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标题:帮中学女儿揪出“造黄谣者”:一位母亲的回击作者:曹年润发表日期:2026.4.10来源:三联生活周刊主题归类:网络暴力CDS收藏:人物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找到造谣者2025年端午假期的一天凌晨,宋琳在睡梦中忽然听到啜泣声,醒来发现女儿站在床边“默默地哭”。她问女儿发生了什么事,女儿说,一个男同学给她发信息,问她为什么要和高年级的一个男生开房,对方语气笃定,夹杂着指责。“我当时觉得头发都要炸起来了。”宋琳觉得既愤怒,又惊愕,“没有想到孩子之间会爆发这样的恶意。”宋琳告诉本刊,女儿当时正上高一,平时比较宅,假期基本上是跟初中两个比较要好的女孩出去玩,或者和她一起出去。她和女儿的关系就像朋友,女儿平时去哪里、跟谁玩,都会告诉她,她相信女儿不会做那样的事。镇定下来后,宋琳觉得必须找到造谣者,“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对于女孩来说,这种诋毁百口莫辩,对方是用最小的投入带来最大的伤害。”而且要快,“如果再纠结犹豫两天,谣言散播范围更广,散布谣言者会有恃无恐,对孩子的伤害也会越来越大。”宋琳认识给女儿发信息的男孩,他和女儿是高中同学,关系一直不错。宋琳有这个男孩的微信,她立刻给男孩打了电话,他没有接。她又给男孩的妈妈打了电话,请她问出孩子是听谁说的谣言,不然自己就会报警。等待答复的时间里,宋琳看到女儿情绪有点焦虑和低沉,不说话,一直哭。宋琳问一句,女儿才答一句,表情很呆滞。她想到要带女儿去医院做心理鉴定。“一方面是担心女儿的精神遭受创伤,另一方面是希望第一时间锁定证据,那样才能保留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半小时后,男孩的妈妈回复宋琳,男孩说是一个陌生的微信号加了他,告诉他这件事,并且挑拨他和宋琳女儿的关系。宋琳随后报了警,并把立案告知书发给了男孩妈妈。男孩这才说,自己其实认识所谓“陌生的微信号”,并说出了名字,是一个女孩。他还说,另一个男孩也跟他说过这件事。这个男孩也是宋琳女儿的初中同学。宋琳找到了第二位男孩的家长,同样发去立案告知书,让他说出是听谁说的。男孩说出了同一个女生的名字,并且告诉她,对方在食堂讲述时,边上还有另外两个女生。宋琳又向这两个女孩求证,她们也都证明是从那位女孩口中听说。宋琳让这几个孩子都写了一份书面说明,写明是从谁那里听说的谣言,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时已经是早上六七点,天亮了。锁定造谣的是那位女孩时,宋琳克制不住自己的震惊——对方是自己认识了二十年的朋友的女儿。宋琳的印象里,两个孩子关系也不错,有一次宋琳女儿生日,对方还送了一个和女儿小名对应的玩偶。她给朋友打了电话,朋友女儿辩解说,自己也是听别人说,宋琳问是听谁说的,她说不出来。宋琳告诉她们自己掌握的书面证据,女孩就不再说话,只是哭。朋友后来向她检讨,可能是她和丈夫经常在女儿面前夸宋琳的女儿学习好,性格大大方方,多才多艺,还长得漂亮,无形之中让女儿产生了嫉恨。之后,宋琳把手上的证据交给警方,感到筋疲力尽,一个人在车上大哭了一场。她的朋友和男孩的妈妈都联系她,希望上门看望孩子,或者赔偿,她都拒绝了。“这是一种伤害,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事情发生后,有一次女儿问她,“妈妈,我哪里做得不好吗?”宋琳说,女儿觉得自己给家里惹了很大的麻烦。宋琳告诉女儿,你哪里都没做错。宋琳把立案告知书和事情的经过也告知了学校,要求造谣的孩子接受相应的处分后,在家长的陪同下在学校给女儿道歉,同时也在派出所给女儿道歉。“我想让他们知道,这个事情不是在家里、在学校就能解决的,这是触碰法律的事,要到派出所才能有这种感知。”常见的黄谣“中学校园里,黄谣其实挺常见的。”林晓是广东二线城市的一所中学的心理老师,从教十多年,她在学校上性教育、关系攻击的课程,有同学会在课后反映造黄谣的现象,心理委员和宿舍长也会反映相关的问题。例如有的女生在人际交往中比较受欢迎,有的男生会在背后说她交过十几个男朋友,跟别人睡过。某几个男生和女生关系比较好,形成了固定的小团体,一些人会觉得他们过于亲密,开始造他们的谣。有的同学住在一个小区,周末一起写作业,被别的同学知道了,传成趁大人不在发生亲密行为。甚至有学生会给老师造黄谣。看到某两位老师走在一起,有学生会认为他们“出双入对”。造谣者男生和女生都有。东部地区一所乡镇中学的老师许曼琪发现,许多案例里,男生造黄谣是出于一种“得不到就毁掉”的心理,实际上是希望获得优越感和关注。2025年,她带的初一班遇到过一起案件。造谣的主要是一个四人的男生小团体,他们称一个女同学私生活混乱,还在公开在班级里用侮辱性的称号来喊她。女孩产生了厌学的情绪,用刀割自己的手腕。许曼琪了解后发现,因为女孩跟男生中的一个谈恋爱后分手。