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标题:原文无标题作者:邹幸彤发表日期:2026.8.28来源:ReNews主题归类:邹幸彤CDS收藏:香港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CDT 编辑按:2026年8月28日,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向法院陈情(在法官决定具体刑罚之前,被告人或其代表律师向法庭陈述各种理由以求减轻刑罚的法律程序),李卓人和何俊仁均没有提交陈情信,而邹幸彤陈词时,多次被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打断,未能在法庭上完整读出全文。本文原文无标题,标题为 CDT 编辑所拟。206页判词,说来说去,就是追求民主有罪。我不认为任何政党可以将国家主权私相授受,自称代表人民的选择,自称是唯一的领导,然后还宣称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有义务拥护它这个自封的王位。这样的所谓法律,不过是暴政的同义词。相信专政是错的、民主是对的,这不是信念,又是什么?即使法庭和政府不停念咒,声称我们接受审判的并非信念,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在这份判决之下,相信“结束一党专政”这一理念的人,再无立足之地。在这样的“法律”眼中,我们只要抱有这种思想,就已经违宪、非法,犯下了原罪。即使我们所做的只是一件完全正当的事情,例如悼念六四,也会因为我们思想上的“不正确”而变成犯罪。但是,法律无法控制任何人的思想。不但控制不了,当法律执意与良知为敌,输的只会是法律,失去公信力的也只会是法律。做人要有底线,法律同样要有。民主与专政之辨,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底线,因为专政之下没有法治。当法庭完全抽空“结束一党专政”这一诉求之所以产生的事实背景和是非对错,只是一味强调政权的意志和所谓守法的义务,其实就等于说,生活在纳粹德国统治之下,就有义务参与屠杀犹太人一样荒谬。这样的做法,只会使法律失去彰显公平正义的灵魂,沦为任由权力驱使的傀儡。纳粹和极权统治之下一次又一次的惨剧,正是这种不问是非、只求服从的态度造成的。如今,无论是法庭还是国家,都在重走同一条危险的老路。甚至随着科技进步、国家力量增强,随着国家成为公认的“大国”,今天的危险只会比当年更加严重。作为国民,我们有责任将国家权力重新关进民主的牢笼,履行我们作为国家主人的义务,对它加以控制和监督。这样做,不仅是为了替过去的伤害讨回公道,也是为了防止更大的灾难再次降临。一味以国家安全之名,喂养一部我们无法控制的国家机器,任由它蚕食人性与良知,悲剧的发生只是迟早的事。因此,结束一党专政,是我们这一代香港人也好、中国人也好,都无可回避的责任。这件事必须由我们自己完成,也只能由我们自己完成,没有任何外人可以代劳。这是我真诚的想法和信念,而且不只是我一个人的信念——维园三十年的烛光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结束一党专政”是人民的底线,是普世的诉求。当法律不自量力地试图挑战它,只会自取其辱。法庭假装问题不在于传播思想,而在于所谓散播敌意。但是,“结束一党专政”这一信念,从来不需要依靠什么敌我思维,也不需要煽动仇恨来维系。我们只需要摆事实、讲道理,就足以得到所有明事理者的支持。