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生命里所有的灿烂,都要用寂寞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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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不有趣灵魂 · 主播 | 楚翘来源 | 至书(ID:Gosoul421)在创作《百年孤独》之前,马尔克斯也曾全身心投入电影界做编剧,可是他渐渐发现:“只有在小说中,作家才可以掌控一切。”1965年,马尔克斯决定,离开影视界,回写小说,那本他18岁就想写的小说。怎么写?马尔克斯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想法,直到有一天,他带着家人开车去旅行,在路上,他灵光一闪,第一个句子闪现在脑海里,他当即掉头回家,钻进了7平方的书房,开始全心写作。为了能专心写作,马尔克斯将全部积蓄交给妻子,他本以为,半年就可以写完。然而,写作时间远比预期的更长,存款花光了,妻子就变卖家产,变卖自己的首饰嫁妆,还四处赊账。她默默承受着生活所有的压力,从来没有短缺过马尔克斯写作需要的用品,她对全家人说:“断什么都不能断马尔克斯的稿纸!”《百年孤独》创作完成后,马尔克斯发现自己已经负债累累。幸好,作品出版后,大红大紫,马尔克斯的名气如日中天,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接到获奖电话,马尔克斯看着妻子,艰难地说:“我完了。”获奖的消息传开,无数记者堵在马尔克斯的门口,等着采访这位诺奖作家,见此情景,朋友瞪大眼睛说:“天哪,马尔克斯完了。”领奖那天,现场所有人都西装革履,穿着燕尾服,唯有马尔克斯一身便装,胸前戴着黄玫瑰,因为他觉得,穿黑色燕尾服不吉利。领奖时,马尔克斯嘀咕:“天哪,我感觉是在参加自己的葬礼!”迄今为止,《百年孤独》已经问世数十年,但这本家喻户晓的作品,一直没有被搬上荧幕,马尔克斯也一直拒绝将这本书改编成影视剧,他说:“只要我能阻止,就不会发生。我喜欢在读者和作品之间保留一种私人关系。”但是他这句话也不必太当真,因为马尔克斯一直是一个矛盾的人。今年,由马尔克斯的两个儿子亲自担任制片人,首次将《百年孤独》搬上荧幕,已经连续播出多集,吸引了无数人。有人说,要想读懂马尔克斯那些伟大的作品,首先要读懂马尔克斯这个人。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马尔克斯一生的故事。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讲了许多神奇的故事,可是很多故事,都没有走出马尔克斯童年生活的地方。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的一个小镇阿拉卡塔卡。多年以后,这个小镇化身为《百年孤独》里的马孔多小镇,成为文学中的传奇小镇。马尔克斯出生那天,外面狂风暴雨,刚出生的马尔克斯,身体肥胖,脐带绕颈,差点还没见到太阳就被自己的脐带勒死。因此,家人就用朗姆酒给他擦拭身体,用洗礼水为他祈福,以防再次发生不测。生下来没多久,父母为了谋生,便将年幼的马尔克斯交给外公外婆带。外公曾是上校,有一个大宅子和美丽的花园,春天,百花齐放,蝴蝶飞舞,蜜蜂采蜜。在花园一角,有一个银匠小作坊,外公经常在里面摆弄他的东西。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也在作坊里不断锻造小金鱼。对马尔克斯影响最大的,还是外婆。外婆是讲故事的高手,尤其是鬼故事,马尔克斯不听话,外婆的鬼故事就是让他听话的良药。当马尔克斯调皮捣蛋的时候,外婆就说,晚上六点以后,千万不要乱跑,否则会惊扰那些已经去世的亲人的亡灵,他们会走出来吓人。于是,马尔克斯就变得很乖。若是马尔克斯不信邪,继续调皮,外婆就神神叨叨地指着房间说,那个房间里,你死去的姨妈正在睡觉。她的语气,她的行为,仿佛姨妈真在那里睡觉一样。不仅如此,她还告诉马尔克斯,他已经去世的姨婆最讨厌不听话的孩子,会来到他身后,将他推倒。这么一说,马尔克斯已经很怕了,可外婆还补充一句,姨婆刚刚就在你身后,冲你笑呢?马尔克斯吓得一跳,只觉得身后凉飕飕的。有了外婆的故事,马尔克斯很乖。(不乖不行。怕。)外婆带马尔克斯上街,为了不让他乱跑,外婆也讲故事,你不要乱跑,巷子里有很多死鬼,你要是走散了,死鬼就会将你拖走。