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朝当基层公务员,该怎么写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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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约 4300 字阅 读 需 要 13 分 钟 在中国历史上,职业官僚制正式确立是在战国至秦这段时期,此后延续了2000年之久。由于史料的匮乏,长久以来,人们对于秦朝的官吏制度缺乏了解,直到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相继出土或面世,大量细节才为研究者们勾勒出秦朝基层官府的运转状况、官吏们的工作与生活。如果你是一名秦朝的基层公务员(秦吏),平常都需要干些啥?‍有事请,必以书以一个县府公务员为例,根据简牍记载,迁陵县府一天的作息时间大致是:“水下一至二刻”(清晨5时—7时)开始办公,“水下三至四刻”(7时—9时)吃“朝食”,“水下十至十一刻”(15时—17时)下班、晚餐。这些“水下某刻”即计时工具“漏刻”水面所处的刻度。迁陵县府每接收或发出一份公文,都要记录下当时的准确时间,详细到时刻,后人才因此了解得这样详细。公文写作正是吏员们日常最主要的工作。《内史杂》明确规定:有事请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请。向上级请示,不准口头请示,也不准让人代为请示,而必须使用公文。先秦两汉,纸张没有发明,日常的书写材料都是竹片与木片。用于书写的竹片称简,因为材质的原因,外形细长。木片称牍,比竹片宽很多。睡虎地秦简以竹简为主,里耶秦简则是木牍。人们用毛笔在上面书写,写错字用削刀削去,因此文职吏员有“刀笔吏”之称。从里耶秦简来看,一般一件公文使用一支简。同样是木质简牍,也会根据形状不同分为“版”“方”和“牒”。“版”等同于“牍”,长度固定为一秦尺(23厘米),因此也有“尺牍”的说法,它规格比较统一,做工也相对精细,多用来书写较为严肃正式的公文。“方”泛指较宽大(超过6厘米)的木板,主要用于记录分段多、句子短的内容。考古工作者经常在古墓中发现它们,用于记录随葬品的清单。日常运用也更随意,《司空律》要求县府、都官用柳木或其他木质柔软的材料削成“方”以供书写;没有“方”的,可以用“版”。“牒”则是更加薄小的木片,多作为登记数字、器物、人名等的簿籍。仔细看里耶秦简中的政府文书开头,不难发现它们格式一致:卅二年正月戊寅朔甲午,启陵乡夫敢言之……卅二年四月丙午朔甲寅,少内守是敢言之……卅三年二月壬寅朔日,迁陵守丞都敢言之……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腾敢言之……显然,这些文书均以日期为开头,书写者一律以“敢言之”为谓语,这是下级给上级写文书时的规范用语;向平级发文则用“敢告”。结尾要把“敢言之”“敢告”重复一遍,哪怕文书内容十分简略,如此处理是为了防止有人在公文结尾增添内容进行篡改:三月戊午,迁陵丞欧敢言之:写上。敢言之。卅二年四月丙午朔甲寅,迁陵守丞色敢告酉阳丞主、令史:下络裙直书已到。敢告主。向下级发文的格式没有前两者那样严格,同时存在“告”“谓”“下”“却”等各种表述:四月丙午朔癸丑,迁陵守丞色下少内:谨案致之,书到言,署金布发。它如律令。正月戊寅朔丁酉,迁陵丞昌却之启陵:廿七户已有一典,今又除成为典,何律令?应尉已除成,匄为启陵邮人,其以律令。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假尉觿谓迁陵丞、阳陵卒署:迁陵其以律令从事报之。当腾腾。下行公文结尾经常出现“它如律令”“其以律令”之类表述,意为:“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依律令来办。”