因为专政本身就是最大、最明显的一种不公义。它无视每个人的平等和自主,将一套毫无道理可讲的统治秩序强加于人,把自由的公民统统贬低为无权选择的奴隶。结束一党专政,不过是要争取人之为人应有的尊严。这个道理,任何不是装睡的人都应该看得明白。只有道理讲不通的人,才总要依靠仇恨进行动员,而我们根本不需要这样做;只有毫无自信的人,才会看什么都充满敌意,而我们也根本不会这样看待世界。对于我们所相信和坚持的一切,我们有绝对的信心。专政依靠仇恨维持统治,不等于所有人都必须采用它的那一套,也不等于这个世界真的围绕仇恨运转。对平等与正义的信念,对人性与真相的尊重,从来都是比仇恨更加强大、更加持久的力量。信念是无法计算、无法交易的。为了自己所相信的一切而求情、道歉,是最虚伪的事情,也是对所有抱有同样信念者的侮辱。所以,我不会这样做,也不能这样做。连屠城的刽子手都还没有站出来道歉,什么时候轮到我们道歉?!即使世道颠倒,我们也不应该为政权做错的事情道歉,让自己也成为颠倒是非的一部分。对于过去的一切,我拒绝使用犯罪的语言和概念,去分析我们所做的事情有多么严重或不严重。如果法庭真的需要什么参考,可以去问由共产党领导的国安公署。他们才真正懂得如何用犯罪的眼光看待争取民主和人权的努力。他们还一直毫不避讳地声称,本案性质严重,必须严惩,完全不认为自己是在干预司法独立。无论如何,如果法庭最后真的裁定我们属于“情节严重”,我会把它当作对我们的赞美,因为这说明我们确实做出了一些成绩。能够找到自己所相信的使命,找到可以并肩作战的伙伴,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因此,对于我与支联会、与香港人共同走过的道路,我一点也不后悔。只是辛苦了我的家人和爱我的人,我唯一需要请求原谅的,也只有他们。至于将来,无论身在狱中还是狱外,我都会继续为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香港与民主中国而努力。我会继续学习、充实自己,进行各种尝试,直到民主到来的那一天。这是我曾经无数次公开作出的承诺,也是我在烛海之中向死难者许下的庄严誓言。我不打算做一个言而无信的人。如果这样做会使我成为永远的罪犯,如果法律真的容不下我们的信念,那么我宁愿做一个罪犯,也不愿做一个背叛良知的人。我会和所有不认命的香港人一起,继续走完这条尚未走完的民主之路。烛光如海人心成涛粉身拍岸不平不休以下为邹幸彤以粤语撰写的原文:206 ⾴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主有罪。我唔認為任何政黨可以將國家嘅主權私相授受,⾃⼰話⾃⼰就係⼈⺠嘅選擇,⾃⼰話⾃⼰就係唯⼀嘅領導,然後仲要話每個⼈都有法律上嘅義務去擁護佢呢個⾃封嘅王位,咁嘅所謂法律,只係暴政嘅同義詞。相信專政係錯,⺠主係啱,呢樣嘢唔係信念⼜係乜呢? 就算法庭同政府不停唸咒,咁話我地唔係審判緊信念,都改變唔到係呢份判決之下,相信「結束⼀黨專政」呢個理念嘅⼈再無掟企嘅事實,係咁嘅「法律」眼中,我地有呢個思想就已經係違憲,係⾮法,係原罪,就算我地只係做緊⼀件完全正當嘅事⽐如係悼念六四,都會因為我地本⾝思想上嘅「不正確」變成犯罪。但法律係控制唔到任何⼈嘅思想嘅。 唔單只控制唔到,當法律執意要同良知作對,輸嘅只會係法律,失去認受性嘅亦只會係法律。做⼈要有底線,法律⼀樣要有。⽽⺠主同專政之辨,就係其中最重要嘅⼀條底線,因為專政之下無法治。當法庭完全抽空哂「結束⼀黨專政」呢個訴求之所以出現嘅事實原因同是⾮對錯只盲⽬咁去強調政權嘅意志,同所謂守法嘅義務,其實就等同於話活係納綷德國之下就有義務去屠盡猶太⼈⼀般荒謬咁嘅做法,只會令法律失去佢彰顯公平嘅靈魂,淪為任由權⼒驅使嘅傀儡。