吓得马尔克斯紧紧跟着外婆。外婆是个很迷信的人,如果早晨有送葬的人经过,她一定要立马将熟睡的马尔克斯叫醒,因为新生的亡灵害怕孤独,会把沉睡的孩子带走作伴。迷信的外婆,讲了很多神奇的事情,硫磺的味道里有恶魔的存在,黑蝴蝶会带来厄运,盐掉在地上,也会带来不幸。在各种鬼故事的教育下,马尔克斯一天天长大。多年以后,马尔克斯早已长大,可是想起外婆给他讲鬼故事的那些夜晚,依然心生感动。外婆讲的鬼故事,绘声绘色,让人身临其境。这是马尔克斯最初的家教,也是他刻进骨子里的记忆。多年以后,马尔克斯创作《百年孤独》,就想到外婆讲故事的方式,并将这种方式融合进创作之中。马尔克斯喜欢的,不仅仅是故事,从四岁开始,他就喜欢画画,他在地上画,在墙上画,在门板上画,家里能画的地方,都有马尔克斯的画。他最喜欢画的,是猫,驴,玫瑰。看着家里到处都是画,外婆没好气地说:“等你画完了,我们就可以办一场漫画展了。”他简直要成为一个画家,才6岁,但凡眼睛所见,他都能画出来。上学时,就连老师都不怀疑,他长大后,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画家。可是,马尔克斯却没有在画画这条路上一去不返,他开始迷上了读书。那时候,家里书不多,他只能看马戏团为了吸引看客免费赠送的儿童漫画和连环画。9岁那年,马尔克斯在家中一个隐蔽的角落,找到一本书,他读得如痴如醉,里面的故事,让他兴奋不已。多年以后,他才知道,这本书就是《一千零一夜》。读书之后,马尔克斯又展现出了他当作家的天赋,他自己编故事,外公外婆就是他最初的读者。他编故事的本事,让人不得不相信,他将会成为小说家。10岁时,马尔克斯被父母接到了身边,离开了外公外婆,他的生活,进入了另一种境地,苦难,贫穷。他依然编故事,可是父亲觉得,那就是彻头彻尾的撒谎。于是,马尔克斯不讲故事了。他很忙,因为要和身上的跳蚤做斗争,贫穷让他身上成了跳蚤的家。因为身上有跳蚤,同学们嘲笑他,马尔克斯痛苦不堪,他想方设法和跳蚤斗争,但都失败了,贫穷让他买不起换洗的新衣服。他还太小,战胜不了贫穷。幸好,他喜欢读书。读书让他可以进入另一个世界,去获得对抗现实的力量。每个孩子都渴望长大,其实渴望的是能独自对抗生活的力量。对于喜欢读书的人来说,书才是生活里最重要的。在学校,马尔克斯成绩优秀,名列前茅,小学毕业时,他是优秀毕业生,老师将荣誉奖章挂在他的胸前。可刚回到家里,马尔克斯就将这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东西,随手一丢,然后拿起一本书,入迷地读着。书中有对抗这世界的力量,读书,就是从书中吸取这种力量,让自己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长。读书之外,马尔克斯写字还很漂亮,因此常常卖字赚钱,他给人写通告,“关门歇业”“明天照常营业”“圣诞前半价优惠”,赚一些补贴家用的钱。即便这样,家里也是入不敷出,12岁,马尔克斯就被迫去街上卖东西赚钱。庸俗的生活,并没有吓到他,生活越是充满苦难,他越是想要挣脱,生活越是庸俗,他越是想要跳出来。他说:“我希望能自由地生活,希望和家人一起和平共处,这就是不愿被控制的13岁的我。”进入中学后,他变得沉默起来,变得特立独行,性格孤僻,可他从不违反校规,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违反的资本。尽管喜欢自由,但他依然懂得妥协。生活让他早早就成熟,同学们给他外号:小老头。不上学的时候,他就躲起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画画,读书。读着读着,他开始写。写了涂掉,涂掉又写。他在寻找自己的文字。可是,寻找之路,漫长悠远,一个人要花很久很久,才能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找到属于自己的风格。一转眼,到了16岁。那一年,马尔克斯戴着毡帽,几乎将整个眼睛都遮住了,提着一只破木箱,如同提着一口小棺材。他不断走远,把背影留给家乡,去外地上学。每一个刚走出去的人,都会对即将开始的生活充满向往,马尔克斯一路哼着自己写的歌,一头扎进生活。可是现实很快就给了他一巴掌,他想读的学校,是贵族学校,他根本上不起。不得已的马尔克斯,重新选择学校。入学后,他将所有时间都用来阅读,一颗丰富的心,才能对抗生命的无常。马尔克斯读书有多认真?几乎在学校的每个安静的角落,都有马尔克斯读书的影子。人生只有一次,多读书才能好好把握。读书读好了,他的文笔也渐渐好起来,情书写起来,那是感天动地,很多同学都找马尔克斯代笔写情书。