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調查發現有人涉嫌透過即時通訊軟件違法銷售一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產品,今日(一月十四日)聯同警方採取執法行動,拘捕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一名27歲女子和一名46歲男子。 衞生署早前跟進一宗投訴,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購買一款名為「The Goat Sublingual Strip」(見圖)產品樣本,標籤顯示有關產品是天然成份的壯陽口服產品。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產品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昔多芬」,而有關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呼籲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立即停止服用,並提醒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 衞生署同時提醒市民,透過任何途徑(包括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非法出售受《條例》管制的藥物,均須負上刑責,切勿以身試法。 衞生署會繼續調查事件和採取適當跟進。 「昔多芬」是用於治療勃起功能障礙的處方藥物,必須在醫生建議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昔多芬」的副作用包括低血壓、頭痛、嘔吐、頭暈及短暫視力模糊,亦可能與某些藥物(例如治療心絞痛的「硝酸甘油」)產生相互作用,令血壓降至危險水平。不當使用「昔多芬」可能構成嚴重健康風險,尤其是對有心臟問題的病人。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此外,含有第1部毒藥的藥劑製品只可在獲授權毒藥銷售商(一般稱為「藥房」)的註冊處所內由註冊藥劑師監督下銷售。如發現任何涉嫌違反法例的個案,衞生署會跟進及展開執法行動,並在諮詢律政司意見後考慮對相關人士出檢控。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市民可詳閱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有關性功能障礙及壯陽產品的健康訊息」及「搜尋被發現摻雜西藥的壯陽產品」網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