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标题:北京女子孙美华失联26年后在山东被找到,村民:“老头糟蹋她、利用她挣钱”作者:李宇琛发表日期:2026.9.18来源:微信公众号-天下说法主题归类:北京女子孙美华山东曹县被拐26年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58岁的孙美华被她70多岁的哥哥接回北京。她上一次从北京的家里出门,是2000年前后,那年她32岁。中间隔了26年。到今天9月18日,她回家10天。这10天里,没有一个部门就她这26年发出过通报,我也没有查到一家媒体的报道。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里,一位村民对着镜头说:刚开始来的时候她很白、很美,老头自己糟蹋,然后利用她挣钱,折磨得大小便失禁,后来就疯了,不疯可能活不下去。这几句话和她年轻时的照片一起传了10天。到本文写完为止,没有任何一方承认它,也没有任何一方否认它。01 9月8日之前下面这条线,来自网上流传的寻亲视频和资料。1968年,孙美华生于北京,家在二环边上。2000年前后,她32岁,从家中出门后与家人失去联系。家人报过警,也找过很多年。今年4月,一位做寻亲的博主在山东菏泽曹县的村子里遇到她。他当时在帮另一名精神异常的女子“霞”找家人。五一假期前后,他把她的情况发到网上。视频里她神志已经不清,仍带北京口音,写得出自己和几位亲人的名字,说得出二环边的家,还会蹦出几句英语和外贸行业的术语。村里人叫她“龙婶”,因为她和一个大她约20岁、被叫作“龙叔”的男人住在一起。有人问她叫什么,她说自己叫“苦菜花”。9月8日,DNA比对之后,她被哥哥接回北京。父母已经先后去世,姐姐定居美国。这条线上有几处互相对不上:遇见她的时间,有说4月,有说5月;她能不能写出自己的名字,两种说法都有;她在村里的名字,还有一种说法是“张黎”。谁能把这几处对齐,谁手里就有比我更多的材料。02 那几句话指控的是几条罪名“糟蹋”对应《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强奸罪。“利用她挣钱”如果指的是强迫卖淫,对应第三百五十八条。如果她到山东的过程里有人收过钱,还会牵出第二百四十条的拐卖妇女罪和第二百四十一条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折磨得大小便失禁”对应虐待或者故意伤害。这几条罪,起刑点都不低。说这几句话的是镜头前的一个村民,从头到尾只有他一个人说过。它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村里人传话时加了料。10天过去,没有人去问第二个人。03 一张身份证,换了一部二手手机视频里还有一个细节:她的身份证不在她自己手里,在“龙叔”手里。那位博主用一部二手手机跟他换,才换出这张证,也才知道她叫孙美华。这里有几个问题绕不过去:这张身份证是哪一年办的,上面的住址写在北京哪里?26年里,她的户口挂在哪儿,有没有被注销过?一个人的身份证长期由另一个人收着,村里、镇上、派出所,有没有人问过一句?一个精神已经出问题的女人,认回自己是谁要靠采血比对DNA,而她的证件一直就在同一个屋檐下。04 “收留”这两个字我查了一下这几年的公开文书。2022年1月30日,江苏那起案子的第二份通报里写:杨某×(此姓名为董某民所取)于1998年6月在××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24天后,2022年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通报里,同一个女人、同一年、同一个男人,动词换了:小×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镇人)介绍花钱买来。同一份通报里还有一句,说的是中途把她转手的那对夫妇: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收留”后面跟着的,是“卖给”。2024年12月3日,山西和顺县公安局的警情通报:经初步调查,卜某(女)于2011年5月从家中走失,后被山西省和顺县青城镇居民张某收留,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那位走失13年多、被找到时已生育两个孩子的女硕士,官方给出的第一个动词,也是“收留”。一年之后,2025年12月,和顺县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落在他“主观上是为了……组建家庭”。今年1月,我写过这件事。关于孙美华,到今天连“收留”这两个字都还没出现过。05 上一次,27天出了5份通报2022年1月27日晚上,一位抖音博主发出在江苏那个县拍到的视频。第二天,1月28日,当地发出第一份通报,里面写着“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到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的通报为止,27天,5份通报。