马尔克斯的创作,也不满足于写诗,他开始创作小说。尽管他没有决定将写书当成职业,却已经看到了自己写作的天赋。马尔克斯喜欢文学,也想把文学当成事业,可是父亲反对,因为在父亲看来,学文学的,连饭都吃不饱。因此,马尔克斯选择学法学,打算毕业后当一个律师,工作之余写写书。然而,学法律太没意思,马尔克斯简直忍受不了。他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想看自己喜欢的书,只想学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既然不喜欢,便不学了。人生在世,人人都想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可是要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是需要本钱的,唯有内心强大,才能冲破一切障碍,去追寻自己喜欢的生活。自从看清了自己的心,马尔克斯就放弃了自己的专业。他迟到、早退、翘课,经常请假,理由都是生病。请假干啥?他去喝酒,喝醉了就回家睡觉,第二天去学校,病恹恹的,老师一看,还叮嘱他要注意身体。当然,马尔克斯依然在大量看书。有一次,他读到卡夫卡的《变形记》,才读第一句,马尔克斯就内心一震,书竟然可以这么写,故事竟然可以这么讲。他若有所得。多年以前,外婆也是这样给他讲故事的啊!对此,马尔克斯感慨:“真正促使我接触文学的人,是卡夫卡和他的《变形记》,他讲故事的方式与我外婆一模一样。”看了卡夫卡,马尔克斯觉得,他终于找到自己的创作方式了,他拿起笔,开始创作。写完之后,他将稿件寄给编辑尤利西斯,一段时间后,作品出版了,就是《第三次无奈》。初战告捷,马尔克斯信心大增,当即决定,要当一个了不起的小说家。从此,马尔克斯便将讲故事当成一生的事业,终其一生,都是为了讲好故事。自从决定投身艺术,马尔克斯的创作,一发不可收拾。大学还没读完,他就决定不读了。毕业证没拿到?不要了。学历怎么办?不重要了。他一心讲自己的故事,讲死亡,讲孤独,讲命运,他的作品不断发表。新生作家马尔克斯,很快就积累了自己的第一批读者。然而,一个没有什么名气的作家,要靠写作活下去,实在是一件艰难的事情,马尔克斯也不例外,他穷困潦倒,跟小时候一样,连换洗的衣物都买不起。他的衣服穿得脏兮兮的,为了不被别人笑话,他突发奇想,将全身上下都涂抹成黑色,这样就能挡住上面的污点,看起来还很文艺范。他穷得经常吃不起饭,整个人骨瘦如柴。人人都想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吃喜欢的苦?1948年,马尔克斯想写一部长篇,主角就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然而,他还太年轻,要写的故事太复杂。这就是《百年孤独》的前身。写不出来,就暂时放下,他一边打工,一边写作,趁着休息的时间,他给同事讲故事,大家听得津津有味。晚上下班回家,就安安静静写故事。他的故事不值钱,工作赚得也不多,有时候交不起房租,他就用稿子抵押,等到筹到钱了,就第一时间将稿子赎回来。生活如此艰难,父母让他回去继续上学,毕业做律师。但马尔克斯已经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我这辈子只想当作家,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父亲恨铁不成钢地说:“你最后会只剩纸可吃。”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前途,也许是坎坷的,但马尔克斯心意已定。他埋头苦干,管他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一片坦途。可是,好事多磨,他精心写就的《枯枝败叶》,惨遭退稿。知不足而更加努力,他不断精进,更广泛地阅读。终于,在他的不断修改下,《枯枝败叶》出版了,好评如潮。等了这么多年,马尔克斯终于成名了。人生之路,修远漫漫。要经历很多,才能真正成为自己。随着《枯枝败叶》的成功,马尔克斯佳作频出,《恶时辰》、《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相继出版。他终于成了一个作家,能靠写作养活自己了。而他,也三十岁了,该考虑结婚的事情了。多年前,马尔克斯遇到过一个姑娘,一见钟情。他对这个姑娘求爱:嫁给我吧。姑娘红着脸跑开了。这个姑娘,是梅赛德斯。彼时,梅赛德斯13岁,马尔克斯20岁。