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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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Jun. 2025  文/包倬 婚礼这个仪式很古老,好的,坏的,各种习俗都流传下来。随着一个婚礼司仪的视角,一些微妙的情感得以呈现。张生打来电话说,婚礼取消了。我说,哦,知道了。这个号称只有春天的城市下雪了,人们像疯了一样倾巢出动。真是可怜的少见多怪的人们。收音机里一直在播报路况,青年路、北京路、和谐路、中山路、环城路……城里所有的路都拥堵。你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一动不动,心烦意乱,骂骂咧咧。不光如此,那些从郊外踏雪而归的人,也被堵在了城外。真不知道他们是否后悔去学古人踏雪寻梅。我正在赶赴一场婚礼,中途接到另一场婚礼取消的电话。我随手删除了张生的号码。张生,张先生,我忙得连多输入一个字的时间也没有。我也不指望他有过多的解释,毫无必要。做了八年司仪,我遇见过三次前任大闹婚礼,一次新郎得急性阑尾炎送医院,一次新娘痛经到头晕呕吐,两次临时取消婚礼,不知所因。这没什么。结婚没什么,婚礼取消也没什么。令人心烦的是眼下这交通。不用说,这城市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停车场。雪落在挡风玻璃上,被雨刮器荡开,落下,荡开,像一对恋人无休止的分合。这患了肠梗阻的街道,红灯绿灯统统失效,就连站在十字路口,头顶风雪的交通警察也成了摆设。小旗子、哨声,司机们视若无睹、置若罔闻。只要不追尾,能朝前挪一寸,就离目的地近了一寸。看雪何必去郊外?此时只要开车出门,堵在路上就能一次看个够,并且此后多年仍然记忆深刻。雪确实能够带来回忆。我上一次看见雪是十年以前,那时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某天会成为一名司仪。那时我在乡下,跟人学打铁。在乡村,人们已经不需要铁匠,但我喜欢铁匠的女儿。铁匠的女儿白得像雪,这真是怪事。铁匠的女儿正眼也不瞧我一下,考上大学去了外地,像雪一样融化在乡村。于是,我只能像风一样地追着她来到城里。两年前,我主持了她的婚礼,并且收下了他们的红包。前面的面包车脏兮兮,像是昨天刚出土的一样。但司机是个急性子,见缝插针地朝前拱。一个能把面包车开得像坦克的人,我跟着它,算是走运。有好几次,面包车差点跟旁边的车擦碰,但它一副命如草芥的样子,别人只好主动刹车让行。我小心翼翼地把着方向盘,脚上不停地点着油门和刹车,眼前只有白色的雪和红色的尾灯。电话又响起,是洛丽打来的。我不能不接。她劈头盖脸地问我:“到哪儿啦?”连个称呼都没有。“铁路二小门口,”我看了一眼窗外,报出准确的地址,“还有二十分钟,应该不会迟到。”“不是应该,是必须。总不能让我闺密和她老公站在台上等司仪吧?”洛丽有些不高兴了。此刻,她一定是嘟着嘴,丧着脸,气势汹汹。怒放的花朵。“放心,我这就踩着风火轮来。”挂了电话,我又跟着前面的面包车移动了一二百米。雪下得欢快,似乎是为了回报人们对它多年来的期盼。再这样下一夜,明天城里也能堆雪人打雪仗了。如果这样,我也许可以约洛丽出来吃个火锅。她喜欢吃鹅肠和鸡胗,还有漂洗得发白的牛胃。这个女人,我们认识已半年,她像个钓鱼高手,从不浪费饵,却又三番五次让人心甘情愿去咬钩。在面对女人这件事上,我天生迟钝,所以只能做条傻鱼。