造成納綷治下,極權治下⼀次⼜⼀次嘅慘劇嘅,正係呢種不問是⾮,只問服從嘅態度。 ⽽宜家嘅法庭⼜好,國家⼜好,正係⾏緊同⼀條危險嘅⽼路。 甚⾄乎,隨住科技嘅進步同國家力量嘅提升 , 隨住國家成為公認嘅「⼤國」,宜家嘅危險只有⽐當年更甚。作為國⺠,我地有責任將國家權⼒韞返⼊⺠主嘅牢籠⼊⾯,盡我地作為國家主⼈嘅義務去控制佢,監察佢,咁做除咗係要為過去嘅傷害尋⼀個公道 ,亦係為咗防⽌更⼤嘅災難再次來臨。⼀味以國家安全之名養肥⼀部我地控制唔到嘅國家機器,蠶⻝⼈性同良知,發⽣悲劇係遲早嘅事。因此,結束⼀黨專政,係我地呢⼀代嘅⾹港⼈⼜好,中國⼈⼜好,無可迴避嘅責任。呢件事, 必須由我地⾃⼰去完成,只能由我地⾃⼰去完成,無任何外⾯嘅⼈可以去代勞。呢個係我真誠嘅想法同信念,⽽且更唔⽌係我⼀個⼈嘅信念——維園 30年嘅燭光已經證明咗呢⼀點,「結束⼀黨專政」,係⼈⺠嘅底線,係普世嘅訴求,當法律係要不⾃量⼒咁去挑戰佢,只會⾃取其辱。法庭假裝問題唔係傳播思想⽽係所謂散播敵意,但「結束⼀黨專政」嘅信念,從來就唔駛靠咩敵我思維,咩煽動仇恨去維繫。我地只需要靠講道理、講事實,就已⾜以得到所有明事理嘅⼈嘅⽀持。因為專政本⾝就已經係⼀種最⼤、最明顯嘅不公義,佢無視每個⼈嘅平等同⾃主,硬塞⼀套無道理可講嘅統治秩序落嚟,將⾃由嘅公⺠通通貶低為無得揀嘅奴隸。 結束⼀黨專政,只係爭取返⼈之為⼈應有嘅尊嚴⽽已,⽽呢個道理,任何唔係扮瞓嘅⼈都應該睇得明⽩。只有講唔通道理嘅⼈,先⾄成⽇要靠仇恨動員,⽽我地根本就唔需要,只有亳無⾃信嘅⼈,先⾄會睇乜都⾒到敵意,⽽我地亦根本就唔會咁樣去睇世界。 我地對我地所相信嘅,所堅持嘅,有絶對嘅信⼼。 只因為專政係靠仇恨去維持佢嘅統治,唔等於⼈⼈都要⽤佢果套,唔等於個世界就真係圍繞住仇恨去運轉。 對平等同正義嘅信念,對⼈性同真相嘅尊重,從來都係⽐仇恨更強⼤,更持久嘅⼒量。信念係無法去計算,無法去交易嘅存在。 為⾃⼰所相信嘅⼀切去求情、去道歉 ,係最虛偽嘅⼀件事,亦係侮辱緊持有同樣信念嘅所有⼈。 所以我唔會咁樣做,唔能夠咁樣做,連屠城嘅劊⼦⼿都未出嚟道歉,幾時輪得到我地呢?!即使世道顛倒,我地亦唔應該為政權所做唔啱嘅事道歉,令⾃⼰都成為咗顛倒嘅⼀部份。對於過去嘅⼀切,我拒絶⽤犯罪嘅語⾔同概念去分析我地做嘅嘢有幾嚴重或唔嚴重。 如果法庭真係想要咩參考,可以去問共產黨領導嘅國安公署,佢地就真係識得點樣⽤犯罪嘅眼光去睇爭取⺠主同⼈權嘅努⼒啦。仲⼀直亳不避諱咁話本案就係性質嚴重,就係必須嚴懲,完全唔覺得⾃⼰係⼲預緊司法獨⽴。無論如何,如果法庭最後真係判我地屬「情節嚴重」,我會當成係對我地嘅讚美,因為咁表示我地真係有做到嘢嘛。能夠搵得到⾃⼰相信嘅使命,搵得到可以並有作戰嘅伙伴,係⼈⽣最幸福嘅事,所以對於我同⽀聯會、同⾹港⼈⼀⿑⾏過嘅路,我⼀啲都唔後悔,只係⾟苦咗我嘅屋企⼈同愛我嘅⼈,我唯⼀要請求原諒嘅對象,亦只有佢地。⽽對於將來,無論係獄中獄外,我都會繼續為釋放⺠運⼈⼠、平反⼋九⺠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黨專政、建設⺠主⾹港與中國⽽去努⼒、去學習、去充實⾃⼰、去做各種嘅嘗試,直到⺠主到來嘅果⽇。呢個係我公開作出過無數次嘅承諾。係我喺燭海之中對死難者許下嘅莊嚴誓⾔,⽽我唔打算做個無⼝⿒嘅⼈。如果咁樣做會令我成為永遠嘅罪犯,如果法律真係容不下我地嘅信念,咁我寧願做⼀個罪犯,都唔要做⼀個背叛良知嘅⼈。我會同所有唔認命嘅⾹港⼈⼀⿑,繼續⾏呢條未完嘅⺠主路。燭光如海⼈⼼成濤粉⾝拍岸不平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