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年靠“打假”月入过万,最后却进了监狱:这个“网红职业”的水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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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欣萌来源:Vista看天下(ID:vistaweek)在互联网上,“打假博主”们算是活得最轰轰烈烈的一帮人。他们会公开和大公司叫板。前阵子知名打假人王海“曝光”胖东来鸡蛋的虚假宣传,引得“黄天鹅”和胖东来都急了眼,声明、调查、发律师函。最后,胖东来出具了150份检测报告自证,而王海及其团队坚持主张“消费者有知情权”。有时,他们还会被跟踪、被威胁,替粉丝维权。近日,知名打假维权网红“铁铁”在深圳协助消费者追讨购买法拉利10万元定金,遭遇车行人员暴力殴打,也闹上了热搜。这些吸引眼球的要素,是屡试不爽的互联网“吸引力法则”。当这个圈子越变越大,也愈发鱼龙混杂。除了会摆事实讲道理、为普通人的权益挺身而出的打假人,“边打假边带货”“靠打假挑动情绪翻红”的网红,也层出不穷。这样的“野蛮生长”,即将面临全新的规则管制。4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新增6个条款、修改22个条款实施,直指职业索赔滥用投诉举报权的乱象,明确划定维权与“碰瓷”的边界。在2025年,抖音也集中封禁了一批“打假”网红,表示“将针对账号发布缺乏事实依据的‘打假’‘测评’‘揭黑’等内容且多次被投诉下架,平台将关闭其内容加热与商业变现功能。”不少网友感到惋惜:“如果没有假货,也就没有打假人了。”“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也不能解决问题。”“职业打假人”,要没落了吗?“10后”,在短视频中学“打假”去年中秋节前夕,一名19岁的小伙子找到了几家高档酒店,无视了打折优惠,坚持以原价买走了几盒店内最贵的月饼。到货之后,他向商家反映该月饼中有塑料薄膜,导致朋友家的孩子被送了急救,自己还买礼物道歉。因此,他提出“退一赔十”,否则投诉、曝光。由于蹊跷之处太多,酒店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据央视新闻报道,19岁男子林某承认,这些塑料薄膜都是他自己放的,目的就是为了从酒店获得赔偿。最终,林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这件事登上了热搜,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暗示着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偶发事件。这些操作中的“小巧思”层出不穷。例如,他专挑知名的高级酒店,因为“事情闹大”后,他们往往最想快速解决问题,息事宁人;又或者,坚持要求原价购买,只为“赔十”的时候能拿到更多赔偿金。这种方式,短时间内获利极快。中秋节那几天,林某用同样的图片、视频,复制粘贴的话术,让上海、杭州、成都、济南等地10家酒店赔付了4.9万余元。据调查,这些伎俩都是林某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职业索赔人”的教学视频,模仿学来的。他看到的“课件”中没有警告做这件事的法律风险,但“课件”教导的造假证据的行为让他坐实了敲诈勒索的罪名。直到现在,社交平台上还有很多类似“教学索赔/打假”的教程。打假从最初的个人维权行为,已发展成为一门生意,甚至衍生出课程、话术模板与维权流程图,内容包括选品、取证、谈判、投诉、诉讼等全流程模板。在部分课程的宣传中,“能教授规避法律风险的方法”,也成了一个卖点。据《上游新闻》今年“3·15”做的调查报道,在多个社交平台,均有自称职业打假的人,既接单维权,也售卖课程,还招收徒弟,收费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据调查,不同“师傅”开价不同。有人只卖“教学包”,数百元一份,内容包含详尽的打假案例、各类行政申请文书模板等。也有人“一对一辅导”,收徒学费达2万元。除了教会打假维权外,其主打亮点则是会进行法律培训。而19岁的林某,远不是这行的“学徒”中最年轻的人。有网友表示,自己遇到过“10后”的打假人,“打电话过去讲话磕磕巴巴的,估计是有人带着做,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打假人陈之强表示,根据他发布的短视频学习的年轻人很多,来找他咨询打假经验的人,最小的才16岁。在账号简介中,他强调这些视频资料“免费、免费、免费!!!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同时,陈之强也推出了系统的打假教学,线上收费888元,线下收费3888元,包住一个月。“一般来说,几周就能出师。”“职业打假人”的浮沉江湖面对“职业打假人”这个概念,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河山教授提出了质疑。“严格来说,公检法系统中以打击伪劣假冒为职责的干警,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打假主体。”河山教授表示,“民间人士即使从事知假买假打假行为,也并不具备法定职业属性和持续生存的基础”。如今社交媒体上的“职业打假人”,更像是随我国消费者权益维护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群体。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理念,规定“退一赔一”。随着时间推移,惩罚力度逐渐提升到了现在的“退一赔十”,且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统一为1000元。