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性侵犯兒童罪」擬納入性罪行修例草案 「網絡露體」刑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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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就完善性罪行法例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保安局表示,期間收到超過6200份意見,超過九成九表示支持。當局採納建議,同意將「持續性侵犯兒童」罪行納入修例草案;以及將俗稱「網絡露體」,即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以數碼方式發送生殖器官影像的行為刑事化。 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示,正爭取盡快將修訂條例草案定稿,期望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在現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對於有意見提出將「強姦罪」改名為「未經同意下的性插入」,保安局表明會保留「強姦」一詞,認為用詞在香港社會為本地社會廣泛認知,並清楚代表社會上最嚴重的不法行為之一,改名可能會令公眾產生罪行性質變輕的誤解。 對於有意見關注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的兒童之間,在相互同意下進行性行為是否屬於罪行,當局認為應維持現行安排,將相關行為一律訂為刑事罪行,但控方與警方可行使檢控酌情權或警司警誡。 香港大律師公會歡迎香港政府在考慮了包括公會在內的各方意見後作出的立場,即在修訂草案中納入「持續性侵犯兒童」罪行。公會原則上支持引入這項新罪行,並需要有充分的保障措施以確保公平審訊。編輯:鍾慧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