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标题:《“围猎”》李芳二:监狱两次鉴定她患有精神病作者:何光伟发表日期:2026.8.2来源:何光伟主题归类:女性权利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摘要:广西环江桃色勒索案维持12年判决。7名领导干部控诉遭李芳引诱敲诈115.5万元。病历及内退公文证实李芳自19岁起患精神分裂症,二审法院虽“不开庭”强行驳回所有抗辩,但服刑后监狱两次权威鉴定最终确诊其正处于“精神分裂发病期”。位于中国西南大山深处环江县那场将李芳锁死在十二年深牢的“桃色勒索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河池中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对李芳维持原判:李芳因秘密录制不雅视频,被控敲诈勒索7名公职人员共计115.5万元,一审与二审法院最终全盘维持了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重刑判决。然而,这并非一桩简单的犯罪。在这起不公开审理的大案中,七名互为同事或熟人,涵盖了副县长、人大主任、检察院纪检组长、消防大队指导员等地方行政与政法核心权力的男性官员集体作为“受害者”登场“围猎”李芳,坚称遭到李芳的引诱和勾引。包括病例和住院证明以及来自高墙内的最新权威医学鉴定证明,李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重度精神疾病患者。在这场强弱悬殊的博弈中,一些掌握权力的领导在私欲败露后,凭借高度一致的口径和地方司法机关的防御惯性,完成了一场针对李芳的集体清剿。19岁就患精神分裂在一审与二审法院采信的官方叙事里,李芳被精心包装成一个“具有鲜明现实目的动机、作案后懂得自我保护”的高智商女猎手。然而,尘封多年的医疗档案和国企红头公文,却彻底打碎了这一充满偏见的冷酷定性。病历显示,李芳的精神异常可以追溯到24年前。早在李芳19岁的2001年4月,她就因精神异样辗转于广西多家专科机构,并在当时接受了正式的心理测验。2012年12月,也就是其与副县长韦明芳等地方官员发生性关系并产生纠葛的案发期间,李芳的病情全面恶化。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3医院的住院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书明确记载:“李芳因多疑、情绪不稳定6年入院。精神检查发现其存在严重的关系妄想、被害妄想,易激惹,无自知力。临床诊断:精神分裂症。”在常人眼中,一个每天生活在惊恐之中、哭喊着“自己随时正在被各种人跟踪和追杀”的女性,无疑需要长期的药物控制与家庭监护。然而,在环江地方官员的口中,这名重度精神病患却摇身一变,成了能够精密跨越多年、秘密安装多功能监控和手表录像设备、单线联系并精准敲诈115.5万元的“冷酷操盘手”。河池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下发的编号为桂新集团河复[2014]2号《关于同意李芳同志离岗休养的批复》证实,环江县新华书店当年专门向总公司递交了内部退养的请示,该批复清晰写道:“鉴于李芳同志病情及治疗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李芳同志办理离岗休养手续,时间从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这意味着,在李芳被控对宜州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吴旭、环江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科长覃明炫等人实施疯狂要挟的案发期间,她早已因为“病情极度严重、完全无法坚持正常人类工作”而被单位特批内退养病。一个连书店基本工作都无法胜任的女人,在地方一群领导干部的集体证言中却具备了完美的理性。司法机关在采信这些官员的口供时,选择性地忽略了这一段长达十余年、早已被确认的精神分裂事实。监狱两次鉴定属于精神分裂在李芳被移送至监狱后,高墙内的医学鉴定,为这桩铁案带来了一丝反转的微光。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出具的官方《告知书》证实,为了评估李芳在服刑期间的真实精神状况,监狱系统在严密监管和长期观察下,先后两次委托了第三方国家级权威医疗机构对李芳进行司法鉴定。