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于2024年10月6日被中国数字时代收录,原文已被删除。山东寿光环保志愿者王春生因在网络平台发布有关当地海鲜中毒及河道排污的言论视频,被寿光市公安局以"发布不实言论视频、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三天。处罚决定书显示拘留执行期限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5日,但警方联系王春生本人是在9月25日,正式送达决定书是在9月28日,且办案警察明确告知他"实际上不用执行"。王春生认为自己不应接受这种未经法定暂缓程序却被区别对待的"纸面服刑",遂决定以自囚的方式完成这十三天刑期。文章以王春生第一人称自述为主体,记录他从10月2日起在院中划定一个椭圆圈,画地为牢,在圈内进食、如厕、过夜,不使用手机,持续十三天。收录页面:【404文库】情况有点复杂|大家好,我是王春生,我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