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约 3200 字阅 读 需 要 11 分钟清同治七年(1868),山东有一名叫刘省身的男子,与族兄刘三来到寡嫂孟氏的家中,呼人不应,却闻到一股恶臭味,走进屋内,竟发现床上地面尽是血迹,孟氏一只手露在床底之外。二人于是将尸身从床下拖出,孟氏尸体冰冷,死亡已久,胸膛、心坎等多处有刀扎痕迹,血污遍地,死状甚惨。二人当即报官,县令勘讯,刘省身在堂下悲泣,一边用袖子掩面一边对县令说:“嫂子竟然被盗贼杀死了。”县令问:“你怎么知道是盗贼杀的呢?”刘省身惊道:“那还能有谁?”然后又说:“亡兄家中富裕,定是被盗贼惦记上了。如今,嫂子被杀,家中的财物也被盗,我与兄长刘三还看到屋子的墙壁上有洞窟,想必是盗贼挖洞进入,又穿洞逃跑了。”如果真如他所说,盗贼早就跑远了,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作案工具,也没有目击者,这罪犯恐怕很难找到,就在县令苦恼时,却发现了重重疑点。次日,又升堂,县令对刘省身说:“你的兄长刘省己家道殷实,田产很多,亡故后无子。”刘省身点头。县令又说:“有人说你多次向寡嫂孟氏索要钱财,孟氏不给,对吗?”刘省身不敢点头。县令再三追问下,刘省身心慌,究出前情。原来,孟氏夫亡无子,家道殷实。刘省身屡次向她索要财产不遂,想到如孟氏身死,自己的儿子按例可以继嗣为刘省己的儿子,承继刘省己的香火,自己就能得到遗产,便与妻子王氏和族兄刘三、刘二商议,假装贼人,将孟氏杀害。刘省身还向刘三等言明事成之后,会重重酬谢。当日,刘省身、刘三分携菜刀、枪头,挖洞窟入室。刘三用刀扎伤孟氏胸膛,相连心坎等处,又因做贼心虚,欲装点被窃情状,与刘省身将尸身拖落床下,各从原窟逸出。之后,刘省身捏报盗杀,以为嫂子既死,则照例立嗣,所遗产业都能由自己的儿子承受,却不想罪情揭露,刘省身等人都被处死。谋财害命的罪案虽属极端,但在古代,女子面临这样“吃绝户”的事却实属常见。族人吃绝户在古代,当一户人家丈夫去世,没有儿子,即男性继承人时,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就会趁机侵吞这户人家的财产。族人为了争夺遗产,会强迫寡妇改嫁,或者强迫将自己的儿子过继到亡人名下,号为继嗣,以便得到遗产。这都被称为“吃绝户”。道光十四年(1834),陕西王秀兰图占胞弟王秀朋遗产,屡劝弟妻李氏改嫁……道光二十六年(1846),武氏亡故后,有妻子张氏及幼子,张氏虽有儿子,但已出五服的远支族侄武怀汶见张氏夫故子幼,垂涎遗产,欲将其子继嗣给张氏,不允,便时常向张氏寻闹。又劝令别人娶张氏为妻,纠人同往抢娶……还有光绪十年(1884),马新盛亡故无子,只留下一名已成年的女儿马氏。按《大清律例·户律·户役》中“卑幼私擅用财”第二条例文:“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无女者,听地方官详明上司,酌拨充公。”马新盛的遗产应该交给女儿马氏继承,按照律法,此产即为马氏之产。可马新盛却有一个远支族人马得钰,关系已经超出了五服,他见马新盛没有儿子,又没有立嗣(过继儿子),又无近支亲属,竟觊觎他的产业,逼马新盛的女儿马氏交产搬出,致相口角,马得钰用手将马氏殴伤,致令马氏忿迫难堪,投井身死。 中国古代社会是宗法社会,《大清律例·户律·户役》中,“立嫡子违法”第二条例文规定:“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此条系明律旧例,清律不改。)然而,实际中“族长择嗣”“改嫁”往往成为夺产借口,变成逼迫继嗣、逼迫改嫁。那么,如果真遇到这样的事,古代女子又该如何解决呢?成书于乾隆年间的《儒林外史》中,就有一则这样的故事。 先由宗族商议故事的主人公是读书人,名严大位,字致中,为贡生,人称严贡生。其同胞弟弟严大育,字致和,为监生,人称严监生。严监生家有十多万银子,他的妻子王氏,病重无子,卧床不起。