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產條例修正三讀》導入民間資金、國發基金 企業投資享減稅優惠

Wait 5 sec.

Newtalk新聞 立法院今(8)日召開院會,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8條、第13條、第26條及第26條之2修正三讀。未來國發基金將提撥資源,專責投資運動產業,本次修法的重要進展還包括了企業捐贈運動產業的稅賦優惠,從原本的 150%大幅提高到 175%。三讀修正後,希望能夠讓我國運動人口更加蓬勃發展、運動員的生涯發展更趨多元,同時也讓運動產業成為國家關鍵產業。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宣布,運動部預計將在九月掛牌成立,行政立法部門陸續將相關修法與配套措施必須同步到位。今(8)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條文修正,目標是建立運動產業發展的投資管道。三讀修正通過的第8條,明確推動運動科技應用,鼓勵運用數位技術、人工智慧(AI)與資訊科技,強化訓練分析、運動數據管理與服務流程優化,全面提升運動服務品質與產業競爭力,與國際科技趨勢接軌。而增修第13條明定,建立運動產業投資誘因與融資管道,提供惠措施引導、鼓勵民間基金投入,國家發展基金應提供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通過第26條修正,企業捐贈辦理經主管機關認可、促進全民運動發展的賽事活動,可獲得租稅優惠,有效鼓勵企業參與運動推廣;以及第26條之2,企業對職業或業餘運動賽事的捐贈,抵稅幅度從 150%調高到 175%,同時到民國120年都可享有租稅優惠,提供穩定且具預期性的稅務誘因。國民黨籍教文委員會召委葛如鈞在三讀後發言,台灣體育長期因資源不足、資金難以進入、科技運用落後等問題,但我們明明有優秀的選手,卻礙於各項限制,因此,這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三讀,能運用數位技術提高運產競爭力,都納入政府輔導、獎助範圍,強化科技在運動產業當中的運用。他也強調,透過修法讓主管機關引進民間資金投入,並讓國發基金參與,使運動事業免除資源不足困擾;也修法提升企業參與意願,包括擴大享有賦稅優惠認可範圍、捐蹭所得扣除比例,讓過去誘因不足,透過這次修法能將各界多元量能導入,使運動產業未來更加蓬勃發展,關注不僅是職業運動,更是希望各界參與,帶動社會整體運動風氣,打造從基層到頂尖、從國家到民間、學校到企業的運動生態系。延伸閱讀:14國新關稅出爐!但川普保留「不確定」空間 亞股上漲、美債殖利率攀至近4.4%大罷免倒數!小笠原揭觀察重點:藍營支持者投票意願能否顯著提升徐巧芯派報控偽造連署 罷團秀資料狠打臉:偽造死亡比例不到0.1% 俄羅斯外長提停火條件:解除制裁並歸還凍結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