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标题:趁虎病,要虎命作者:刘虎发表日期:2026.5.22来源:有戏Hopeful主题归类:刘虎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撰文|刘虎2月14日,我的辩护律师刘庆从重庆来四川成都市看守所会见我。但他没能见上。当晚,我取保候审出来了。自2月1日被抓,到取保候审,我和我的学生巫英蛟在成都被羁押了13天。刘庆律师急着找我,是因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在2月10日出了一份对我不利的《民事判决书》,他带着该案《上诉状》而来。《上诉状》是我的民事一审代理律师雷启富、龙俊钢写的。他们在收到判决书当日(2月12日)连夜撰写了《上诉状》,通过我家人联系上辩护人,让辩护人带来让我签字。这个判决书的签发机构新城区法院及主审法官赵婧可以说非常狠毒。这是新华社退休记者汤计在去年8月对我提起的第二起名誉侵权诉讼,涉及我撰写的一篇展示了充分证据的其女汤苜收取一套房产的文章。该案去年年底开庭时,我方提出了将汤计父女以敲诈勒索犯罪移交呼和浩特市警方,法庭未置可否;我方还提出了将汤苜及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呼和浩特市恒大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追加为第三人,让他们出庭接受法官询问,以查清事实。法官也当庭表示一时半会儿判不下来。但在得知我被抓以后,法官和法院大概率认为我短时间内出不来了,也不查明事实了,立即做出了认定我构成侵权的枉法判决。这份判决书,还开创性了一个司法记录:为一篇自媒体文章,到国家级媒体刊登30次《致歉声明》。可谓前无古人!应该说,主审法官赵婧在选择判决的时机上也非常歹毒。我那时没有人身自由,判决书下发时已是临近春节放假,而律师在春节假期是无法对我会见的。如果我对此判决不知情、不尽快上诉,15天的上诉期很快就过了,那时就是判决书生效,木已成舟。这真是“趁我病,要我命”。只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我居然出来了。在接到我的《上诉状》后,主审法官赵婧再次玩起了幺蛾子,说自己不负责转交《上诉状》,让我的律师重新寄给该院的另外部门,否则视为放弃上诉,我的律师强硬表示不再提交;而新城法院寄给我的律师的上诉诉讼费缴纳通知单也非常奇葩:故意不填写二审法院银行账号,给交费设置障碍。气急败坏的流氓本色显露无疑。前几日,汤计的代理律师给我的代理律师商量说,这个案子可以不再进行下去,只要我给汤计道个歉就行。我的律师回复说:不可能,你的当事人愿意给我的当事人道歉还可以,我去给我的当事人说。这个案子的二审,将在明天(5月21日)下午3点在呼和浩特中院第十四法庭进行。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前往旁听。我与汤计素未谋面,并无私怨,曝光他的丑行只为公案。此事我必然较真到底,永不妥协!请诸位共同见证。附:判决书、上诉状、缴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