生儿子的妾赵氏在旁侍奉汤药,极其殷勤,还在夜晚时,抱孩子在床脚头哭泣,说道:“我而今只求菩萨把我带了去,保佑大娘好了罢。……我死了值得甚么,大娘若有些长短,他爷少不得又娶个大娘,各养的各疼。这孩子料想不能长大,我也是个死数,不如早些替了大娘去,还保得这孩子一命。”王氏听了,似信不信,也不答应。后来赵氏含着眼泪,日夜煨药煨粥,寸步不离,又哭着讲这些话。王氏后来道:“何不向你爷说,明日我若死了,就把你扶正做个填房?”赵氏忙叫请爷进来,把奶奶的话说了。严监生便请了王氏的两位哥哥王德、王仁做主,行礼娶赵氏。不料,严监生、赵氏的儿子先后病故,赵氏请了两位舅爷王德、王仁来商量,要立大房里第五个侄子,也就是兄长严贡生的小儿子承嗣。而严贡生此时正在省城给二儿子娶亲,赵氏便遣人连夜赴省城接严贡生。严贡生回来后,却自有算盘,他想占严监生的高房大厦,要把刚娶妻的二儿子过继给严监生为嗣,还让二儿子夫妇搬过去住。并且,严贡生只认赵氏是妾,因为按律,妾无权承分财产。几日后,严贡生和二儿子夫妇来到严监生的家,说要把正宅打扫出来,供他们居住,还让赵氏搬去住群屋。各人管的田房、利息账目,都要先送与严贡生查看。赵氏当然不依,告到县衙。汤知县下令:“仰族亲处置。” 赵氏备酒席,请来族长严振先等人。族长严振先,平日最怕的就是严贡生,便支持严贡生。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也坐着不发一言。赵氏哭喊起来,众人散了,只得等知县决断。上告官府次日,商议给汤知县写覆呈,严振先便写:“赵氏本是妾扶正,也是有的;据严贡生说与律例不合,不肯叫儿子认作母亲,也是有的。总候太老爷天断。”可严贡生没想到那汤知县也是妾生的儿子。汤知县见了覆呈,说:“赵氏既扶过正,不应只管说是妾。如严贡生不愿将儿子承继,听赵氏自行拣择,立贤立爱可也。”严贡生气急,随即写呈到府里去告。府尊看着觉得多事,便批文“仰高要县查案”。严贡生更急了,又告到省里,省按察司批:“细碎小事赴府县办理。”严贡生没法了,想到周学道是亲家一族,于是赶到京里,求了周学道在部里告下状来,务必要正名分。在严贡生的到处活动下,最终还是立了他的二儿子为严监生的嗣子。将严监生的家产三七分开,赵氏只分得三股家产过日子。官府办案徇私,使得很多时候上告官府非但不能成为解决的途径,反而成为要挟的手段。嘉庆年间,刘义陇因堂兄妻李氏孀居无子,还有一七岁幼女,便觊觎其遗产,欲将己子过继,未允,于是起意谎骗取得地契挟制。李氏向他索要地契,刘义陇答以承继议定再还。李氏又向索取,刘义陇霸留不给,并威逼要控告官府等候决断,以致李氏愁急难堪,竟携带幼女投井殒命……在古代社会,虽然有法律规定,但在实际中,寡妇、女儿如果遭遇族人恶意“吃绝户”,无论是依靠宗族、娘家花钱息事宁人,还是控告官府,都很难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大家族本该敦亲睦伦、守望相助,一旦被利益驱使,蜜糖顷刻变成了毒药。参考文献:《大清律例通考校注》主编: 马建石 / 杨育棠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沈辑刑案汇览三编(全10册)》作者:沈家本 纂辑 / 李贵连 孙家红 主编 / 沈厚铎 总顾问 出版社:广西民族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刑案汇览三编》祝庆祺等编北京古籍出版社《儒林外史》作者:吴敬梓 人民文学出版社*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END作者 | 青水编辑 | 胡心雅 主编 | 周斌排版 | 徐沁(实习)校对 | 古月国历好物蓄势、顺势、借势、逆势于危机中寻先机于危局中开新局历史的每一步转折都是危机与机遇的博弈《国家人文历史》团队最新力作讲透中国古代多个关键转折时期新旧更迭的内在逻辑点击下方封面,即可购买↓↓↓“在看”的永远18岁~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