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六月十日)宣布展開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向市民提供借用輔助器材服務的程序和機制。 醫管局轄下各醫院一直有向病人及其家屬或照顧者等人士提供借用輔助器材(如輪椅、手杖及步行架等)服務,以協助病人在康復進程期間進行日常活動及復康治療。這服務確實有利市民,值得支持。然而,有資料顯示,醫管局就市民借用及歸還輔助器材的手續頗為繁複及過於嚴謹,例如要求借用人在歸還器材時,必須由按金繳款人帶同按金收據親身到醫院領回按金,其他人不能代領;而按金繳款人即使親往醫院並出示器材已完好歸還的證明書,如未能出示按金收據,仍不會獲退回按金。 陳積志表示:「輔助器材對有需要的病人早日康復和日常生活至為重要,相關器材亦可減輕家人和照顧者的負擔。公署留意到,醫管局現行借用輔助器材的安排或會對病人、家人及照顧者造成不同程度的不便。由於借用輔助器材的人士眾多,而每件輔助器材按金金額可高達3,500元,如因未能出示按金收據而不獲退回按金,容易引發衝突,亦會對病人及家屬等造成經濟負擔。因此,我決定展開這項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醫管局的借用輔助器材服務的程序和機制,以及探討當中有否改善空間,提出適切改善建議,做到真正利民便民。」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二○二五年七月十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傳真:2882 8149電郵:cic-ha@ombudsman.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