一转眼,时光飞逝,很多年过去了,姑娘长大了,马尔克斯成熟了。1958年3月,马尔克斯正在和朋友喝酒聊天,喝得起兴,可是突然,马尔克斯说:“坏了,我要错过飞机了!”他匆忙离开,朋友问他什么事,他说:“我赶着去结婚!”说完这句话,马尔克斯就走了,朋友一脸惊讶,竟然有人会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而那个与马尔克斯结婚的姑娘,就是梅赛德斯。他们两人一见钟情,许定终生,此后一生恩爱。这是老天爷给定的姻缘。婚后,马尔克斯除了努力生孩子,还在努力写作,他暗暗下定决心,要在40岁之前,写出一本好书。1961年,马尔克斯全家前往墨西哥。到达之后,马尔克斯只剩20块钱。没办法,只能加速找工作,最后,终于有了面试机会,可他却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有。面试那天,马尔克斯脚蹬破鞋,劈里啪啦地走进办公室。幸好,面试看的是能力,不是穿着打扮。马尔克斯成了杂志编辑,负责女性杂志和社会八卦的编辑工作。这两本杂志,名声不好,但马尔克斯上任后,积极整顿,杂志越做越好。随后,马尔克斯的小说《恶时辰》获奖,奖金3000美元,拿到奖金后,马尔克斯买了一辆车。成功不期而至,但马尔克斯不愿就这样度过一生,他想试试人生的其他可能,因为喜欢影视,觉得图像可以传递更多信息,他投身影视圈,当了编剧,也取得一些成就。干了一段时间的编剧后,马尔克斯终于明白,他真正热爱的,还是写作。最美好的人生,就是过喜欢的生活,做喜欢的工作,和喜欢的人在一起。1965年,马尔克斯决定,写小说。他告别编剧事务,将所有积蓄5000块都交给妻子,打算全身心投入写作,去写他一直想写出来的那本书。可是,尽管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属于那本书的文字。1965年7月9日,马尔克斯决定带家人出去旅行,他们从墨西哥驱车出发,在路上,灵感突然闪现,他要用外婆曾经给他讲故事的方式去讲这个故事。小说的第一句话呼之欲出:“多年之后,当他面对行刑队时,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马尔克斯当即决定,掉头回家,开始创作。回家后,他一头扎进那个几平米的书房,奋笔疾书。稿子一张一张写完,他依旧按照自己的习惯,每张稿子上,一旦出现错误,就得重新换一张,所有稿子都必须干净整洁。在他的计划里,6个月的时间足以完成创作,在这段时间里,他的积蓄足够开销。可是,6个月之后,稿子并没有完成,钱却花得差不多了,没办法,马尔克斯卖了自己的车,将钱交给妻子,再次投入紧张的创作。然而,创作时间远比他想象得更长,但为了让他安心写作,妻子独自承担了所有的压力,没有钱,她就跟店家赊账,就跟房东说晚点给房租,还到处借钱,可马尔克斯的书房里,却始终安静平和。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妻子,才有了《百年孤独》。前后用了18个月,马尔克斯终于创作完成,等他写完了,他才知道,家里已经欠了一屁股债。后来,马尔克斯回忆说,只顾埋头写作的自己,简直是一直冒着谋杀妻子的风险。1966年,稿子完成,总共590页。他们将稿子拿去邮局,准备邮寄给出版社,工作人员一算,邮费82,可是夫妻两人身上,总共只有53块钱。没办法,只能先将稿子寄出去一半。幸好,小说大获成功,不然马尔克斯很长一段时间,都得打工还债。如果追求成功,那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时候如同一场豪赌,成功的人寥寥无几。可如果只是享受那个慢慢成为自己的过程,那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本身就是成功。马尔克斯说,他的创作都是现实的。在创作《百年孤独》的时候,马尔克斯需要大量查阅资料,因此,家中到处都放着他需要查阅的资料。写到有关航海者的部分,马尔克斯就去查阅这方面的文章,一定要让文字符合现实。写到有关炼金术士的,他也要去查阅资料。写到战争,就查看有关战争的描写。仅仅是为了分辨一只虾的雌雄,马尔克斯就查了一大堆资料。书里写到香蕉热,为了辨别香蕉的质量,马尔克斯也是大量查阅。书中有一个场景,写几个孩子发现数千枚西班牙古金币,马尔克斯就去计算7217枚金币的重量。可以说,写这本书的时候,马尔克斯全身心投入,他体验了书中人物的命运。写到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周三的那个雨天死去时,马尔克斯痛苦不堪,他躺在正在午休的妻子身边,低声哭泣,妻子吓了一大跳,问他怎么了?