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下稱「草案」)在立法會遭大比數否決,成為本屆立法會首個被否決的政府法案。「草案」源於終審法院兩年前一項裁決,即本港婚姻制度屬一男一女結合,但政府(行政機關)有義務制定替代法律框架,讓同性伴侶得到一些應有權利保障,然而無論對於同性婚姻、同性伴侶關係以至草案內容本身,社會各界顯然存在重大分歧,立法會有權否決「草案」,惟問題並未因此告一段落。不管案中當事人會否採取法律行動跟進,政府都應該繼續研究,是否可以得出一個既符合終院裁決,同時又能得到大部分議員及公眾接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