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新聞 台北地院昨天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控訴本案重要關鍵人是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批檢察官林俊廷怎敢辦該案,是因聽了林欽榮的話,林在法庭作偽證。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也發文痛批,林欽榮當初作證稱,若不是依據《土地管制自治條例》所訂獎勵,多給1平方公尺容積就是圖利,但林當高雄市副市長任內通過「高雄亞灣2.0」、北市府任內通過「南港策略工業區」,也都是用細部計劃案給予容獎。據悉,柯文哲律師團已請法院依法告發。陳智菡於臉書以「林欽榮如果不是心虛,為何要偷偷修法?」為題發文指出,114年5月15日林欽榮到北院作證說:「如果不是根據土管自治條例之獎勵,多給一平方公尺就是圖利」,結果他在當高雄市副市長內任通過「高雄亞灣2.0」,還有北市府任內通過的「南港策略工業區」,卻也都是用細部計劃案給予容積獎勵。陳智菡表示,林欽榮在法庭上被打臉後回到高雄市政府,馬上在5月26日公告即將修正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4條第1項擬修正為:「都市計畫於擬定或變更時,得視實際發展需要,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容積獎勵項目。」高雄市府的修正理由為:「本市細則第24條現行已有提及『都市計畫書規定之容積獎勵』等文字,已有授權都市計畫書規定容積獎勵之意涵,故參照其他直轄市施行細則之內容,補強本條文之授權內容,更明確賦予都市計畫在擬定或變更時,得視實際發展需要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容積獎勵項目的法源依據。」陳智菡直言,這不就是他說柯文哲的台北市不行,但陳其邁的高雄市可以的內容,更好笑的是林欽榮在台北跟高雄當官,都用過都計法24條給過容積獎勵。「顯然,林欽榮心虛了。」陳智菡強調,迄今為止,到京華城案來作證的每一位公務員都說:「都市計畫(包含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本來就可以經各該縣市都委會審議給予容積獎勵,而所有的容積獎勵項目並非都在土管自治條例或施行細則當中,可根據都市與土地現況或計劃創設」。她痛批,林欽榮根本是明知違法而為之,故意虛偽陳述證詞,而他極有可能是有意識的意圖影響案情,為攀誣被告做偽證,他違反的罪,叫偽證罪。※Newtalk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延伸閱讀:立院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法》 修法放寬吸引國際人才來台 23名台灣藝人遭調查 陸委會:這次僅告誡不會有懲處批林欽榮作偽證 柯文哲:林俊言敢辦京華城案是因聽信林欽榮柯文哲控林欽榮「作偽證」 本人發聲明反擊:柯蓄意攻擊證人 柯文哲控作偽證遭林欽榮駁斥 律師:壓迫證人坐實續押理由 林俊言逼咬柯文哲不正訊問?北院今勘驗彭振聲認罪偵訊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