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崔保华利用担任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开资料显示,崔保华出生于1958年11月,山东巨野人,曾任四川眉山市市长,遂宁市委书记,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四川省委常委,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2022年1月到龄退休。2025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崔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崔保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崔保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本文综合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本期编辑 邢潭推荐阅读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