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报告汇】人权捍卫者网络:中国当局默许对良心犯施加酷刑,加害者从未被追责(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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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标题:【CDT报告汇】人权捍卫者网络:中国当局默许对良心犯施加酷刑,加害者从未被追责(外二篇)作者:中国数字时代发表日期:2026.9.18主题归类:CDT报告汇主题归类:良心犯主题归类:言论自由主题归类:黄雪琴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编者按:《CDT报告汇》栏目收录和中国言论自由及其他人权问题相关的报告资讯。这些报告的来源多种多样,包括机构调查、学术研究、媒体报道和网民汇集等等。也欢迎读者向我们推荐值得关注的报告。中国数字时代本周推荐媒体:人权捍卫者网络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是由中国及国际人权非政府组织组成的联盟。该网络致力于通过和平方式推动民主与法治改革,并加强中国的基层行动,以促进人权。CHRD致力于能力建设,通过组织有关国际人权文书及人权捍卫者保护机制的培训,为中国基层人权捍卫者提供倡导工具和技术支持。一、人权捍卫者网络:中国良心犯酷刑指控遍及全国,加害者从未被追责9月16日,人权捍卫者网络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 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欲盖弥彰:中国政府杜绝酷刑的制度性失败》。报告发现,“警方和监狱管理人员持续普遍使用酷刑,通常是为了刑讯逼供,政府有关部门基本没有对受害者、家属和律师的酷刑指控展开调查、追究罪责”。报告封面据悉,该报告分析了2016年至2025年间209名良心犯提出的酷刑及其他虐待指控,并采访了25名人权捍卫者、家属和律师。人权捍卫者网络的案例记录覆盖了除澳门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告表示,在209起指控中,“五分之一涉及看守所、监狱等机构人员殴打在押良心犯……有些案例涉及遭受电击和单独监禁。最常见的酷刑形式是剥夺病患者获得适当医疗的权利,这类案例的比例高达35%,其中至少有16人因疾病得不到治疗而在羁押期间死亡”。其他酷刑手段还包括关入铁笼、长时间罚站、吊腕、强迫劳动,以及剥夺睡眠和充足食物等。此外,“逾半数指控遭受酷刑的良心犯因‘寻衅滋事’罪被监禁”。据悉,“联合国人权专家曾指出该罪名含糊不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已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该机构表示,“酷刑既发生在审判前的羁押期间,也发生在监狱服刑期间”。“有117名在监狱中服刑的人士指称自己遭受过酷刑”,而审前羁押中遭受酷刑的人数为112人,还有11人曾在黑监狱、精神病院等法外羁押场所遭受酷刑。部分人士在审前羁押和监狱服刑期间都遭受了酷刑。其中,报告特别列举了人权律师丁家喜的经历:他于2019年12月被警方带走,此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半年。据其陈述,他曾连续73天遭到审讯,被固定在“老虎凳”上,胸部被束带勒紧以限制呼吸,同时警方还经常剥夺其睡眠、食物和上厕所的权利,最终直到被捕13个月后才获准会见律师。然而,报告表示,“面对明显的非法酷刑或刑讯逼供,检察院和法院往往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既不回应,也不采取补救措施,只是任由事情被淡化,最终‘大事化小、不了了之’。”一名受访律师则表示:“我提出的投诉超过90%没有得到解决,其中95%完全没有任何回应,其余也只是收到简短电话回复,或网上系统发出的模板化答复。”人权捍卫者网络称,在209起案例中,仅找到法院对丁家喜和黄雪琴两人的酷刑指控展开调查的记录,然而两案法院最终均称没有发现任何酷刑的证据。在人权律师谢阳的案件中,谢阳曾告诉律师称,“他曾多次遭到警察和看守人员的酷刑。他称自己曾被铁链锁住并遭到殴打、被剥夺食物,以及被戴上镣铐、强迫保持蹲姿。2023年12月,他向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驻所检察室提出控告;他称自己正是在该看守所遭受上述虐待,但其控告没有得到处理。2024年3月,谢阳试图联系驻所检察人员,就其案件中侵犯权利的行为提出抗议。然而,据谢阳称,值班看守不允许他与驻所检察人员取得联系,除非他通过律师行贿”。人权捍卫者网络认为,问题不仅在于酷刑本身,也在于受害者难以取得证据和寻求救济。律师向该组织表示,讯问场所的录音录像通常完全掌握在有关部门手中;在部分“政治敏感”案件中,律师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也受到限制。报告还表示,他们没有发现任何涉案官员因施加酷刑而遭刑事起诉或纪律处分。中国政府在2025年提交给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的报告中,也没有提供涉嫌对良心犯施加酷刑的官员被问责的数据。对此,人权捍卫者网络敦促“中国政府修改相关法规、严格依法执法,以便遵循《禁止酷刑公约》的国际人权法要求,建立独立机制调查酷刑投诉,并撤销对蒙冤入狱的人权捍卫者的指控和判决”。他们还建议“关注人权的各国政府就人权捍卫者遭受酷刑的问题表示强烈谴责,特别是在与中国政府官员举行高层会晤时点名要求释放良心犯,并要求对酷刑指控展开独立调查。各国政府还应该审视本国官员与那些确信涉及上述侵权行为的中国官员会见或接洽,是否会削弱其自身所宣称的反酷刑立场”。最后,该机构执行主任苏菲·理查森 (Sophie Richardson) 表示,“中国当局已有近四十年的时间去兑现禁止酷刑的国际承诺”,然而“良心犯还在为北京当局的敷衍塞责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这样的情形还要持续多久?”二、习近平访美前夕,自由之家呼吁美国防范中国“跨国镇压”、保障抗议者言论自由在习近平访美前夕,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于9月17日发布了一份政策简报《习近平在华盛顿特区:反制北京削弱境外言论自由的行动》。