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從學運領袖到國安法囚犯,重獲自由未有期

Wait 5 sec.

圖像來源,ANTHONY WALLACE/AFP via Getty Images圖像加註文字,黃之鋒自中學時期開始參與社會運動。Published 閱讀時間: 4 分鐘自2020年11月被關押以來,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黃之鋒被控多宗罪名,至今已身在獄中接近六年。原定於2027年1月會被獲釋,但2025年6月一個早上,黃之鋒於獄中再次被香港國安警察拘捕。這次的罪名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此之前,他正在因中國《香港國安法》下的另一個罪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服刑。2026年9月2日,黃之鋒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案件時認罪,法官押後判刑。「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終身監禁)。從學民思潮到香港眾志圖像來源,Felix Wong/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via Getty Images圖像加註文字,2012年,由黃之鋒擔任召集人的學民思潮發起「反國教運動」。「面對《國安法》的打壓,白色恐怖的來臨,即使我們面對監禁,我們也不會放棄在這艱難時刻,呼籲香港人在這民主運動的低谷中互相扶持,那是更加可貴的。」這是黃之鋒被關押前,在香港法庭外會見大批傳媒時,最後一次向公眾作出的寄語。現年29歲的黃之鋒,早在中學的時候,已因社會運動而頻繁出現在公眾視野中。2011年,當時只有14歲的黃之鋒與其他中學生走在一起,自發成立了香港首個中學生政團「學民思潮」。當時,香港政府正打算在中小學推行「國民教育」政策,計劃將「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設定為必修課。2012年,由黃之鋒擔任召集人的學民思潮發起「反國教運動」,當時組織了約12萬人在香港政府總部外集會,成功迫使政府暫時擱置政策。Skip 熱讀 and continue reading熱讀尼泊爾—西藏泥石流:吉隆口岸為何是朝聖之路上的重要關口?泥石流摧毀西藏吉隆口岸的關鍵幾分鐘塔吉克斯坦年輕人之間緣何興起「漢語熱」?上合組織25週年:中國舞台、伊朗考驗,還是「清談場所」?End of 熱讀黃之鋒並未沉寂下來,之後一直活躍於各社會運動與政治運動當中。2014年,黃之鋒與其他學運領袖在雨傘運動前夕,號召示威者衝入俗稱「公民廣場」的香港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隨後雨傘運動爆發。學民思潮於2016年宣佈停運,同年由學民思潮和香港學聯前成員牽頭組成的政黨「香港眾志」成立,當時20歲的黃之鋒是其中一名創辨人,並且擔任該政黨的秘書長。此舉亦標誌著黃之鋒從學運領袖轉型成為政治人物。在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中,黃之鋒本來計劃參與當年的選舉,但獲告知因其「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而令他的選舉提名無效。2020年,黃之鋒參與了民主派初選,在九龍東以高票數「出線」,隨後宣佈參與當年的立法會選舉,但參選資格亦被取消。在2020年中國頒布《香港國安法》前夕,黃之鋒及多名香港眾志成員辭任職務,這個成立僅四年的年輕政黨亦宣告解散。北京眼中的「反中亂港」分子圖像來源,Tommy Walker/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圖像加註文字,2020年11月,黃之鋒(右)與香港眾志黨友周庭(左)、林朗彥(中)就2019年「包圍警總」示威承認未經批准集結罪,其後被判刑。黃之鋒曾經在2014年登上美國《時代》雜誌亞洲版的封面,亦被選為全球25位最具影響力的少年。2017年,美國導演喬·皮斯卡特拉(Joe Piscatella)亦製作了以黃之鋒為主題的紀錄片《黃之鋒:少年vs超級大國》(Joshua: Teenager vs. Superpower)。2018年,有美國國會議員聯署,提名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角逐諾貝爾和平獎。不管是在香港本地政壇或是在國際社會上,黃之鋒一直擁有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在雨傘運動結束之後、反修例運動期間,他亦有向世界各地的政治人物進行不同的游說工作。2019年的時候,他曾與何韻詩到美國國會作證,呼籲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在北京當局眼中,黃之鋒長期以來被視為是「反中亂港」分子。在《香港國安法》頒布之後,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香港中聯辦)曾批評香港眾志以「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名義發起罷課公投反對國安法,並且點名批評黃之鋒及鄭家朗「為自己的罪行再添下重重的一筆」。據報,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亦曾在2021年出席研討會時,點名黎智英、戴耀廷、黃之鋒為「反中亂港分子當中的極端惡劣者」。Skip content and continue reading香港民主派47人受審 夏寶龍稱嚴懲三名「反中亂港分子」香港「47人案」:戴耀廷被判囚10年,積極參與者量刑起點為7年監禁黎智英國安法案件:黎智英判囚20年,蘋果員工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End of content國安法後的長期關押你的器材不支持播放多媒體材料Play video, "黄之锋:律师称100%入狱", 節目全長 2,3302:33音頻加註文字,2017年,黃之鋒說在入獄前夕:在獄中會好好讀書自2014年「雨傘運動」之後,黃之鋒因參與社會及政治運動而涉及多宗刑事案件。雨傘運動後,他與另外兩名學運領袖周永康及羅冠聰,因「公民廣場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與「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名成立,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而上訴,法庭改判三人入獄六至八個月,三人入獄後再就刑期提出終極上訴,香港終審法院最終維持原審中社會服務令或緩刑的判決。「公民廣場案」是黃之鋒首次因參與社會運動而入獄。之後他亦被控在雨傘運動旺角一帶清場期間,因違反禁制令而藐視法庭,經上訴刑期後由入獄三個月減至兩個月。黃之鋒於2019年6月17日服刑完畢,隨即參與當時已經爆發多天的反修例運動,於6月21日因圍堵警察總部而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名。你的器材不支持播放多媒體材料Play video, "《香港国安法》如何改变民主活动人士的生活?", 節目全長 6,3006:30音頻加註文字,中國《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黃之鋒外出遭不明人物跟蹤。在《香港國安法》頒布之際,外界盛傳黃之鋒是「頭號目標」之一。他曾在入獄前夕接受過BBC訪問,自國安法實施後,他被不明車輛跟蹤的情況愈來愈頻密。當被問及有什麼事情發生在身上最糟糕的時候,黃之鋒表示:「被秘密特工逮捕,立即引渡至中國(大陸),被送進北京的黑監獄,而且訴訟是在中國(大陸)而非香港進行。」民主派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是黃之鋒首宗被控與《香港國安法》罪名相關的案件,他選擇認罪,最終被判囚4年8個月,連同其他控罪,原定預計會在2027年1月獲釋。獲釋前不足兩年,黃之鋒再被控告另一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人權組織形容,這是香港政府力求將異見人士進行長期的關押。根據《香港國安法》,該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去年12月,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高等法院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判囚20年。你的器材不支持播放多媒體材料Play video, "香港「47人案」: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宣判 戴耀廷判囚10年、黃之鋒56個月", 節目全長 3,3903:39音頻加註文字,香港「47人案」: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宣判 戴耀廷判囚10年、黃之鋒5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