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为爽文主角,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出身草根 ✔️主角光环 ✔️吸引异性 ✔️打脸反派 ✔️一路升级打怪、名利双收 ✔️在这种公式下,主角必须要赢。哪怕他卑劣、自私、满口谎言,只要“有手就行”。《巴里·林登》的主角,正是这种人。18世纪的欧洲,贵族靠血统,平民靠投机,而一个想要“上岸”的人,只能靠婚姻、决斗、战争、乃至谎言来博一把。巴里·林登完全是今天的逆袭爽文套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爱尔兰小贵族,靠着撒谎、投机、婚姻和无底线的野心,一步步混进上流社会。他以第一人称写下自己的荣耀与坠落,企图构建一段完美上位的传奇。他自诩“靠智慧征服欧洲”,可我们看到的是靠撒谎、娶寡妇、赌钱、打老婆一路混成“贵族”。他不承认失败,反而越发像个喜剧中的悲剧人物。爽文的架子,悲剧的灵魂。它揭穿了“逆袭”背后,那些没人讲的真相:出身、阶级、婚姻、运气、愚蠢与贪婪,它比任何小说都更像一面镜子,照见人性、野心与盲目。Barry Lyndon点击进入阅读战争让人类变成这样的暴徒和恶魔!绅士们喜欢讨论骑士时代,这没错,但请记住他们所带领的是一群饥渴的野兽——在贫困中长大、无知、为残暴杀戮而骄傲——除了酗酒、堕落和掠夺,没有其他乐趣。你们伟大的勇士和君王就是利用这样令人震惊的工具四处杀戮、建功立业。而我,看到构筑这辉煌的背后的真相,唯有恐惧。人类有多少罪恶、苦难、奴役成为了一切荣耀的垫脚石!赌局中的人永远无法获得安全感——考虑到耗费的时间、付出的精力、有非凡天赋的对手、那些焦虑的情绪、可能的金钱支出还有会遇到的各种坏账(任何地方的赌桌上都一定会有可耻的无赖),我认为,于我而言这不是个好的谋生手段。而且我几乎没有遇到过最终能从中获利的人。我也不在乎泼皮无赖讥笑我靠婚姻上位,因为我娶了林登夫人(你很快会听到这个故事),就称我是投机分子,说我是穷光蛋,说我配不上她。穷光蛋?全欧洲的财富尽在我的掌控之中。投机分子?享有盛名的律师或是英勇无双的战士不也一样?如此说,那所有靠自己能力获得财富的人都应该叫投机分子了。我的职业是赌博,这在这一领域我可谓天下无敌,纵览全欧洲,没有人能公平正直地战胜我。我的收入(只要我保持健康,一直从事这个职业)与投资三厘利息国债的人、靠良田收成生活的富庶乡绅一样稳定。作物的收成不一定比玩牌技巧更可靠,产量高低本就是一场赌博,就像与一个技巧纯熟的玩家来一局高赌注的牌局一样,如果遇上干旱、霜冻或是冰雹,便会一无所有。所以大家本无异,人人皆是投机分子。“算了,不重要。但相信我的话,得到她的人终会后悔。她就是个祸害!如果不是我父亲与我受野心驱使(他是我夫人的叔父兼监护人,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或许至少能温和地走入良夜,带着我的痛风,平静地躺入坟墓。我可以住在梅费尔简朴的套间里,英格兰每个角落都为我开放。而现在,我有六处房产,每一个于我而言都是地狱般的存在。要小心所谓的伟大财富,巴里先生。以我为鉴。自从我结了婚,变得富有,我就成了这世上最不幸的可怜虫。白驹过隙,我已脱胎换骨!离开故乡时,我只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可怜男孩,一个艰苦的行军军团中的普通士兵。归来时,我已是功成名就的男人,手握5000基尼真金白银,还带着价值2000多基尼的奢华衣物和珠宝,并且在生活中的许多领域都小有成就,我曾经历战争,也曾落入爱河,我凭借自己的过人天资和艰苦奋斗,从贫穷潦倒走向了飞黄腾达。我相信人类从不遗忘。视野里的一朵花,或是耳中听到的只言片语,就可以唤醒沉睡几十年的记忆。爱尔兰贵族的单纯无知让我觉得好笑又惊奇。诚然,他们比大海对岸的直率邻居更爱说谎,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更容易信任他人。在见识了国外生活的繁荣辉煌之后,1771年回到都柏林的我,看到眼前的景象可谓万分鄙夷。这里几乎是与华沙如出一辙的蛮荒之地,并且还不如华沙威严壮观。除了多瑙河沿岸的吉普赛人,这里的居民衣衫褴褛,比我见过的任何人更寒酸。事实上,我的人生阅历告诉我,母亲是这世上唯一不会欺骗我们的女性,无论经历怎样的磨难,她们的爱始终如一。试想这个善良的灵魂度过的时光,听着屋内的欢声笑语、觥筹交错、高谈阔论,而她孤零零的在街上独自徘徊。人生之至幸绝不仅仅是成为一名勋爵,甚至可能也不是一生快乐。无论贫穷、疾病还是弯腰驼背的身体,都与强健的体魄一样,可能是生活的馈赠,但我们却始终无意识地慕强。我注定是成功创业却无法守业之人。指引人走向成功的品质和气魄往往也是让他毁灭的成因,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会让厄运最终降临于我。如果这世界不是由忘恩负义之徒组成——他们在你如日中天时受你恩惠,享受你提供的饕餮盛宴,却在你衰败时落井下石——那么我保证我还是配得上一个好名声的……但天意弄人,我的家族注定后继无人,而我这一生的结局也早有定数——贫穷、孤独、没有后代。我或许有错,但没有人敢说我不是一位温柔的好父亲。我深爱那个男孩,或许我爱得太盲目了,我从未拒绝过他的任何要求。如果终结我的生命可以让他免于早夭,我一定乐意赴死。自从他离开,我没有一天不思念他,我能看到他在天堂注视着我,明眸笑靥恍如昨日。我可爱的宝贝九岁时就离我而去了,正是天真无邪、朝气蓬勃的年纪,他带给我的记忆烙印是如此深刻,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他的音容笑貌在我每一个辗转难眠的深夜萦绕心间。即使是饮酒作乐、肆意狂欢时,在酒瓶叮当和欢声笑语中,我仍会突然想起他。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