简报作者、自由之家政策与倡议主任凯蒂·拉罗克(Katie LaRoque)表示,在外界聚焦中美贸易、安全、科技与战略竞争之际,美国政府也应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以及中国对异议人士的跨国镇压行动。自由之家尤其呼吁美国联邦及地方执法部门,在习近平访问期间保障和平示威者的安全与表达权利。文章截图自由之家首先回顾了习近平2023年11月赴旧金山参加APEC峰会期间的抗议活动。当时,包括中国民主活动人士、香港人、藏人和维吾尔人在内的数百人在当地示威。自由之家援引媒体及人权组织调查称,部分抗议者遭遇骚扰、恐吓和袭击。该组织认为,这些事件并非孤立案例,而是中国政府试图在国境之外“恐吓、噤声和控制批评者”的一部分。“中国政府的跨国镇压行动——即政府跨越国界、压制流亡者及侨民群体中的异议声音——对美国境内的社群构成持续威胁。”自由之家表示,“中国是全球跨国镇压最主要的实施者,其开展的此类行动在复杂程度、全球覆盖范围和全面性方面均居世界之首”。“在自由之家记录的2014年至2025年全球实体跨国镇压事件中,中国所实施的事件占23%”。相关手段包括遣返、借助其他国家拘捕流亡人士、限制人员流动,以及数字威胁、间谍软件和通过家属实施胁迫等。文章举例称,“2025年2月,北京方面从泰国接收了40名维吾尔男子,并将他们遣返回中国。在中国,他们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面临严重镇压,包括大规模拘禁、强迫劳动、无处不在的监控、限制宗教活动,以及旨在消除不同文化、语言和宗教身份的强制同化政策。”自由之家进一步将关注点放在中国2026年新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文章特别提到第63条,称该条允许有关部门对境外被认定“破坏民族团结”或“制造民族分裂”的组织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自由之家认为,这可能覆盖在中国境外声援藏人、维吾尔人等少数民族权利的和平倡议,并称:“实际上,这项法律为北京声称对完全发生在中国境外、且在民主国家属于合法行为的言论和政治活动拥有管辖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文章将这一规定与香港《国安法》第38条相提并论。后者同样规定,部分发生于香港以外、包括非香港居民实施的行为也可以适用该法。自由之家据此认为,北京正尝试把对海外政治表达的约束进一步“法律化和制度化”,其影响对象可能不再局限于中国公民或海外华人。简报还提到两起发生在第三国的事件:原定在赞比亚举行的2026年RightsCon大会被取消,据报道,中国外交官曾就台湾民间团体参与以及有关中国“数字威权”的讨论向赞比亚政府施压。另一起事件则发生在数月后。一场原计划由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举办的西藏研究会议也突然取消实体活动、转至线上。自由之家表示,“虽然官方并未给出取消原因,但许多人怀疑中共在阻止加德满都大学举办此次会议方面发挥了作用。”最后,自由之家表示,“为了对抗中共在美国压制言论自由的企图,自由之家敦促美国政府、美国国会和其他美国当局采取以下行动”:谴责《民族团结法》和中共的跨国镇压行动。将跨国镇压的正式定义写入法律。捍卫和平集会权。警惕中共的操纵。为中国和香港的人权捍卫者留出空间。三、60个人权组织呼吁保障黄雪琴出狱后的自由,停止监控、骚扰与任意限制2026年9月18日,中国独立记者、#MeToo运动推动者黄雪琴“刑满”获释。黄雪琴刑期五年。对于黄雪琴的判罚,外界普遍认为并不公正。在她获释前夕,60个人权组织发表联合声明,呼吁中国当局保障黄雪琴出狱后的自由,并“保证她获释后可以不受监视、骚扰、报复或其他限制地从事新闻和人权工作”。黄雪琴言论自由倡议组织Article 19称,“黄雪琴因其在人权领域的工作和对新闻自由的坚定承诺而广受赞誉。她是一位记者,也是中国#MeToo运动中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多年来,她报道并倡导性别平等,并为性骚扰和性别暴力的幸存者提供支持。”根据维权网整理的信息:黄雪琴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并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但后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2021年,黄雪琴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2021年9月20日前往萨塞克斯大学 (University of Sussex) 就读发展学硕士。2021年9月19日,黄雪琴遭广州警方抓捕,于2023年9月22日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黄雪琴、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审判决黄雪琴有期徒刑5年、王建兵有期徒刑3年6个月。黄雪琴当庭表示要上诉。一审判决书如下:被告人黄雪琴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此前羁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24年10月17日,黄雪琴被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联署的人权组织表示,“尽管黄雪琴预计将于9月18日获释,但我们担心她出狱后将面临诸多限制。她被判处四年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罚’,这种刑罚经常被用来限制人权捍卫者和记者在刑满释放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言论、出版和组织活动能力。允许这种刑罚的法律条文与国际人权标准不符,更何况任何人都不应仅仅因为行使人权而受到惩罚”。因此,60个人权组织联合呼吁:确保立即释放黄雪琴,不得再对其进行任意拘留,并允许其自由行动;保障她享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和和平集会自由的权利,以及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包括与家人、朋友、支持者和民间社会团体自由沟通的能力;确保她不受监视、骚扰、恐吓、报复或行动和通讯限制;修改国内法律,特别是刑法,以确保其符合国际法律和标准,防止滥用法律条款限制人权捍卫者和其他人的权利。