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规承诺收益,国投证券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本文自南都·湾财社。采写 | 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编辑 | 王琦璋6月2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内容指向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据悉,深圳证监局调查发现,国投证券存在个别营业部从业人员在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期间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个别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向客户提供开通相关权限的知识测评答案等违规情形。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在5月份,深圳证监局就曾对国投证券员工进行过行政处罚,内容同样指向“承诺收益”。彼时,深圳证监局指出国投证券员工吴瑜在国投证券从业期间,存在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收益,为客户在公司外部平台进行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参与提供个别询价、转发报价信息等情形。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发现,当前,国投证券麾下仅一人为“吴瑜”,其从业登记类型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事实上,证监会系统近期或者加强对于“违规承诺收益”的整治。同样在5月份,广东证监局也开出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指向了“违规承诺收益”。据悉,梁城林在粤开证券珠海兴业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推荐期货账户操盘手并违规承诺收益的行为。因上述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END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