公文书写完毕后,为防止在传送过程中被私自拆阅,要进行“封缄”,类似今天将信放入信封。据王国维《简牍检署考》:在简牍上写好信后,须用另一枚同样大小的空白简牍盖住字;如果信比较长,以至于简牍正反面都写满字,就在背面盖上另一枚空白简牍,这两枚简牍就叫“检”。和如今的信封一样,“检”上需要标明文书的基本情况,再把三块木片像夹三明治一样夹在一起,用绳子系好。为了保密,还要在打绳结的地方糊上封泥,再在泥面盖上印章,这样一旦撬下封泥就无法还原。收信人收到公文后,再用削刀将封泥撬开,然后解下绳子打开信件。邮人在运送文书途中如果导致封泥破损,要受严惩,参见《张家山汉简》的《行书律》:“诸行书而毁封者,皆罚金一两。”《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死于沙丘后,赵高与李斯、胡亥合谋私自篡改遗诏,也是因为赵高当时掌管符玺,有条件重新盖上封泥。里耶当地出土过“酉阳丞印”“洞庭司马”两枚封泥,都已破损,显然是迁陵县府在收到酉阳县、洞庭郡发来的公文后将它们拆下的。里耶秦简还有一枚检:尉曹书二封,丞印。一封诣零阳。一封诣昆阳邑。九月己亥水下八,走印以□。“尉曹”为发送文书者。“二封”是递送文书的数目,一封送零阳,一封送昆阳邑。“丞印”指封泥印的是丞的印章。“九月己亥水下八”是标明文书收到或送出的时间,“走印”是递送文书的人员,“走”是职务,印为人名。最后的缺字应当是“邮”字,即送达文书的方式。里耶当地还出土过一枚“迁陵以邮行洞庭”简,同样是充当信封的“检”,“以邮行”即派遣邮人通过设在途中的各处“邮”对文书进行接力递送。“邮”是秦汉负责传递公文的机构。颜师古注解:“邮,行书之舍,亦如今之驿及行道馆舍也。”据张家山汉简的《行书律》,汉代多为十里、二十里置一邮,这种传送方式的安全性及速度在当时应当是最高的:“诸狱辟书五百里以上,及郡县官相付受财物当校计者书,皆以邮行。”另一种传送文书的机构为“传”。《传食律》便规定“传”对官吏供给饭食的标准,通过它递送的文书称“传书”,由专门的“传车”运送。如果水路便利,还可以用船只邮寄:“□请送载它船虒即□□”,这在当时是效率最高的。其他传递方式还有“以次行”,即各县收到公文后,按照远近顺序接力传递,即本郡治所发出文书后,首先传送到最近的一县,再由这个县传递到相邻的一县,依此类推,直到所有县都传递完。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二月,洞庭郡守“礼”下达文书,要求各县优先派遣刑徒传送运输,从而保障普通百姓不受打扰、按时耕作。从这枚简后面留下的记录来看,文书在洞庭郡各地间“以次行”:三月戊申日晚,公文被送至巫县下里,由吏员“庆”接收、记录后转发;庚戌日,迁陵守丞“敦狐”收到文书,并抄送县尉,县尉收到后抄送都乡司空,都乡司空抄送仓主,以及启陵、贰春两乡,戊午日抄送迁陵丞“欧”,己未日上午又由令史“犯”传走……步行传递文书称“轻足行”,睡虎地秦简规定,各地上报当地的风雨虫害、庄稼长势的情况,“近县令轻足行其书,远县令邮行之。”应该是适合距离较近、文书重要程度不高的情况。为保障公文被及时递达,睡虎地秦简的《行书律》规定: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传送皇帝的命书和标记有急件的文书,要立即传送;不是急件的文书,也要在当天传送出去,不能耽搁。张家山汉简的《行书律》规定了邮人的速度:“邮人行书,一日一夜行二百里。不中程半日,笞五十;过半日至盈一日,笞百;过一日,罚金二两。”里耶秦简也显示,邮人必须记录自己每天走的里程、途经的重要城邑之间的距离,以供上级考核。一枚“里程表”简就记录了从南郡“鄢”到迁陵每一段旅途的距离。邮人先后经过“销”“江陵”“孱陵”“索”“临沅”这几座城,总里程长达1444里。另一枚“行程日记”简按日期记录每天到达的地点:“四月己巳□□郙,庚午望夷乡,壬申到临沅,癸酉临沅留……”地方县府接收到公文后,同样要将具体时间记录下来,好几枚简都能读到“水下八刻”“水下五刻”“水十一刻”“旦食时”等记载,都是当时对时间的表述。