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女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雪茄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個月,以及罰款二千元。 海關人員於九月十八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三十一歲及二十八歲從古巴經巴拿馬及荷蘭飛抵本港的西班牙籍女旅客,並在她們攜帶的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五十五公斤未完稅雪茄,估計市值約三百九十萬元,應課稅值約二十三萬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雪茄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雪茄,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