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发布《关于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称,6月28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16轮场序第189场,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与山西崇德荣海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亚泰训练基地主体育场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视频、情况说明及听证,比赛前,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工作人员在客队休息室放置若干封建迷信物品,造成不良影响。中足联决定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万元。同时,中足联还对中乙联赛长春赛区(长春喜都主场)进行了通报批评。来源 | 中足联网站审核 | 卢长银编辑 | 徐璐明校对 | 吴锦请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or回到文章顶部,点击环球时报 (微信公众号ID:hqsbwx)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