几个男生认为她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应该承受他们言语上的攻击。据林晓观察,女生对女生的关系攻击在中学里更加明显,“女生之间的小团体更容易纠集,小团体排外更加严重。比如女生A和B是好朋友,C加入了这段友谊,一旦A觉得B和C玩得更好,就会用隐晦的语言去排斥C。”林晓告诉本刊,有研究显示,青春期的男生和女生有不同的心理特质。男生到了青春期(12-20岁)会变得过度自信,所以他们会把性吸引力当成一种炫耀,而女生在青春期会更加敏感和内耗,所以她们之间会有更多隐秘的关系攻击。在本刊接触的案例中,黄谣的伤害更多发生在女孩身上,而些外貌出众、成绩优异或平时更受关注的女孩,更容易成为被造谣的对象。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官吕行菲的办案经验里,校园内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常与受害者在校园环境中的具体处境有关。例如,一些在群体中相对容易被孤立或排斥的学生,可能更容易遭受直接、外显的伤害,如推搡、取绰号等;而对那些在人际关系中较为突出、更受关注的学生,加害者有时会倾向于采用如制造和传播黄谣这类更隐蔽的方式。这类行为不仅实施成本低、风险小,还常常因为包含似是而非的细节而更容易被传播者取信,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伤害形态。东部地区二线城市一所私立高中的家长刘岚是在谣言发展到网络上之后,才得知女儿乐乐已经被黄谣困扰了一年多。乐乐是体育运动队的队长,管理队员时和同队的女生闹了矛盾。其中一个女生后来隐晦地向其他人暗示,乐乐插足她和男友的关系,导致她和男友分手。他们拉了一个群,在群里对质。高二开学,对方阵营的几个男生开始不满足于群里的骂战,写了一首歌在年级分发,歌词里说乐乐“私生活一塌糊涂”,含有大量辱骂和人身攻击的词汇,他们还把这段歌词发到了朋友圈。乐乐从事的运动是沙滩排球,需要穿比基尼比赛,一些她参赛的照片,以及吃东西、大笑的照片也被传到网上,成为她“不正经”的“证明”。“他们扬言,要让整个市的高中生都知道我女儿的名号。”家长和学校介入后,造谣的几个男生哭着道歉并手写了一份保证书。但一周后,他们又开始在网上发表言论,说家长带着律师欺负不懂法的孩子。乐乐最终退学。之后整整三个月,原本性格活泼的乐乐不愿意出门,还放弃了她从小最爱的运动,不愿意参加任何比赛。辍学后,刘岚曾提议乐乐学化妆、做主持人或模特,她都不愿意,也不愿意穿紧身的衣服,“我觉得她的自信和对女性身份的认同完全被摧毁了。”结合心理学研究及校园实地走访调查,吕行菲分析认为,在某些情境下,传播谣言会被部分青少年视为一种维系社交关系的方式,通过参与八卦谈论来获得认同。类似逻辑也可能出现在群体欺凌事件中,个别成员出于从众压力,也可能跟随实施伤害,以避免被孤立。由于黄谣内容常涉及性暗示,更容易吸引青春期学生的注意,加上这类行为不直接造成身体伤害,传播者的心理负担往往较小,更容易忽视其对他人造成的真实伤害。林晓告诉本刊,中学校园里的黄谣一直存在,由于青少年使用网络更加频繁,所以传播的范围更广,也更多地被看见。“有好几次,学生的黄谣在网上传播,学校的老师还不知道,但是已经被上级部门或者网警发现。”许曼琪也感觉到,黄谣的形式发生了变化,过去是口述或传小纸条居多,现在他们会发到各种社交平台上,意味着传播变得更加快速和广泛,造成的伤害也更大。中部地区一所初中的语文老师周佳宁说,现在的孩子都是网络原住民,价值观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网络,“他们接触到了庞杂的信息,但是没有辨别能力,无法让它们成为知识和智慧。性和男女关系在我们的文化里比较隐晦,越是隐晦,他们就越好奇,会从网上去学习。”在她的班上,有时候几个莫名其妙的词都能引起很大的兴奋,比如文章里出现“乳房”,有几个男生就会起哄,班上的气氛就会沸腾起来。治理的难点吕行菲告诉本刊,未成年人造黄谣的案件,大多数不会走上法庭,原因之一是受害者难以启齿。“耻于谈性在女性群体,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女性群体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发育羞耻、生理期羞耻、身体羞耻等感受频繁地出现在女性成长过程中,使他们缺乏把伤口揭开的勇气。即使是勇敢的维权者,也可能会在维权中遭受二次伤害。”刘岚反思自己,女儿之所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默默地承受伤害,没有向她求助,是因为自己给予的关注和信任不够。刘岚是后来才知道,高一的班主任在听说关于乐乐的黄谣后,还曾对她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一次,她还在班会上说某些女生不检点,没有指名道姓,乐乐当即站起来问她说的是谁。