洛丽喜欢傻鱼,她养了两条金鱼在家里,一红一黑,每次见到洛丽都只会张嘴摆尾。“你看,这鱼像不像你们男人?”一个星期前,我们去唱歌,都喝了酒,我送她回家。“哪里像?”我问。“动不动就想吃。”她说。这话像一瓢冷水泼进我的裤裆,我只好蔫蔫地离开了。但是第二天,她又一大早在微信上给我发来消息,说我唱许巍的歌像原唱,特别是那首《九月》。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她便说起闺密要结婚,想请我去主持。我欣然答应,只是没想到婚礼会遇上这雪天。车到酒店门口,我一眼就看见了洛丽。她穿了一条粉色的长裙,站在穿白色婚纱的新娘旁。她使劲招手:“这里,这里。”酒店的保安小跑过来,指挥我停好了车。“谢天谢地,你终于来了,”洛丽夸张地喊道,“你不来,我们就一直等下去。”我呈上红包。司仪的红包。我看了看新郎和新娘,还算般配。男不帅,女不美,矮个子,胖嘟嘟,如果把他们再缩小,制成玩具,孩子们应该会喜欢。我和新郎握了握手,他的手凉透了,我对新娘笑了笑。“这是我朋友庄闻,金牌司仪,”洛丽说,“这是邱忠和末末。”六点整,天黑了。身后的马路上响起长长的喇叭声。除了伴郎伴娘和洛丽,已经没有人站在风雪中陪伴新人。我知道在二楼的宴会厅里,客人们正盼望着婚礼早一点开始,好喝下鸡汤和白酒,然后大快朵颐。一场人情的接送和关系的验证而已。其实像我这样的人,也无非就是在婚礼上主持一个仪式,让婚礼看上去更符合别人的想象。我们是礼仪之邦。所谓的礼,其实就是细节。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每个季节,我都会准备一套开场白。但一念就是八年,真是有口无心了。所以,我不想再去赘述一场毫无新意的婚礼。我要说的,是婚礼上遇见的一个男人。那时,他坐在我对面,紧张而迷茫地抽着香烟。另一只手,像只不知所措的螃蟹,一会儿爬向尚未开封的碗,一会儿又伸进装糖的盘子中,却又空手缩了回来。“辛苦你了。”我刚坐上桌时,他便从对面走过来,突然握住我的手。他显然不经常和人握手,无法掌握好力度,加上手掌坚硬粗糙,抽回时让我感到刺痛。我礼貌性地回答,没关系,应该的。按理,他还应该再说句啥,但他沉默了。我们站了一会儿,然后各回各的座位。隔壁一桌坐的是新郎新娘的父母和亲戚。他们热烈地说着新郎新娘小时候的事,小学数学考三分啦,放学走丢啦,喜欢吃麻辣条然后吃到吐啦……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经他们的嘴说出来,就像所有人都是见证者一样。其实,他们想说的,无非是光阴似箭,一转眼就结婚了。我们这一桌,则刚好相反。大家都不认识,凑一起,无非就是为了吃顿饭。就连坐在母亲身边的那两个孩子,他们年龄相仿(八九岁),也相互看着,陌生而警惕;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年轻人,像是发型师,兀自玩手机;坐他旁边的女孩,应该是化妆师,两片眉毛,像毫无生气的柳叶,死巴巴地贴在眼皮上方,让人想帮她一把扯下扔了;那个长发男子,应该是在婚礼中负责影像的,他坐了一会儿,拿出一个黑色单反,起身拍照去了。桌上的那盘瓜子和花生,很快被抓光。菜才上了两个。最煎熬的是刚才跟我握手的那个男人。他刚剃的平头像截树桩,穿一件灰色西装,敞开着,里面套了件皱巴巴的白衬衫,仿佛是为了突出胸前那条狗舌头样的红领带,没穿毛衣。他一直微笑着,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但并未引起别人的回应。我感觉他应该是个农民。我没有歧视农民的意思,我也是农民,我父母至今还在乡下种地。