黄雪琴的报道和维权工作激励了无数国内外人士。她本不应因其人权和新闻工作而被监禁。如今刑期即将届满,她不仅应该获得释放,更应该免受一切对其权利的不当限制。联署机构名单如下:公民权利同盟 (Alliance for Citizens’ Rights)国际特赦组织 (Amnesty International)第十九条 (ARTICLE 19)亚洲人权与发展论坛 (Asian Forum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湾区西藏之友 (Bay Area Friends of Tibet)柬埔寨记者联盟协会 (Cambodian Journalists Alliance Association)维吾尔研究中心 (Center for Uyghur Studies)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 (CFHK)中国反贼 (暂译,China Deviants)世界公民参与联盟 (CIVICUS: World Alliance for Citizen Participation)保护记者委员会 (CPJ)蒲公英互助网络 (Dandelion Solidarity)欧洲价值安全政策中心 (European Values Center for Security Policy)“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站”框架中的“国际人权联盟” (FIDH,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保护权利组织 (Fortify Rights)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前线卫士 (Front Line Defenders)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中心 (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n Law)全球支持西藏与受迫害少数民族联盟 (Global Alliance for Tibet & Persecuted Minorities)GreatFire (注:中国网络审查监测组织)葡萄牙援藏组织 (Grupo de Apoio ao Tibete-Portugal)英国港侨协会 (HKB)洛锡安港人组织 (暂译,Hongkongers in Lothians)挪威香港委员会 (Hong Kong Committee in Norway)香港劳权监察 (Hong Kong Labour Rights Monitor)香港海外传媒协会 (Hong Kong Media Overseas)香港监察 (Hong Kong Watch)香港人在德国协会 (Hongkonger in Deutschland e.V.)人权基金会 (HRF)中国人权 (Human Rights in China)人权观察 (Human Rights Watch)人道中国 (Humanitarian China)独立中文笔会 (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查禁目录 (Index on Censorship)国际人权服务社 (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国际西藏网络 (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 (International Women’s Media Foundation)越南法律倡议 (Legal Initiatives for Vietnam)反种族灭绝生意联盟 (No Business With Genocide)北加州香港会 (Northern California Hong Kong Club)“保护人权捍卫者观察站”框架中的“世界禁止酷刑组织” (OM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美国笔会 (PEN America)荷兰笔会 (PEN Nederland)瑞典笔会 (PEN Sweden)英国雷丁援港组织 (暂译,Reading UK Stands with HK)无国界记者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保护卫士 (Safeguard Defenders)圣塔芭芭拉西藏之友组织 (Santa Barbara Friends of Tibet)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 (Southern Mongolian Human Rights Information Center)自由西藏学生运动印度分部 (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 India)自由西藏学生运动日本分部 (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 Japan)自由西藏学生运动奥斯陆分部 (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 Oslo)瑞典西藏委员会 (Swedish Tibet Committee)台湾人权促进会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柬埔寨独立媒体中心 (The Cambodian Center for Independent Media)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 (The Network of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瑞慈人权合作中心 (The Rights Practice)德国西藏倡议协会 (Tibet Initiative Deutschland e.V.)越新党 (Viet Tan)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 (World Uyghur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