这件事也迅速在年级上传开。而在此之前,班主任给刘岚发过很多乐乐和不同的男生一起去食堂吃饭的照片,让刘岚管管她,“她的成绩在学校已经很差了,还和男同学走得那么近。”刘岚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女儿没分寸,回家后大声地教育了女儿,之后才询问具体的事实。即使受害者足够勇敢,愿意说出自己的遭遇,描述的过程对她们来说也很痛苦。2023年,吕行菲办理过一个未成年人黄谣案,那也是她职业生涯里办理的第一个未成年人黄谣案。原告名叫丁薇,正在上初中。翻看卷宗时,吕行菲看到女孩提交的诉状非常简单,上面写:2023年4月,丁薇的小学同学陈阳开始传播丁薇的黄谣,谣言扩散,丁薇出现自伤行为,并实施过一次自杀。吕行菲担心丁薇的精神状态,“如果让她直接上法庭和被告当面对质,我怕她受不了”,于是她安排了一次庭前谈话。吕行菲对那次谈话记忆深刻。那是2023年的冬天,丁薇和妈妈在放学后到达法院,天已经黑了。丁薇几乎缩在宽大的厚羽绒服里,低着头,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她长什么样。吕行菲还注意到,丁薇的手腕有几道伤痕。吕行菲和丁薇的交流很吃力,她只回答是或不是,大部分时间都是丁薇的妈妈在帮她陈述事件的经过。丁薇没办法把谣言的内容说出口,甚至听到她妈妈说谣言的内容,情绪就特别激动。吕行菲后来了解到,起诉是丁薇的决定。有次丁薇跟闺蜜聊自己的痛苦,让闺蜜问问她做律师的妈妈,自己的情况是不是可以起诉。闺蜜后来告诉她,她可以通过法律来为自己维权。所以开庭时,丁薇家请的律师是她闺蜜的妈妈。丁薇的妈妈也坚定地给予了支持,她对吕行菲说,“我觉得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是难免的,哪怕是打她、骂她,我都能接受,但是对一个女孩造黄谣,实在太残忍了。我一定要给孩子一个清白。”“这个案子能走到法庭,有多重因素的影响。家长表达了强有力的支持,学校的老师也告诉她是对的,闺蜜的律师妈妈给了她法律上的帮助。”吕行菲告诉本刊。法庭上,陈阳的妈妈表现得很平静,全程表情没有任何波澜。她完全否认了陈阳造谣的行为,说陈阳也是听别人说的。当学校的证据在法庭上呈现时,她说,孩子们都还小,黄谣并不是什么大事,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这种态度吕行菲在其他的未成年人侵权案里也见到过。她曾经办理过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倒一名成年女性,原告在家人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上法庭,被告的家长却说,“赔钱不就完了,你就是想讹钱。”“未成年人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大部分和家庭有很大的关系。”她在办案的过程中,从家长口中时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管不了了”。黄谣案件在公安系统立案也并不容易。宋琳告诉本刊,最初她把聊天截图发给民警时,民警回复她,对方只是一对一的诋毁,没有在群里或者超过两个人的范围内扩散,不能算语言上的诽谤和侮辱。宋琳对民警说,事情刚发生,还没有调查,不能确定有没有经过多人传播,民警听后就立了案。有受访者因为孩子被造黄谣去寻求立案,民警却劝对方“别闹了,事情闹越大,越抹越黑,反而对孩子未来的生活影响不好。”这位受访者说自己理解民警的说法——基层民警事物繁忙,还有许多诈骗、打架、盗窃等案件需要处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但她还是非常生气,“我来报案和提交证据是正常履行自己的权利,客观陈述事实,我的女儿也没有做过那些事,怎么就成了‘闹’和‘越抹越黑’?”吕行菲说,类似的担忧在维权的不少环节都会出现。“大多数时候,黄谣根本无从证明、百口莫辩,不存在‘清者自清’,只会愈演愈烈,对被造谣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身心伤害。”然而即使孩子告诉了家长,家长也不知道孩子伤到什么程度,如何取证。还有家长觉得如果事情不闹大,慢慢就会过去,担忧闹大反而对孩子产生负面的影响。也是因此,她办理的大多案件仍然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纠纷,“心理上的问题不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往往难以被看见”。(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除吕行菲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