他努力让自己穿得不像个农民,但明显失败了。城市像块大磁铁,吸引着农民走向它,这一路上,是他们丢弃乡村的叮当作响声。方言、习俗、服饰……统统丢在了进城的路上。但是,想要抹去出身的标签,并非衣服和发型那么简单的事。此刻,他又看向了我,我朝他点了点头。他从兜里掏出一包香烟,撕开,请大家抽。但除了我和他,其他人都不抽烟。他流露出感激的样子,用早已准备好的火机帮我点燃了香烟。“坐吧,”我说,“我们两个抽烟的人坐一起。”于是,我请旁边的人挪出了位子。他在我身边坐下,微笑着,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又上了一道菜,他终于找到了话题。“开吃吧,”他说,“大家不要客气,动筷子。”说着,像个热情的主人,站起身来,拧开了白酒,给每个人倒酒。同样的,只有我和他喝白酒。他似乎有点遗憾,又开了啤酒,给那个发型师倒了一杯。开了橙汁,让两个小孩喝。我举杯,和他碰了一下,说,样样好啊。他说,样样好,样样好。他一口喝干了杯中酒,拿起酒瓶,等我放下杯子。我陪他干了,两人又各倒了一杯。“吃菜,吃菜,”他说,“千万不要客气啊。”别人并没有客气,都在自顾自地吃喝。他不光像个服务员似的关注着我们这一桌的吃喝,还留意着隔壁桌的动静。有几次,隔壁桌的笑声猛烈地传过来,他的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我心里高兴啊。”他突然说了一句,声音不大,像是专门说给我听。“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说,“我们都应该高兴。”“我是真心高兴,”他说,“二十几年来,从未如此高兴。”我很想问他这个悲伤的时段是如何划分出来的,但想起酒桌上的一些人,一旦开口,如黄河泛滥,招架不住,便作罢了。我朝发型师举杯,跟他喝了一口酒,顺便夸赞他发型很酷。坐我身边的这个男人站了起来,望向隔壁桌,那里正在斗酒。大概是新郎和新娘的两个叔叔,想比拼一下谁的酒量更好,而其他人正兴高采烈地隔岸观火。“其实我可以喝那样的三杯。”他想了想,重新坐下,独自将杯中酒喝了。那委屈的样子,让人想起不被派上战场的老将黄忠。大厅里嘤嘤嗡嗡,像一个巨大的蜂巢,杯盏声、说话声、歌声、小孩打闹声混在一起。热风停了,空气阴冷。新郎和新娘已经换上了敬酒服,在洛丽的陪同下,开始挨桌敬酒。“你是哪边的亲戚?”我问他。“新娘的……”他顿了顿,“亲戚。”“我叫庄闻,叫我小庄或者小闻都可以,”我说,“末末是我们的好朋友。”“那你叫我老莫吧。”他说,“我从阿尼卡来,那是一个穷地方。”我不知道阿尼卡在哪里,但一个人从乡下来参加婚礼,想必是不容易的。更何况,末末是洛丽的闺密。我递了一支香烟给他,他点着后,打量着我手上的香烟盒。我将一包没有拆封的香烟送给了他。“你有空儿来家坐坐,”他说,“最好是带着末末一起来。”他说这话,就像我们是在阿尼卡的村口相遇一样。只有乡下人才会动辄邀请人去家里坐,城里人都是请去外面吃喝,家是他们的隐秘之地。虽然我知道,我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去那个叫阿尼卡的村庄,但我还是说,有空儿一定去。“真的,一定来,”他握着我的手,空气中有酒味,“带着末末一起来,我给你们杀羊吃。”我哭笑不得,即使带着末末去,也应该是邱忠。但我依然答应着,好的,好的,谢谢啊。那两个带孩子的女人已经吃好了,她们站起身时,让孩子跟大家说再见。那个发型师放下筷子,边喝啤酒边玩手机游戏,偶尔抬头看看其他人,但始终不说话。那个化妆师玩起了自拍。邱忠和末末被一桌客人缠住了,正在喝由醋、辣椒、白酒、红酒、红油调制而成的“鸡尾酒”。