这些简并非迁陵县接收到的原始公文,而是吏员们抄录公文后备案存档的副本:二月壬寅水十一刻(刻)下二,邮人得行。四月甲寅日中,佐处以来。欣发。八月癸巳,迁陵守丞从告司空主:听书行事。起行司空。八月癸巳,水下四刻,走贤以来。行手。当然,想成为秦吏也不是那么简单的。睡虎地秦简显示,秦朝对为官者的身份规定十分严格,有前科的人被明确禁止为官。秦律中,除了惯常的撤职“免”以外,另有一种更加严厉的撤职“废”,即撤职后永不叙用。《秦律杂抄》规定,任用被“废”的人为吏,罚二甲。《内史杂》禁止任用犯过罪的人当吏员:犯过罪而经赦免的“史”不能再在官府供职;候、司寇、群下吏也不能担任官府的佐、史、禁苑的宪盗。身份低下的“下吏”即便擅长公文写作,也不能从事“史”的工作。有些职位对年龄、爵位也有要求。如《内史杂》规定:“佐”这样的吏员,必须由“壮”(三十岁)以上的男子担任,无爵的士伍不能被任命。《置吏律》还规定:官员调任别处为官,不得将自己原岗位的佐、吏也调过去,这样规定显然是为避免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类似如今的回避原则。对于秦人而言,如果自己的家族本就为官或拥有各种资源,为吏的途径自然多种多样:给高级官吏当秘书一类的“守书私卒”,高官子弟可以通过“任子”方式担任秦王的贴身护卫“郎”,地方上的望族也可以通过朝廷“征召”或地方县府“推择”方式为官。如果是来自山东六国的人才,也可以通过游说秦王担任“客卿”,立下功劳后正式任命为官。普通百姓相对现实的途径则是进入“学室”接受教育。这是秦朝培养司法官吏的职业学校,由精通律法、办案经验丰富的令史、狱史授课。在这样的机构中,学员“弟子”一方面要学习基本的识字、算数等文化课程,里耶秦简就有200多枚“习字简”,上面大多是无意义的重复文字,如“律闲闲帚帚”“隶妾窅先辳先辳辳辳辳辳□”等,也出土了九九乘法口诀表。此外,他们还要学习各种律条、不同司法文书的写作,也会跟随狱史接触各种案情,这种教学方式即焚书事件中李斯主张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如果未来要担任游徼、求盗等武吏,也会练习发弩、驾车等战斗技能。从“学室”毕业后,就有希望进入官府。任职称“除”,里耶秦简有“除邮人”简,内容为启陵乡夫想要“除”两位士伍当里典和邮人。在此之前,所有未来的官吏都要经过“试”,即试用期,《史记》中,刘邦曾“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夏侯婴也有过“婴已而试补县吏”的经历。试用期约为一年,睡虎地秦简的主人“喜”就曾在秦王政三年(前244)八月“试为吏”,次年十一月“除”安陆御史。这期间,见习官吏的职位前都要加“守”字,里耶秦简多次出现“守丞”字样。成为正式官吏后,也要接受严格的管理。里耶秦简的“迁陵吏志”显示,当地县府共有吏员130人,其中负责司法工作的令史有28人,来自某某地的服徭役者有18人。每名吏员全年的出勤状况也有记录:守丞“枯”出勤55天,守丞“平”57天,“固”242天,守“颀”、佐“苏”高达310天。怎么样,如果你穿越回秦朝,会选择成为一名秦吏吗?本文改编自《国家人文历史》2025年3月下,原标题为《做官何其难,秦朝基层政府的运转细节》,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END作者 | 张不叁‍‍‍编辑 | 胡心雅  主编 | 周斌排版 | 曲晨溪(实习)校对 | 火炬‍‍推荐 在纸张普及之前简牍记录下泱泱华夏波澜壮阔的篇章留在竹木上的历史印记对赓续中华文脉具有独特意义20世纪以来,陆续出土的大量简牍成为探寻中华民族文明根脉的一把钥匙本期,就让我们一同打开通往古代的时空之门用简牍的视角补充别样的历史书写点击下方封面,即可购买↓↓↓“在看”的永远18岁~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