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七月三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侵權活動。行動中,海關共檢獲兩部懷疑非法串流裝置,估計市值約一千三百元。 海關早前接獲版權擁有人舉報,指有網店向顧客出售非法串流裝置,即電視機頂盒及特定應用程式以用作收看侵權作品,涉嫌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 經深入調查及在版權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人員昨日在觀塘區拘捕一名三十九歲本地男子,並檢獲該批懷疑非法串流裝置。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未獲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活動。市民亦應尊重知識產權,不要購買任何非法串流裝置,慎防使用這類裝置及特定應用程式所帶來的網絡安全風險。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未獲得版權擁有人授權下,為任何包含為牟利或報酬而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該等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或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0,000元。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侵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