老莫在我身边沉默着,他像是喝晕了,又像是在思索。突然,他站起身,端起桌上的白酒和杯子,走向了隔壁桌。那一桌是主宾,按理都可以前去敬一杯。我也拿了酒杯跟在他身后。末末的父亲第一个看见老莫过来,他一边招手,一边挪身边的凳子。末末的母亲正在和人说话,看见老莫过来,便停了话。其余的人继续喝酒、聊天,勾肩搭背,窃窃私语。老莫向着末末的父亲走去,将酒往桌上一放,站着。“我来敬大家一杯酒,”他说,“今天末末结婚,我高兴。”这话刚才已经说过了。我心想,别人的女儿结婚,你高兴个啥啊?“高兴!”他又重复了一遍,明显提高的声音里,有了醉意,“来,干一杯。”末末的父亲端起杯子和老莫碰了,却只舔了一口。他放下酒杯,解释说,自己前个月刚做完手术出院,医生不让喝酒。老莫愣了一下,想争辩,但还是放弃了。他又开始倒酒,在他举杯之前,末末的父亲向众人介绍了他。“这位莫老弟,他从阿尼卡来,”他说,“凉山的阿尼卡,你们都知道吧?”“哦,凉山。”一个胖女人看着老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欢迎大家去阿尼卡玩,带上末末一起。”老莫举起杯,却忘了要跟谁喝酒,我赶紧和他碰了一下,小声提醒他,少喝点。“嗯,这位司仪说得对,酒少喝点,对身体不好,”末末的母亲说,“你好不容易来一次,多玩几天。”于是,老莫朝末末的母亲举起了杯。她喝红酒,倒也爽快,一口干。“谢谢你,”她说,“你是我们的……恩人。”末末的父亲咳了两声,边咳边瞪妻子。我叫服务员过来,让她倒杯热开水。末末的父亲止住咳,又招呼其他人喝酒。这时,邱忠的父亲开始给自己面前的杯子里倒酒,倒满后,起身端杯敬老莫。“我敬你一杯,兄弟,”邱父说,“话在酒中,啥也不说了。”老莫看对方爽快,自是一口干了杯中酒。有人带头为这份豪爽鼓掌,掌声湮没了老莫的话。“我懂。”他低声说。这话只有我听见。隔壁桌的人已经走完了,我和老莫并到了主宾桌。老莫不时用目光寻找着新郎和新娘,他们此刻正被一杯杯怪味“鸡尾酒”拦着,哭笑不得。他看向新郎和新娘的时候,大家都跟着他一起看,他收回目光,大家又提议喝酒。老莫已经连喝了很多杯,醉了,却巍然不倒。这桌人在等新郎新娘来敬酒的时候,又有人说起他们小时候的事。“末末小时候每天吃个嘴不闲,有次感冒了,戴着口罩,她一把扯下来,说宁愿病死也不想饿死。”大家一起笑,又说起末末成年后被要求减肥,饿了两天,便给她妈妈跪了下来,说,求你给我一口吃的。老莫也跟着笑,说你们城里的条件就是好,我那三个女儿,从小能吃饱就不错了。“你的三个女儿都结婚了吧?”邱忠的父亲给大家发烟,又端了酒过来敬老莫。“结了,结了,”他说,“都在外面打工,老大在成都,老二在沈阳,老三在武汉。家里现在就我一个人了。”他点燃香烟,深吸几口,渐渐低下了头,像一株枯萎的玉米秆。漫长的婚礼。这群疯狂的年轻人,不把新郎新娘折腾疯他们誓不罢休。恶俗的祝福。他们连辣椒水加白酒都用上了。总之,越是痛苦,他们越开心。我起身去看了看,伴郎已经喝晕了,趴在桌上,嘴角还残留着辣椒末和小葱。伴娘被围在中间,他们要她替新娘喝下一整杯“鸡尾酒”。她吓坏了,嘴里反复说,我不会喝酒。邱忠摇晃着,朝我点了点头,差点吐出来。“想喝酒是吧?”洛丽说,“要不要来一杯?”我想逃,却被她抓住,代邱忠喝了一杯“生活汤”。喝完,洛丽问我味道怎样。我说,跟生活一样,酸甜苦辣样样有。至于那杯“七情六欲汤”,我是打死也不喝了。主宾桌上突然变得很吵,我回头一看,见老莫正在往椅子上站,而旁边的两个人正拽着他。“末末结婚,我高兴,我要给大家唱首歌。”他高声说。旁人一脸尴尬、无奈,说,要唱也可以,但不用站到椅子上,太危险啦。“等下去KTV唱吧,”我在他的手臂上掐了一下,“还有下半场,到时候随你唱。”