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公費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Molnupiravir均已屆效,籲請醫師依「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評估使用其他替代藥物(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611號)

Wait 5 sec.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提醒,國內庫存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Molnupiravir於115年7月25日已全數屆效,並由存放機構辦理屆期銷毀,請臨床醫師參考「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下稱處置指引)及病人臨床狀況,評估使用其他COVID-19抗病毒藥物。 疾管署說明,依目前藥物療效的相關研究顯示,Molnupiravir之治療效果有限,且其藥物作用機轉可能引發安全性疑慮;基於現有科學實證及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建議,於Molnupiravir現有庫存用罄後,不再辦理採購作業。依世界衛生組織(WHO)及我國處置指引,均建議COVID-19感染個案,應優先使用Paxlovid和Remdesivir等藥物,另針對不適用Paxlovid之病人,請醫界朋友於診治病患時,依藥物適應症評估使用Xocova或其他建議治療之替代藥物,以提供病人適切治療,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近期國內新冠疫情持續呈上升趨勢且已進入流行期,籲請醫師提高警覺,就診病患如出現COVID-19疑似症狀且具重症風險因子(如65歲以上、孕婦、具慢性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等),建議儘速評估後給予抗病毒藥物治療,以降低感染後發生重症及死亡風險。 相關資訊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 /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用藥專區>COVID-19治療用藥領用方案項下,歡迎各位醫界朋友多加利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