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指紅磡工廈起火單位分間作非法住用 已着令業主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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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十分關注昨日紅磡馬頭圍道21號一幢工業大廈的起火事故,調查發現,涉事單位被分間為多個細單位,部分分間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署方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及糾正危險情況。 署方已展開調查,如發現違法行為,會考慮提出檢控。屋宇署會把該幢樓宇納入針對工業大廈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規模行動,安排分批巡查該樓宇的其他單位。 屋宇署表示,工業大廈的設計、圖則審批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由於工業樓宇內的單位會用作工業活動,包括用以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會對用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因此任何人士均不應在工業樓宇內居住。參與樓宇買賣及租務活動的人士,包括準買家、租戶和地產代理等,亦應查明單位的批准用途,不應把工業用途的單位作住用用途。 政府正敲定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終建議,並草擬修訂法例,包括將工廈分間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刑事化,加強阻嚇力。政府目標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