他回头看着我,红了脸,在椅子上坐下。“我真的太高兴了。”他又嘀咕了一句,被坐在对面的一个亲戚抢白:“我们都知道你高兴,但是,也要注意点对吧?”“好啦,”我说,“新郎新娘来敬酒了,大家共同举杯,祝他们新婚快乐。”老莫带头鼓掌,邱忠挽着末末摇晃着朝我们走来。这一巡酒,其实是认亲酒。七大姑八大姨介绍完了,到了老莫这里,末末的父母对望了一眼。“这是莫叔叔,”新娘的父亲说,“是我们的好朋友。”三人碰杯,老莫一口干了酒,望着末末,笑了起来。那是我见过的最真诚而复杂的笑。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笑,整个人已经化作一张巨大的笑脸。可是,我分明从那笑容的背后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他看向末末时,那目光柔软得如同万千蜘蛛丝,想要包裹住对方。这目光令末末害怕,她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一步,邱忠赶紧揽住了她的腰。“我有个请求,”老莫看了看新人的父母,掏出手机对末末说,“我可以跟你拍张照吗?”“可以。”末末爽快地答应了。她站在老莫的身边,脸上挂着疲惫的微笑,老莫的眼中闪过一丝泪光。待主宾桌的亲友和新人合影完毕,我们就要转场到旁边的KTV里了。下半场是年轻人的事。亲戚们陆续离开了。只有老莫,他一直跟在末末身边,像个影子。外面,风卷着雪花乱舞,所有人都缩紧了脖子,低头走路。几个小时前还堵得水泄不通的马路,突然空了,那些车辆已不知去向。路灯下,雪下了薄薄一层。我们穿过一条街,就到了KTV。喝醉了的、打着嗝的亲朋们鱼贯而入包房,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只有老莫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新郎新娘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来,坐在显眼的位置,疲惫不堪地看着他们的朋友。洛丽也喝多了,眼神迷离。酒精让她热心地忙碌着,开啤酒、给麦克风换电池、给喝醉的人倒茶水、给还空腹的新郎新娘叫吃的……我从来没见她这么好过,更好的是,她忙完这一切,居然乖乖坐到了我身边。这个包房里,大概可以容纳四十个人。现在,包房的位子上已经坐满了人。有人围聚在点唱机旁,有人已经开始唱了起来。若不是因为洛丽在身边,我早就离开了。但此刻,洛丽将头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我真想把她揽入怀里。有人为新郎新娘唱了一首《三百六十五个祝福》。在这深情的祝福声中,邱忠已经在末末的搀扶下去了两趟洗手间。没有谁比一个司仪更知道结婚是件累人的事,看着就累。此刻,最道德的事情,就是饶了这对新人,让他们回酒店的房间去休息,让他们用残余的精力,潦草地做爱。真的,别指望他们还能轰轰烈烈,他们就快支撑不住了。但是,婚礼的下半场才刚刚开始。献歌吧,献歌,有人在点唱机旁喊了起来,今天是个好日子,祝新婚快乐。真的有人唱了《今天是个好日子》。一男一女两个人,唱得很陶醉,余音绕梁,掌声经久不息。听众的耳朵已麻木。这样的场合,关键是唱,唱得怎样已经不重要。掌声、呐喊声,统统慷慨送上。他们要的是热闹,这和放鞭炮是一个道理。啤酒全打开吧,大家喝起来,有人站在舞台上边扭屁股边指挥服务员,伏特加要兑可乐,冰毛豆快点上来。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这一刻,偎着烛光,让我们静静地度过。