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族兴新材”)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北交所IPO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笔者注意到,族兴新材2024年的利润表现出现显著变脸:在营收同比增长2.53%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32.31%,“增收不增利”的现象已然显现。这一状况引发了监管层对其盈利能力及持续性的质疑,而公司并未有效打消这一疑虑,2025年1-3月,“增收不增利”的戏码再度上演,当期营收同比增长4.77%,净利润却同比下滑18.26%,仅为1077.61万元。这种连续多个报告期内,营收稳步增长与净利润反复走低的背离态势,不仅凸显了公司盈利端的持续疲软,更让市场对其核心盈利能力的真实性、盈利模式的稳定性打上了巨大问号。从产品结构来看,族兴新材的核心业务围绕铝颜料与微细球形铝粉展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微细球形铝粉因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均需严格遵循安全规范,然而,族兴新材及其子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生产、管理环节却屡次出现合规问题,多次因安全管理疏漏或违规操作受到行政处罚。业绩持续变脸族兴新材自2007年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铝颜料和微细球形铝粉的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相关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中的有色金属功能粉体材料。2022年-2024年(下称“报告期”),族兴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9亿元、6.9亿元、7.0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77.89万元、8673.94万元、5871.77万元,其中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2.53%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下滑 32.31%,呈现“增收不增利”的现象。这种利润端的大幅变脸,使得族兴新材在赴北交所IPO的关键节点,其盈利稳定性与增长潜力面临市场审视,究竟是短期成本波动、行业周期影响,还是业务结构、管理效率等深层问题导致利润下滑,仍需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以厘清逻辑。对此,北交所要求族兴新材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各应用领域市场占有率、各期产品销售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向下游转嫁成本能力、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期后业绩情况、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等,分析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相关因素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及持续性。事实上,北交所对族兴新材盈利持续性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Choice金融终端显示,2025年1-3月,族兴新材的营业收入为16431.83万元,同比增长4.77%,净利润为1077.61万元,同比下滑18.26%,“增收不增利”的态势再度上演。这种连续多个报告期的盈利疲软,尤其是在营收保持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反复走低,更让市场对其核心盈利能力、盈利模式的稳定性产生一个巨大的问号。除了利润持续下滑,族兴新材的盈利质量也显露出明显短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处于净流出状态,分别为-978.21万元、-5257.19万元、-85.51万元,三年累计净流出达6320.91万元。对此,族兴新材表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原因一方面系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存在差异,另一方面系公司铝粉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存货规模和应收账款规模呈增长趋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承压。若未来公司在业务发展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不利影响。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从产品结构来看,族兴新材的核心业务围绕铝颜料与微细球形铝粉展开,具体情况如下:可见,这两大产品如同驱动公司发展的“双轮马车”,共同构筑起其业绩增长的护城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微细球形铝粉因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均需严格遵循安全规范,然而,族兴新材及其子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生产、管理环节却屡次出现合规问题,多次因安全管理疏漏或违规操作受到行政处罚。据悉,2022年9月,曲靖市沾益区应急管理局对曲靖华益兴开展安全检查,曲靖华益兴因在应急管理局首次复查时存在“未设置最小频率风向的应急疏散图”等整改不合格情形,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隐患问题整改也未提交延期整改申请。2023年2月22日,曲靖市沾益区应急管理局对曲靖华益兴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曲靖市沾益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2023年第二轮专家指导服务现场核查,后续首次复查时发现曲靖华益兴存在“雾化车间、分级车间主任安全职责内容相同”等整改不合格情形。 2024年3月13日,曲靖市沾益区应急管理局对曲靖华益兴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9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因曲华益兴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铝粉,未按照规定期限通过云南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所销售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备案。2024年8月11 日,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决定对曲靖华益兴责令整改,给予人民币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1月,曲靖华益兴使用的氮气中压管道(四级排气出口至中压压力容器)为压力管道,因安装公司具备的安装锅炉的特种设备许可资质不能覆盖压力管道,存在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检验并投入使用的情况,鉴于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在使用该特种设备过程中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社会影响轻微,2025年1月26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曲靖华益兴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此,北交所也要求族兴新材说明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公司采取的针对性整改措施和效果,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并有效执行,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判断依据,期后是否发生其他处罚事项。以及是否已按规定配备环保设施、相关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有效,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是否存在超标准排放和违规处置危险废物或污染物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及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本文首发于钛媒体 APP,作者|邓皓天)更多精彩内容,关注钛媒体微信号(ID:taimeiti),或者下载钛媒体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