这两份迟到的鉴定结论彻底推翻了原审法院的认定:2021年8月2日,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南医司鉴[2021]精鉴字第39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医学诊断认定:“被鉴定人李芳患有双相障碍,目前处于轻躁狂状态。”2023年6月19日,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崇复军医[2023]精鉴字第06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医学诊断最终确诊:“精神医学诊断: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疾病发病期。”旧文回顾:与信阳中院书——旧文重发张战伟传——重发孙力军传过凉州户李书耀传羁旅自叙陈有波传姚玉舟传王铁传路红卫传玮格沃德案:远洋捕捞的新乡样本这两份来自高墙内的司法鉴定,以无可辩驳的科学逻辑证明:李芳从未“伪装狂躁”,她的精神分裂症和双相障碍是持续性的,并且直至今日仍在铁窗内处于折磨人的“发病期”。这一权威确诊,彻底掀翻了当年由环江县公安局委托、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做出的桂脑司鉴[2018]精鉴字第801号鉴定。在当年的鉴定中,脑科医院仅凭有限的检材和现场简单的对答,得出李芳“作案时诊断精神病依据不足、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从而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直接的依据。在李芳的父亲看来,监狱系统委托的诊断证实,旧鉴定从根本上就是虚假和不客观的,李芳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存在严重的病理缺陷。拿着这两份盖有女子监狱红章的发病确诊,李芳年迈的父亲在这几年里陷入了另一场孤绝的抗争——他一直在坚决举报和控告广西脑科医院,指控其出具虚假司法鉴定。二审被维持原判然而,在面对如此厚重的精神病院档案、国企离岗批复,以及辩方提交的李芳精神病诊断证明时,河池中院表现出了惊人的协调防御惯性。河池中院在审理这起涉及众多本地要员的上诉案时,依然采取“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操作模式。在刑事裁定书中,法庭运用一套极具倾向性的技术性话语,继续无视辩护律师提出的所有核心抗辩与程序瑕疵质问。针对辩护律师指出的“犯罪数额巨额漏洞”——涉案金额最大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某某,声称自己分多次向8名亲友现金借款66万给李芳,但案卷内没有任何借条、公安也完全没有核实资金来源和交款地点。河池中院在裁判要点中明确给出了极强硬的定调:“李芳在录音中对数额予以默认……侦查人员向证人取证的瑕疵不能影响到对上述事实的认定。” 法院用录音里的“默认”,直接豁免了地方警方取证的严重不规范。对于李芳的控诉,以及辩方认为“4万元属于覃某1要求下写了正式借条的民事借贷”的观点,河池中院在裁判要点里打上了无情的死结。河池中院认定,李芳事先在卧室安装监控,事后持视频去单位和纪委威胁,官员们是在政治恐惧心理支配下被迫给钱。最终认定“虽然李芳应要求书写了借条,但并不能据此就否认受到胁迫的事实……”河池中院甚至直接宣布:“辩护人二审提交的材料(包括数龙泉山、303医院精神分裂的数十页病历)不作为本案证据采用……要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河池中院直接判定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充分,并驳回了关于“办案人员在高压和发病期对李芳实施恶劣诱供”的程序指控。在二审不开庭的审理中,辩方根本无法当众质证警方的审讯同步录音录像,一句话式的合规背书,让二审最终在“维持原判十二年”的法槌声中彻底死锁。在那座西南边陲的小城里,7名由于私德败露、共同跨越多年踏入一个精神病女性卧室的官员们,大获全胜:前副县长韦明芳早已华丽转身出任自治区大型重要国企——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县人大主任梁某某、工商局长黎某某作为“退休干部”安享晚年;纪检组长吴某则继续作为“法院干部”执掌法律的权杖。这些“被李芳勾引的领导干部们”,他们的“污点”在一声声“被勾引”的司法哭诉中已经洗刷干净。但李芳至今仍在高墙之内,她的老父亲还在为她喊冤。李芳的父亲在五年前找到我,我在最近才腾出时间披露这起众多领导干部被李芳勾引的案件,希望广西方面能重查该案,广西的领导干部们不能这么轻易“被勾引”,你们面对美色更应该坚如磐石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