他说:“就在刚刚,我杀死了奥雷里亚诺上校。”出版后,小说很成功,马尔克斯拿到稿费,将之换成零钱,一大堆,他一脸开心地交给妻子,然后说:“亲爱的,你现在可以去买你喜欢的任何衣服了,假如钱不够,你回来告诉我,我再去写一本小说,保证比《百年孤独》还好。”这句话,让人感动,让人心酸,为了他的创作,妻子很长一段时间,都精打细算,连衣服都不敢买。1971年,聂鲁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位获奖作家告诉记者:“最应该获得这个奖的人是马尔克斯。”11年后,1982年,马尔克斯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母亲是个迷信的人,他担心马尔克斯拿了奖,不久就会死去,还让马尔克斯不要去领奖。马尔克斯也很迷信,他告诉母亲,黄玫瑰会带来好运,于是,领奖那天,他真的在胸前戴着一朵黄玫瑰。马尔克斯一生都是迷信的,写不出来文字,他抬头看花瓶,原来是少了黄玫瑰。等到黄玫瑰被放进花瓶,写作又顺利了。人的很多努力,都是为了让自己心安,都是为了找到心安之处。心安之处,便是归途。晚年的时候,马尔克斯开始思考死亡。他将自己的思考,写进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晚年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写完之后,他将稿子拿给妻子看,妻子拿到稿子后,立马回到房间阅读。在等待妻子阅读期间,马尔克斯坐立不安,他迫切地想知道妻子的想法。等了很久,妻子也没出来,马尔克斯只好自己推门进去,只见妻子泪流满面,坐着哭泣。他问怎么了?妻子就给他讲起书中一小段故事,边讲边哭。这是马尔克斯献给妻子的作品。他像一个讲故事的人一样,人生的故事接近尾声,死亡的阴影日渐浓重:“死亡就像是在漆黑的夜晚突然关掉所有的灯。”他一直在写,他说:“我是不是写得够多了?读者应该不会对我感到失望吧?”2014年,马尔克斯去世。多年之后,面对浩瀚无垠的书海,很多人总会想到马尔克斯讲的故事。多年之后,当我们再去阅读马尔克斯时,总会记得那个午后,那个故事。在谈到写作时,马尔克斯曾说:“从我17岁开始,我每天所做的就是在醒来之后坐到打字机前,在纸上或屏幕上填满字,我除了写取悦读者的故事外,什么都没有做。”他一生,只想讲好一个故事。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个故事,我们自己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因此,我们要做的,不是讲一个跟别人一样的故事,而是讲一个独属于自己的风格的故事。在《百年孤独》里,奥雷里亚诺上校参加革命以后,被权势侵蚀,性情大变。权势给他带来名望,同时也给他带来危险。九死一生,他一直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才终于明白纯真的可贵。事实上,好多人一生,也都跟奥雷里亚诺上校一样,用尽全力去追逐名利,最后才终于明白过来,自己所求的,从来不是这些东西。可等到明白的时候,人生如同西山落日,已经快速沉没了。今日看到游本昌的一个视频,面对镜头,他问:“钱是干嘛的?钱是你的目的吗?”然后他说:“钱,站在钱上头是财主,跪在钱底下是财奴。钱是手段。要做明白人,明白的时候,你的信仰就正确了。”确实如此,钱是手段,名利皆是生活的手段,从来不是目的,可这世间,缺少的却始终是明白人。过去,现在,未来,明白人都将是稀缺品种。无论我们看了多少故事,读了多少书,当我们合上这些书,我们所面对的,都只是自己。因此,一个人能够将自己弄明白了,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知道自己的本性在何处,这比读多少书都重要。作者:不有趣灵魂。来源:至书(ID: Gosoul421),这里只有爱情、人生,和自由。我们一起,不负诗与远方的田野。有书经授权发布,转载请联系作者。点击立即加入“有书逐字读经典·共读计划”本期书目《百年孤独》豆瓣评分9.3分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每天仅需30分钟,20天逐字读完仅需55元纸质书+有声书+共读,立体共读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