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夸大过往业绩!监管规范资管产品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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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图片来自视觉中国不得通过选择性披露部分时间段数据等方式夸大过往业绩,不得随意变更披露规则,不得对同类产品适用明显不同的披露规则;公募产品的定期报告中,应分别列示投资穿透前和穿透后的前十项资产的具体名称、规模和比例等信息文|财新 武晓蒙资管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资管机构履行信义义务的要求,亦是践行“买者自负”的前提。目前,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资管产品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亟待统一和规范。2025年5月23日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在产品募集环节,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合同、风险揭示文件、托管协议、发行公告等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让产品销售“看得清”;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披露过往业绩,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清”;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和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让产品收益“算得清”。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之后不再公布明确的预期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过往业绩情况,成为投资者选择产品时较关注的指标。《意见稿》称,资管产品可以不披露业绩比较基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重点反映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底层资产和相关金融市场表现的关系,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全文共1944字新会员订阅即读全文。已订阅会员直接读。往期精选推荐从小学教师到广西主席 62岁蓝天立被查赵伟国被判死缓 一文回顾紫光集团兴衰始末特稿|大厂员工贪腐堪比厅局级“新高考”期末考 阅读原文 今天看啥地址:http://www.jintiankansha.me/t/YWTArXXp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