没有教堂,没有烛光,有包房和音乐就好。灯光已全开,像一锅大杂烩,包房即舞台。即使没有抢到话筒,也可以在别人的歌声中翩翩起舞。这欢乐的海洋里,每个人都应该是一朵翻滚的浪花。和我跳舞吧,洛丽塔,白色的海边的沙。爱情还是要继续吧,十七岁漫长夏。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醉了的人斜靠在沙发上,已经被酒精抽走了筋骨,半梦半醒地看着眼前欢乐的人群,一曲终了,居然也没忘记鼓掌。干杯!半醉的人喝得豪情万丈。酒是好东西啊,五湖四海皆兄弟,来来来,兄弟,走一个。舞台不大,但够一两个人表演。有人跳起了太空步。之后是交谊舞,快三慢四。眼神迷离的新郎搂着昏昏欲睡的新娘,胖男人搂着瘦男人,长裙子搂住牛仔裤,大波浪搂住火烈鸟,管他呢,认不认识都不要紧,没有人会拒绝。我只能搂洛丽啦,她扑在我的肩头,乖得像只猫。老莫独坐在角落里。我看到他在笑,像一个笑着的雕塑。绿色的灯光掠过他的嘴角,他展示给众人一个绿色的笑;红色的灯光划过,他咧开的嘴唇像是被人抹了口红;黄色的灯光下,他像一只欢快的老鸭。有人跟他喝过酒吗?我不确定。他在自斟自饮。他喝酒的时候也在笑。“你说,今夜谁最开心?”我问洛丽。“当然是新郎新娘啦。”她说。“还有呢?”“还有他们的父母。”她将脑袋从我肩上移开,睁开迷蒙的眼睛问,“怎么了?”“没怎么,”我说,“你累吗?要不要休息一下?”跳舞这件事比较特殊,一旦打断就无法进行。那舞曲如流水,说话间已去向远方。我和洛丽坐回了沙发上。“角落里那个老人是谁?”洛丽问,“他为什么一直在傻笑?”“末末的亲戚,从乡下来的。”我说完,拿起啤酒和杯子,朝老莫走去。他依然笑着,示意我在他身旁坐下,暂时将目光从跳舞的新郎新娘身上撤了回来。“我敬你一杯,”我说,“身体健康。”他喝起啤酒来,和喝水没有两样。头一仰,倒进去,让人担心他会连杯子也一起喝掉。然后,他悄声告诉我:“谢谢你,但我身体已经不行啦。”“我看你挺硬朗,特别是喝酒,甘拜下风。”我又倒了一杯,想再敬他。“能喝酒算什么本事?”他说,“能踏实安心地、没有愧疚地过一辈子才是这个。”他朝我竖起了大拇指。“那你是哪个?”我被他逗乐了。他伸出了小拇指。我们又喝了一杯。洛丽独自坐在不远处,不时朝我们看。舞曲渐渐弱下去,宾客们重新回到了座位上。酒杯碰在一起,就快碎掉。勾肩搭背,窃窃私语。热浪翻过去,我们迎来了短暂的宁静。“我能唱首歌吗?”老莫突然说,“不用伴奏,我清唱。”他猛地将一杯啤酒倒进喉咙,放下杯子时,手在微微颤抖。“我想唱一首《妈妈的女儿》,”他说,“这是一首哭嫁歌,唱给新郎和新娘。”我起身,抓了一只话筒在手,他们以为我终于要开讲开唱了。于是,那个正在唱歌的人唱到尾奏时便切歌了。我按下了暂停键。“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将天下所有的祝福都送给新郎新娘。下面,我要请出一位特殊嘉宾,他是新娘的亲戚,要为新人送上一首《妈妈的女儿》。”在掌声中,老莫终于如愿以偿地站在了台上。我看到邱忠和末末站了起来,他们原本想跟着音乐打节拍,但这首歌并不像是唱,而是介于说和唱之间。总之,很陌生、很不习惯,但听了又令人心里难过。妈妈的女儿哟,人说高山乐趣多,高山未必真快乐,在那绵绵山脉上,只有羊儿最快活;人说草原乐趣多,草原未必真快乐,在那茫茫草原上,只有云雀最快活;人说世间痛苦多,世间未必少快乐,嘤嘤嗡嗡人世间,只有妇女不快活。……一个喝醉了的老人,唱起了一首哀婉的歌。暂停在屏幕上的泳装女郎,刚刚迈出奔跑的步子,像是在寻找某件丢失的宝贝。