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警隊督察涉嫌衝紅燈,釀成交通意外,導致一名女途人嚴重受傷,被判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還柙候判。 28歲被告姚新燊辯稱,因為找路以及思考公務分心,而忽視交通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國輝指,他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屬於嚴重罪行,監禁無可避免,現階段不考慮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決定先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被告申請保釋遭法官拒絕,需要還柙。#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