医师资格考试违规,17人被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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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界”综合整理4月2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对17人在医师资格考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图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此次事件源于群众举报。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周红梅于2020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试用期合格证明不属实,金俊杰等15名考生于2020年、崔文娟于2021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学历信息不属实。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医师法》第五十四条、《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七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二、撤销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按程序注销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相关信息。三、由登记注册机关依法依规撤销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收回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从公布的附件信息来看,提交虚假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周红梅毕业于河南省漯河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专业为口腔医学,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是焦作益禾康复医院。提交虚假毕业证书的16名考生,均毕业于郑州医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涉及口腔医学、西医士、社区医学。在撤销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人员信息附件表中,详细记录了上述17人的报考类别/级别、执业助理资格证书编码等信息。他们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分布在多个地区,如宿迁市、东莞市、缙云县等。我国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为此已经出台了多份相关文件进行严格监管,包括《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这些文件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不仅包括考试成绩的无效处理,还涉及对严重违规行为的长期或终身禁考等严厉处罚,从而确保了医师资格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附件:*“医学界”力求所发表内容专业、可靠,但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做出承诺;请相关各方在采用或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时另行核查。 阅读原文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