老莫拖声曳气地唱着,像一头已经卸犁的老牛,对着夕阳哞叫,他的目光一直看着台下的末末。他其实并不能完整地记得歌词,有好几个地方靠蒙混,但他唱完后,全场掌声雷动。邱忠和末末端着酒走向他,双手奉上,老莫连干了三杯。“我能够来参加你们的婚礼,真高兴啊。”他咂咂嘴,将酒杯放入托盘,轻抚了一下末末的头顶。他退回了角落里,就像礁石沉默于海底。他迅速被人遗忘,继续做热闹的看客。十一点三十七分,宾客们终于唱累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即将离去。有人走到台上,用沙哑的嗓子对台下说:“下一个节目,闹洞房,请大家做好准备。”颤抖吧,新人。邱忠揽住末末的腰,安慰说,一生就这一次,随他们闹吧。但一看那几个坏笑着的家伙,我便知道这不是闹洞房。我敢说,没有一个人比婚礼司仪更会闹洞房了,但是此刻,我一点闹的想法都没有,只想早点结束。如果非得继续待下去,那我宁愿去跟老莫再喝几杯啤酒。闹洞房这项古老陋习早已失去了意义。这像一出猫捉老鼠的游戏,追的乐趣在于跑,如果一方不跑,另一方就感觉无聊。一旦新郎新娘无比配合,闹者自是没了兴趣。但洞房还是得闹,所以就在节目上加码。第一个节目。有人变戏法般地拿出了蜡烛和红布,点燃蜡烛,蒙住双眼。他们喊一二三,要新郎新娘吹蜡烛。但数到二的时候,蜡烛被换成了一盆面粉,新人使劲一吹,顿时变成了两个“白人”。众人拍手大笑,他们管这叫“白头偕老”。小菜一碟。这个节目,连饭前小点心都算不上。果然,有人解开了新娘眼前的红布,将她推上台。一个女性朋友,往新娘的胸前塞了什么,我没有看清,是花生或者糖果?他们让蒙着眼睛的新郎在新娘身上一点点摸,从上到下。新郎自然故意绕开敏感区域,所以,那东西就迟迟找不到。有人开始倒计时,说十秒之内找不到就要罚酒,有人干脆直接拉了新郎的手按住新娘的胸。这对于邱忠和末末来说,其实也没啥,无非是为了让大家高兴,故意做出忸怩之态。但接下来,换新娘来新郎身上摸,却是难为情了。他们将两个鸡蛋塞到了新郎的内裤里,让新娘摸。新娘故意在裤腰带以上磨蹭,众人齐声高喊:“下面,下面!”他们笑得满地打滚,突然背后响起一声暴喝:“下你妈个头!这些小杂种。”像是突然跳了闸、断了电,好几秒后大家才反应过来,骂人的人是老莫。他不光骂,而且已经握紧拳头,冲了过来。他目露凶光,朝那些刚才还放声大笑的人脸上扫过去,众人全都收敛了笑容。我一把将他抱住。“我们闹个洞房,关你啥事?”那个节目组织者恼羞成怒。“老子闹洞房的时候,你还没生呢,但没见过你们这么下流的。”老莫说,“哪有你们这样的朋友?谁再闹,老子打断他的腿!”他的样子,像是一头愤怒的公牛。我相信,谁敢再多说什么,他的拳头绝对毫不客气。“算啦,”我劝老莫,“朋友们没有恶意,无非是想热闹一下。”“真是太侮辱人了,”他说,“末末都被他们当成什么了!”这时,末末走过来拉住了老莫的手说,叔,我没事,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哪知老莫突然甩开了手,又喝道,你没事我有事,我看不下去。末末吓了一跳,满脸委屈地退到了邱忠身后。谁也没想到闹洞房会如此收场,都有点扫兴。他们讪讪地退回各自的座位上,喝着啤酒,不时看向余怒未消的老莫。又过了一会儿,有人戴上帽子,披上大衣,准备离开,还有人心有不甘,静观事态。“外面还在下雪。”有人出去看了看,缩着脖子回到包房里。老莫独坐角落里,猛灌自己酒。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他见是我,努力挤出一丝笑来。“没事了,”他说,“我只是觉得末末可怜,这个苦命的姑娘。”