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破獲兩宗毒品案件並檢獲約一千六百萬元懷疑毒品(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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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昨日(六月五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兩宗行李藏毒的販毒案件,檢獲約二十二公斤懷疑氯胺酮及約八公斤的懷疑可卡因,估計市值共約一千六百萬元。     首宗案件涉及一名十八歲男旅客,他昨日從德國法蘭克福經卡塔爾多哈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箱內檢獲約二十二公斤懷疑氯胺酮,以及在其身上檢獲一盒含有約六克懷疑尼古丁的產品,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第二宗案件中,一名十八歲男旅客昨日從西班牙馬德里經卡塔爾多哈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共重約八公斤的懷疑可卡因,以及在其身上檢獲一批懷疑另類吸煙產品,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首宗案件的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及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的罪名,而第二宗案件的被捕男子則已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及一項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的罪名。兩宗案件將於明日(六月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進出口條例》,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販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