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江苏省连云港市的吴强。今天是2026年5月25日(视频录制时的日期),过去一年我被羁押于连云港市看守所期间,遭受了极为不公的待遇与折磨,现急需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起因2025年4月8日,根据线索我前往连云港赣榆高新区兴海河拍摄水体污染(水体发黑发臭,东通大海、西接村庄)。污染约3000米9日我将视频发到网上。以引起重视,4月10日我被连云港海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带走4月11日就被刑事拘留,案由竟是媒体报道的两年前移动公司刘佳案件,关键我只是转发刘佳相关视频图片到报料线索微信群。只是提供线索因我未认罪认罚,12日被送到看守所后,我遭遇了非人的折磨。管教王汉之安排我睡地上,从2025年6月19日至7月9日,每晚每隔10分钟就让同监室所有人,每隔10分钟推我阻止入睡;谁要不推我,就对谁罚班站小岗。白天,本是两人推地,让我一个人推十遍,用手指牙刷刷瓷砖上缝隙,长期折磨让我体力透支,双腿站不住,只能靠速效救心丸和止疼药维持。(我都记录在号务会本子上,可查询806监室号务会本上CDT 档案卡标题:我是苏连云港环保志愿者吴强,我被含冤坐牢,请大家帮我发声维权。作者:天地自然保护团队发表日期:2026.5.26来源:微信公众号-天地自然保护团队主题归类:维权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我多次求助,按监视报警器、却无人理会,投诉信箱形同虚设,监室里笔都不让我用。不让我写投诉信,7月9日,连饭都不让我吃,将我喝水水瓶扔掉。9月15日,不堪折磨的我喝了洗洁精、被逼撞墙,满脸是血却无人过问。王汉之还因此事考核扣分加重对我的体罚,罚我小岗一天站四小时,持续一周。不允许别人和我交流,谁和我交流谁就站小岗一个星期四小时在看守所,关系户和普通人员待遇天差地别,有关系的一个星期就值一小时小岗,没有关系的要值8到10小时,小岗,这些都是管教安排的,王汉之还限制我开账购买物品。(可查看守所记录)2025年12月26日,一审未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我反映在看守所遭遇折磨,虐待,体罚,王汉之安排同监室所有人不许给我作证。要统一口径。我提出异地关押、异地审理、公开审理等合理诉求,均被否决。12月26日开庭,仅因一张隐私图片就不公开审理,另外在侦查阶段共提审我24次,15次讯问无同步录音录像。(可查卷宗)2026年3月20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我作出判决,判处我有期徒刑一年。我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连云港中院提起上诉。2026年4月10日,连云港中院又对我下达监视居住决定书,期限为6个月。关键我现在已经被羁押了一年,刑期已满,现在又对我下达监视居住决定书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是错误的,应立即取消。5月22日,我收到连云港中院传票,案件将于6月5日下午14时40分开庭审理。现不能仅因证据材料中留存另案当事人的一张隐私照片,就对我直接不公开审理,缺乏法律依据,请求公开审理此案,2026年4月3日,我还在看守所,社交账号却显示直播,随后我的账号被永久封禁。我的社交账号发布视频超1100条,主要关注民生问题,五保户生活困难,村民集资修路多年未果,食品安全、农民工拖欠工资等。我所说皆为事实,我因举报环境污染遭打击报复,请求上级部门对王汉之虐待在押人员的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连云港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我的上诉案件。这个视频后,如果我没有发声,证明又被抓了,大家请为呼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