最后那份把“不存在拐卖行为”推翻了,当地一批公职人员被处理,其中包括县委书记和县长。孙美华9月8日到家。到今天,10天,0份。06 26年不是不查的理由2023年4月7日,当地中院对那起案件一审宣判:董某民犯虐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执行9年;另有5人犯拐卖妇女罪,刑期从8年到13年不等。这5人的拐卖行为发生在1998年,到宣判时已经过去25年,追诉期限早已届满,是经最高检核准之后才追的。《刑法》第八十七条把追诉期限分成4档,最长一档20年,对应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超过20年仍认为必须追诉的,报最高检核准。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死刑。所以“事情过去太久了”这句话,在那起案件里没有站住。07 这些事,本来不该由写字的人去核村民那句话我核不了,挨家挨户去村里问也不该由我来做。查证件、调户籍、讯问同住的人、调2000年那份报警记录,这几件事没有一件是普通人有权去做的,它们都写在公家的职责清单上,而且写得很细。2015年,民政部和公安部发过一份意见(民发〔2015〕158号),其中一段是这么写的:对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及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当地群众、比对公安机关走失人口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协查通报等方式,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同一份文件还给了时限:救助管理机构对身份不明的受助人员,应当在入站后24小时内发布寻亲公告,7个工作日内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后1个月内免费采集、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并把比对结果反馈回去。24小时,7个工作日,1个月。这是文件上写明的节奏。孙美华失联了26年,最后替她换出身份证的是一个做寻亲的人,用的是一部二手手机;从五一发出视频,到9月8日她回北京,又走了4个多月。刑事这一头也一样。《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写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报案;第一百一十二条写着,办案机关对报案材料应当迅速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村民在镜头前说的那几句话够不够“有犯罪事实”,由警方去判断,但做出这个判断本身是义务,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真不立案,第一百一十三条还留了一条路: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通知立案。孙美华的哥哥可以走这条路。追问的理由就在这里。上面每一个动作都有主体、有条款、有期限,眼下只是没有人动。一个写字的人能做的,是把没人动这件事记下来,记到有人动为止。08 还没有人回答的问题孙美华是怎么从北京到山东的?那个被叫作“龙叔”的男人是谁,多大年纪,现在在哪里?视频里那位村民说的“糟蹋”“利用她挣钱”,有没有人去问过村里其他人?另一名精神异常的女子“霞”,这些年住在谁家?她的身份证为什么在别人手里?她被送进福利院是哪一天,谁送去的,费用谁出的?这次DNA是在哪儿采的血,哪家机构做的比对?2000年她家人报过的警,那份材料还在不在?到今天,有没有人立案?这些问题里的任何一个,都不需要26年才答得出来。她今年58岁,人已经在北京。在山东那个村子里,她被叫作“龙婶”;有人问她名字的时候,她说自己叫“苦菜花”。李宇琛的文立于尘写于2026年9月18日我的微信号:li2026yuchen本文已开启快捷转载,欢迎转载至您的公众号存档防删,接力传播愿意借我公众号助我发文的网友,请阅读此文征求公众号,坚持写作发声推荐阅读:李宇琛 |我为什么不应该再原谅赵孔亮李宇琛|抄袭我的社科院大学导师被解聘后告我诽谤罪并索赔10万,北京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周泽转发“李宇琛为刑讯洗地”一文,是对真正刑讯受害者的“狼来了”“千千法言”霸凌喊冤家属的群聊记录全文律师同行给周泽介绍案子,有什么罪?周泽跳单律师“案源费”的本质是一个带头大哥的自我修养周泽律师三年前说兰世立的律师“卵用没起”,现在怪同行没有“全面说清楚”批评张雪峰功利的张3丰曾写文感谢他爸要他逃离农村:“若不想受苦,你必须考大学、到大城市打拼”李宇琛|声援同行被卡年检之后,我被北京中闻律所暗杀律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