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帖子】知乎|湖南邵阳亿元“捕捞”案 为何如此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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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标题:湖南邵阳亿元“捕捞”案 为何如此恐怖?作者:许许宏宏发表日期:2026.9.22来源:知乎主题归类:远洋捕捞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2024年1月8日,上海虹桥机场。上海麦丝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帅正在候机时,被湖南邵阳县警方直接带走。理由是:公司此前为境外客户开发的一款软件,具备“翻墙”(VPN)功能。几天后,在邵阳县的酒店房间和派出所里,办案人员给出的“处理方案”变得异常直接——交钱,放人。金额从最初的8000万,一路谈到1个亿。郑帅最终还是把钱交了,办案机关信守承诺,给郑帅办理了取保候审。短暂取保后,办案机关通知郑帅让其继续交钱,交钱后才会为同案人员办理取保候审,郑帅拒绝。紧接着,他又被重新羁押。至今,他已被关押近千天,案件已开庭但仍未宣判。邵阳检察院甚至两次就超期羁押问题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25年7月,邵阳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尹向锋和副局长唐战雄被免职。据报道,至少有15名涉事办案人员受到追责。八桂知事:湖南邵阳亿元“捕捞”案:真正的恐怖,是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先把事实摆在这里。2024年1月8日,上海麦丝科技实控人郑帅在虹桥机场被湖南邵阳县警方带走,理由是公司受境外委托开发了一款带VPN功能的软件。此后的剧本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人员轮番“谈钱”,金额从8000万一路涨到1亿;交钱承诺“构罪不诉”,钱到账后取保;再后来出尔反尔,再次批捕;至今羁押近千天,案件悬而未决。这件事让公众瑟瑟发抖的,是“一个亿”和“远洋捕捞”这两个词。但如果只看到这里,就看轻了它。这个案子最恐怖的地方,不在于有人胆大包天——敲诈勒索古已有之,抓起来法办就是。真正的恐怖在于:从头到尾,这台机器的每一个齿轮都转在“合法”的轨道上,没有一环需要违规操作。恐怖在于“构罪不诉”:罪名成了可以预售的商品监控视频里,副局长唐战雄说:“退赃,我绝对给你搞个构罪不诉。”请把这句话拆开读。一个人还没被定罪,“赃”从何来?“构罪”二字,意味着罪名不是由行为决定的,而是由交钱决定的——先把罪名造出来,作为筹码,再作为商品卖掉,最后以“不诉”的形式退货。主审权、起诉权、量刑权,在这个词里被折叠成了一次议价。经办警察何焘说得更直白:“你的自由掌握在太爷手里,只有舍得花钱买自由,才有出路。”刑事司法的终极威慑,是国家可以合法地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当这个威慑可以被个人“掌握”、被“卖”出去的时候,警察和绑匪的区别就只剩下一张执法证了。而绑匪拿了钱还讲信用放人——这个案子连这一点都没做到。恐怖在于收钱进财政:这不是个人贪腐,是制度在分账唐战雄还有一句话,比所有威胁都冷:“我们县里确实财政困难,有了这笔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你交钱跟我们没关系。”个人贪赃,打掉个人即可。而当办案收益直接流向县财政——据报道,1亿元中至少6480万元已转入邵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作恶的主体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抽象的、无人负责的利益结构。公安出海捕鱼,财政负责收货,没有人觉得自己在犯罪,每个人都只是在“完成工作”。趋利性执法之所以打不绝,根子就在这里:只要罚没收入与地方财政之间的脐带没有剪断,“远洋捕捞”对任何财政困难县来说就不是违法冲动,而是经济理性。今天禁的是邵阳,明天换个港口,船照样出海。恐怖在于全流程无摩擦:监督不是缺席,是在睡觉看看这条流水线:警方在酒店“指居”郑帅,检察院讯问时按规定应两人以上,实际只有一人且无出示证件;进了看守所,从所长到辅警被指“全面参与洗脑”,限制律师会见;案件2024年8月受理后,两年不判,检察院两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仍无结果。公检法三家的制度设计本来是互相咬住后腿的。可在这个案子里,它们咬合的方式不是制衡,而是接力。最讽刺的细节是:记录下全部勒索对话的监控,是警方自己装的。他们不怕留证据,因为他们真诚地相信,这就是正常工作。而所有监督机制的集体苏醒,靠的不是制度,是一段视频。2025年初,监控曝光、舆论哗然、部领导批示之后,追责才启动。一家运转良好的司法体系,不该靠自媒体视频来发现正在发生的亿元敲诈。恐怖在于管辖权成了“捕鱼许可证”辩方的观点值得所有人记住:涉案服务器在香港,主要人员在上海,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邵阳至多有几个软件用户,而用户的法律地位顶多是证人——这撑不起一个刑事案件的管辖连接点。如果“本地有用户”就能管辖,那么中国任何一个县的公安局,都有权跨越两千公里去任何一个城市抓任何一个程序员。管辖权本来是防止权力任意扩张的栅栏,如今被改装成了捕鱼许可证——上面不限海域,不限鱼种。VPN是不是罪,构不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可以讨论。但管辖权问题没有讨论余地:一个你从未踏足的地方,可以定义你的行为是犯罪,然后把你带走。这种不确定性的普遍化,才是悬在所有企业家头顶的东西。而根子上的恐怖是:处理已经有了,病灶还在尹向锋、唐战雄2025年7月被免职,15名办案人员被追责。但请注意,免职是职务调整,不是党纪政务处分,更不是刑事追究——以涉嫌敲诈勒索的案情论,这个处理力度与事情的严重性之间的落差,本身就是答案。更要问的是:钱退不退?县财政非税账户里那笔6480万,是在案件未判的情况下提前“处置”的,程序上该不该追缴回转?郑帅近千天的羁押如何国家赔偿?这些问题如果不回答,那么这次整治就仍然只是运动式的——风头一过,只要财政缺口还在,罚没分成还在,管辖的口子还开着,下一艘船只是换了船名。它捕的不是企业家,是所有人对规则的信任很多评论把这案子叫“远洋捕捞”,这个比喻妙,但还不够狠。渔民至少知道自己出海是为了什么,鱼卖给了谁。而这个案子里,出海的人真诚地认为自己在“解决县财政困难”,收货的人觉得这只是一笔非税收入,连受害者交钱时都被告知这是“退赃”——一笔敲诈,在三方各自的话语体系里都被命名为正当业务。这比暴力更可怕。暴力是对秩序的冒犯,而这是秩序内部的癌变。它不动用制度之外的力量,恰恰相反,它动用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笔录、退赃从宽、非税汇缴——每一个都有法条依据,每一个都盖着章。所以,这个案件真正需要回答的,不是“郑帅有没有罪”,而是:当每一个环节都合规,结果却是一亿元敲诈的时候,我们靠什么来称呼这种东西为非法?如果这个问题没有答案,那么今天被从虹桥机场带走的是一个郑帅,明天候机大厅里的任何人,都可能在某部地方法规的射程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