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在食品、药品领域,法律不再审查购买者是否“明知”商品有问题。只要商品本身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购买者(包括“知假买假”者)就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知假买假”也能获赔,且赔偿金额倍增,就是“职业打假人”兴起的源头。近几年,除了越过红线的敲诈勒索,打假本身的产业化造成的结果,也客观上导致相关的政策收紧。2025年,上海市人大代表姚海嵩曾表示,他在调研中发现,职业打假人通常会大量投诉一些微小的问题。“比如说,投诉标签不规范、专利号引用不规范等,他们通过这样大量的投诉来逼迫企业就范。我们觉得这样的行为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对营商环境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他说。据姚海嵩介绍,2023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24万件涉职业索赔投诉案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20%左右。“职业索赔现象打击了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很多企业甚至关闭注销。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很多企业为了应对职业索赔甚至设立‘专项基金’,用来支付应对职业索赔所产生的‘顾问费’。”此外,他还提到,职业索赔人呈现出年轻化趋势,有大量高校学生甚至未成年人走上职业索赔之路。有时候,一个打假人就能对行政部门造成很大的压力。据《红星新闻》报道,2025年,江西武宁“00后”职业打假人郑思远因在多地对小商户进行食品打假,被指涉嫌敲诈勒索。他经常以标签瑕疵、过期食品为由头,发起大量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名市监系统人士表示,郑思远的投诉量大,在各地市监系统都“非常有名”,甚至有书信辱骂执法人员行为,“基本每个分局都接到过投诉”。消费者维权,会变得更难吗?面对政策的更新,不少人担忧,如果把“打假人”的空间压缩了,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是不是会变得更难,要耗费更高的成本?卖假货的人,是不是会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对此,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京成认为,目前的变化主要是进一步统一对“知假打假”的裁判规则,在净化和维护秩序之间,保持平衡。在此之前,“知假打假”的行为在不同地区法院的判定不同,同样的案子换个地方就可能有不同的判决。同样是打假酒水,案情相似的两个案子,有一个判了“退一赔十”,一个予以驳回。两份判决书的公布时间都在2019年,前后间隔只有几个月,结果却截然不同。最近的变化,是在两种裁定标准中找到了平衡点。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选介》中的案子为例,一个人前后两天在同一个超市买了46枚散装的咸鸭蛋,每一枚都要求收银员单独结算,单独开具购物小票。咸鸭蛋的单价是2.2元,刚过保质期。这个人将超市诉至了法院,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原告认为,他与被告超市进行了46次交易,开具了46份购物小票,所以应按46件过期食品进行惩罚性赔偿,每件赔偿1000元,一共赔偿4.6万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胡雪梅表示,原告明知咸鸭蛋过期仍旧购买,故意分别进行结账,属恶意行为——这并不影响其主张赔偿的权利,但也并非食品安全法所要保护消费者权益之目的。最终法院判决,原告退还购买的46枚咸鸭蛋,被告超市退还原告张某支付的价款101.2元,并赔偿原告十倍赔偿金1012元。“这和之前靠‘无证拍黄瓜’索赔类似,这种投诉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损害了社会对公平的认知,才促进了整体政策的转向。”刘京成说。现有的政策取向,不是要打击“打假人”,而是要遏制“恶意打假”产业的野蛮生长。目前,中国部分省市都建立了识别“职业打假人”的系统。据《法治日报》报道,2025年,长沙市的7500名“职业索赔人”一年内发起了25万件投诉,单个电话号码的年度最高投诉量达3800次。对于这种个人的异常情况,长沙市成立了由市监局、市委政法委等12部门依托大数据搭建“异常名录数据库”,对高频投诉人、团队化索赔线索进行智能识别与动态更新。“在同一区域,同一个号码对同一行业、商家多次投诉,都有可能(导致投诉者)被认定为一个职业打假人。”刘京成说。刘京成认为,这不会影响正常的消费者维权,只有打假这门生意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了。“在新规下,职业打假人超出合理范围购买瑕疵品,法院将不会支持其获得高额的惩罚性赔偿,一般就只会判退款。”“打假人能不能像以前一样‘经营事业’,就不好说了。”他说。本文经授权转载自Vista看天下,点击下方按钮立刻关注。不苛求正确,只好好说话。▽ 点击阅读热门文章 ▽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  右上角“...”点选“设为星标”加★标,第一时间接收推送~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