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一团伙长期组织“枪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案件经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职后被全部开除,全链条犯罪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被告人张某洁等人根据考生性别、面容特征和报考考试种类,从“团队”中选择面容相似、专业对口的“枪手”替考,再安排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合成兼具考生和“枪手”面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和提供给被告人黄某水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由“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全国十余省市的考场,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国家考试89次。这起公考替考案,情节之离奇,规模之庞大,影响之恶劣,前所未有。CDT 档案卡标题:百余人作弊入职,假考者何以在多省市国考中畅行无阻?作者:宾语发表日期:2025.12.8来源:微信公众号“宾曰语云”主题归类:公务员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一个犯罪团伙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将作弊做成了一项跨省“产业”,组织替考多达89次,帮助百余人通过伪造身份的方式,混入了党委、政府乃至公安等要害部门。当“枪手”拿着用高科技合成的假证件,安然穿过本应森严的考场检验通道时,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离大谱的事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它击穿的,难道仅仅是考场的大门吗? 公务员考试,绝非普通的求职测试。它是国家选拔治理人才的主渠道,是确保公共权力掌握在合格者手中的第一道闸门。其意义,根植于《公务员法》开宗明义的目的,为了“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公务员被法律明确界定为“人民的公仆”,其义务的核心便是“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套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的录用制度,承载着公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每个人的前途,应取决于自身的品德与才能,而非金钱与伎俩。因此,公考的考场,既是知识的竞技场,更是社会诚信与政治清明的试金石。 然而,此案暴露出的,是对公平原则的全链条式亵渎。从网上招揽、合成照片、伪造身份证件,到精准匹配“枪手”、跨省调度,犯罪团伙提供的是“一条龙”服务。他们狡猾地利用了考场身份核验的漏洞,但这“漏洞”恐怕不止于技术层面。此案时间跨度从2014年到2020年,在《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将组织考试作弊入刑的背景下,犯罪活动仍能持续如此之久、渗透如此之广,其背后的猖獗与嚣张,折射出的是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的松懈与惯性。当违法行为进化成规模化、产业化的操作,我们的防御体系怎样才能做到“道高一尺”,防微杜渐? 更令人忧惧的是,造假者入职对公务员队伍纯洁性与政府公信力的侵蚀。那百余名凭借欺诈手段“上岸”的人,从踏入职场的起点便充满了谎言。一个通过伪造身份、花钱买路进入公门的人,我们如何能相信其“忠于宪法”、“忠于人民”的宣誓?如何能期待其具备“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他们将本应服务于公众的岗位,异化为用金钱交易的私器,这不仅是对无数寒窗苦读、诚实参考者的极大不公,更是埋设在公共肌体中的隐患。他们占据的位置,本可能属于一个心怀理想、脚踏实地的优秀青年;他们未来可能做出的决策,影响的将是公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平。起点不牢,地动山摇。让这样一群人掌握公权力,其风险不言而喻。 令人稍感宽慰的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主犯被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重刑并处高额罚金,参与替考的枪手和伪造证件的“技术人员”也均被依法严惩。这充分彰显了刑法对此类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根据司法解释,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作弊,即属“情节严重”,本案主犯获刑五年以上,正是罚当其罪。同时,所有通过作弊获取公职的人员已全部被开除。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面临的是“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顶格处理。开除公职,是他们必须付出的职业代价。 然而,处理不应止步于开除。此案中,作弊者无疑使用了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这一行为本身就可能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欺诈手段,不仅骗取了公职身份,更在骗取的时期内,领取了本不该属于他们的国家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待遇。这实质上是一种对公共财产的骗取行为。因此,对于这些作弊者,除了依据《公务员法》及录用规定予以开除外,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有必要介入审查。其骗取公职期间所得的工资福利等非法收入,理应予以追缴;其伪造身份证件、可能涉及的诈骗公共财物等行为,若达到犯罪标准,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唯有让欺诈者付出法律、经济、职业上的全方位代价,才能形成足以震慑宵小的强大威力,才能真正还公考以名声。 此案一方面反映了在巨大利益诱惑下,犯罪形式的组织化与高科技化,另一方面,也揭示了部分人价值观的扭曲,将庄严的国考视为可交易的“生意”。根治这一毒瘤,需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技术防御必须升级,正如法院在案后发出司法建议所推动的,人脸识别、数据比对等智能安防措施应广泛覆盖,堵住身份核验的漏洞。法律牙齿必须更锋利,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团伙头目、“枪手”、造假者、作弊考生进行全链条惩治,让法律条文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事实上,全国多地已在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考试作弊的专项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截至2024年4月30日,人民法院审结的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案件共4007件,判处罪犯11146人,组织考试作弊乱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秩序明显好转。但最深层的,仍是涵养社会的诚信土壤。要让“诚信应试是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一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个人深刻认识到,作弊行为葬送的不仅是本次考试资格,更是个人前程与社会信任。 公考之门,必须只为德才兼备的诚实者敞开。广东这起千万元替考大案的查处,是一次有力的正本清源。它警示所有心存侥幸者,逾越红线的代价,你承担不起。也提醒整个社会,守护国考的公平,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未来。这条选拔“人民公仆”的道路,必须光明磊落,容不得半点肮脏的交易与虚伪的阴影。唯有时刻绷紧公平正义之弦,不断加固制度的篱笆,才能确保国家的栋梁,根植于最坚实、最纯洁的土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