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标题:“睡车里被收150元住宿费”反转,该反思的不只是媒体作者:张彦宗发表日期:2026.8.11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主题归类:消费者权益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重庆王先生向《重庆晨报》反映,说他在伊犁旅游期间遭遇奇葩账单,明明睡在车里,却被收取150元住宿费,且开了发票。该报8月6日刊登此事,舆论矛头指向这家酒店。随后,酒店负责人发声,揭露王先生及其10多个朋友在酒店院内露营、做饭,150元是协商好的场地综合使用费,酒店被他摆了一道。重庆日报报业集团8月10日刊登致歉声明,承认记者“在信息采集、事实核对环节存在疏漏,报道呈现不够全面客观”,造成负面影响,记者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值班负责人和责编做检查、停职三个月。对子报失实报道的处理,间接证明酒店负责人的说法可信,撒谎的王先生欺骗了记者。在那篇维权报道中,记者也问了酒店工作人员,其人说“不知道此事”,又说运营的事有专人负责,但记者没找到负责人交叉核实。记者也问了市监局的人,后者回复说“此事属实”,记者同样未甄别这个含糊的官方说法。记者对维权者及官方信源的偏听偏信,导致了构陷与错误。记者交叉核查及业务能力的不足,在自身吸取教训的同时,也成为其他机构媒体的镜鉴。但媒体的致歉声明,只代表报道者存在的问题,并不代表这件事已经结束。恰恰相反,针对酒店方面提供的讲述,王先生可能存在敲诈勒索和侵害商誉的嫌疑,市监局的做法也不是无可挑剔,这两方面的问题仍有待官方澄清处理。按照酒店运营负责人的说法,王先生来的时候,一车三人,但只剩一间大床房。王先生自己决定入住,其余两位女士住车里。第二天,王先生一行又开来两辆车,共10多人在酒店院内露营做饭,擅自使用员工电饭煲,使用酒店洗衣机。酒店就此收取150元设施使用费,也是对方同意的。酒店方讲述,王先生在离店前,要求开这笔费用的发票,酒店系统内没有对应的开票类目,提出退还150元。王先生执意要求开住宿发票,且必须在发票上备注“车上住宿费”。酒店本来不同意,但见对方报警,担心影响其他客人,便妥协了。没想到王先生反手打12345举报,后面协商解决时,酒店说他收了退回的150元,外加50元赔偿,另外还收下酒店对两名工作人员的罚金共1000元。如果酒店的说法为真,王先生就不只是消费维权,而是涉嫌敲诈勒索;如果他刻意剪辑视频、隐瞒关键事实,导致酒店遭受大规模网暴,那就涉嫌侵害商誉。这到底是该受行政处罚还是要承担其他责任,当地警方除了核实酒店说法以外,还要对王先生是否违法做出定性。因为这件事不仅影响这家酒店的声誉,也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不管酒店报不报警,当地警方都要有所行动。酒店没有按照实际用途开具发票,确实不合规。市监局说“此事属实”,应该指的是发票没有据实开具,但工作人员只看了游客提供的证据,没有仔细核实酒店与游客纠纷的真实情况,被狡猾的游客牵着鼻子走,也说明市监局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强化了整件事的负面影响。十几个人、三台车占据酒店院内好几天,露营做饭,用人家洗衣机洗衣服并在院内晾晒,如此侵扰,酒店只收150元,却被没良心的“中山狼”反咬一口。歪曲事实的源头固然在游客,媒体的错误报道固然推波助澜,但如果市监局能够还原事情真相,做出公允的处理,而不是只抓住发票的问题,就施压酒店道歉赔钱,游客的目的也不会轻易得逞。光是媒体道歉,不足以给酒店公道,也不足以让人相信,在处理类似纠纷时,监管的天平会不偏不倚,把公平公正而不是平息投诉放在首位。这事提醒,商家要多留心眼,防止被不安好心的游客坑害;也提醒商家别忘了报警,只有报警才能挽回与恶评差不多等级的负面影响,才能真正地教育那些玩弄别人的善良,欺负本分人的恶人。要是在商家报警前,当地警方主动介入,在法度内把这件事解决,不放过坏人,不鼓励坏人,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