“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呢,”我说,“我们都要开心一点。”“对啊,”他似乎反应过来了,看着那几个留下来的人说,“那我们接着庆祝。”可他越是这样,别人越是不给面子,他们纷纷站起来走了。老莫的脸色有些不安,他像个犯了错的孩子看着末末和邱忠。这对新人正在和他们的朋友握手告别。“算了,时间差不多了,”我说,“早该让他们休息了。”很快,包房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新郎、新娘、洛丽、老莫和我。那些打开而未喝完的啤酒和饮料,注定要被浪费掉,服务员正在将它们收走。老莫留下三瓶啤酒,他似乎一点也不想离开。他不走,邱忠和末末就只能陪着。“你来我身边坐一会儿吧,”老莫对末末说,“我知道你累了,但就坐一会儿。我明天要走了。”他往旁边挪了挪,让末末和邱忠在他左右两边坐下。邱忠给他递香烟,末末为他点上,我看到他深吸一口,轻轻吐出,满脸陶醉。“从今往后,我就把她交给你了,”老莫对邱忠说,“我是她亲戚,我有权利说这话。”喝晕了的邱忠拼命点头。然后,老莫从外衣的内层兜里,掏出一块红布,打开,是只玉镯子。“这只镯子,是我老伴留下的,今天我要把它送给你。”老莫说着,拉起末末的手就要戴上,吓得末末一下子跳了起来。“不行,”她说,“叔叔,我不能要你的东西。”老莫没想到末末会如此强烈地拒绝,她已经跑到一旁站着了。老莫的手里拿着那只镯子,目光暗淡下去,嘴里念叨着“叔叔,叔叔”,然后,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我赶紧拿起桌上的啤酒陪他喝了一口。喝了酒,他似乎回过神来了,又说,好吧,你不要,我也不能强迫你。他们都把老莫当成了一个喝醉的糟老头,一个难缠的宾客。洛丽甚至悄声建议我强行将他架走,因为时间太晚了。但只有我知道,他其实没他们想的那么醉。我试着问他,要不要回去休息了?他恍然大悟,看了看空荡荡的包房和正在打哈欠的末末,一口干了瓶中酒,站起身来,朝包房外走。雪还在下,看样子真能堆起来。街道一片白茫茫,没有一辆车驶过。举办婚礼的酒店为邱忠和末末提供了一间新房。我们送新人到楼下时,洛丽让我送老莫回他住的酒店。“我喝酒了,开不了车。”我说。“那就走路送,反正也不远,”她诡秘地笑着,“明天再见啦。”送就送吧,我心想,反正只相隔两条街。虽然我不确定明天是否真的可以见到洛丽。这个泥鳅样的女人,她的很多话都只能听听。在我们说话的时候,老莫一直目送末末和邱忠消失在电梯里。“走吧。”我伸手搂住老莫,发现他的背其实有点驼了。西装又大又薄,松垮垮地笼在他身上,让人想到半袋腊肉。他咳嗽着,将一口痰射进了雪地,轻叹了一声。“这个地方,这辈子不会再来了。”他说,“这一天我等了二十四年。”“你说啥?”我听不明白。“末末今年二十四岁了。”他说。我们横穿街道,前方亮起红灯,但没有车辆经过。他紧贴着我,像一个胆怯的孩子,走得小心翼翼。前面便是他所住的酒店。我们站在路边告别,他张了张嘴,却又沉默了。“你想说啥?”我问他。“想说的太多了,三天三夜说不完。”他说,“但有些话,死也不能说。”“那你早点回去休息。”我转身走了几步,又听他“哎”了一声。我站住,转身,看着他。“我真的想请你带着末末来阿尼卡看看,”他说,“我会为你们杀一头牛,大醉三天。”“好的,一定。”我说。转过身,这话已成耳旁风。带末末回阿尼卡这事,真的轮不到我。责任编辑:舟自横 本文选载自《人民文学》。作者包倬 包倬,作家。 相关推荐阅读再见,动物园文 / 舒好阅读孤独文 / 蔚飞 点击可下载ONE一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