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记忆库|判决书曝光!配合诈骗的警界官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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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就是好骗子对你一清二楚CDT 档案卡标题:判决书曝光!配合诈骗的警界官员们……作者:家传研究员发表日期:2026.5.4来源:微信公众号“个人记忆库”主题归类:实名制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有个购买公民信息的买家被判了,我们得以从侧面看看警界官员们,是怎样打着反诈的幌子,实际上将公民个人信息与诈骗分子共享的。身怀利器,杀心顿起。守着如此「值钱」的信息资料库,不让他们卖,那是难的。(2026)赣0981刑初27号判决书,来自江西丰城法院。根据判决书描述,我大概拟了下轨迹。2023年4月27日,福建籍诈骗分子、初中文化王某甲、林勇等人找到江西上高老熟人、警局某负责人晏某,双方达成一致,利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银行账户冻结/止付信息,出售谋利——本应用于打击诈骗的系统,反而被诈骗相关人员利用来查询受害者账户状态、保护赃款,倒反天罡!5月8日,县局领导晏某邀集副所长陈某商量具体操作,并与外部人员商定报酬分成:每收到一条信息,王某甲支付晏某和林勇每人1000元。5月9日起,副所长陈某使用刑警大队民警曹某的公安数字证书,在刑警大队办公室电脑上登录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根据王某甲通过境外加密软件Telegram发来的账户信息进行查询反馈——为了躲避国内通讯工具监控,他们翻墙使用境外通讯工具。5月17日左右,县局晏某安排吴某甲加入,形成陈某白天+吴某甲晚上的两班倒模式,疯狂提升查询效率。到了6月初,规模再次扩大。通过县局领导晏某牵线,取得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情报中队长左某甲配合。他的加入,使他们不但能查询,还能直接操作止付!这意味着,外部诈骗团伙完全可以通过买通公安人员来保护自己的赃款不被冻结。银行、电信动不动冻结你的账号和号码反诈,你看看后台的操作,就知道什么是笑话!至2025年9月10日案发时,王某甲总计转出60余万元,用于结算查询报酬和相关支出。其中县局领导晏某至少拿到13万元,并从中分给陈某3万元、吴某甲2000元。从判决书可以看出,这不是个别行为,而是系统性作案。天天盯着商业网站保护公民信息,但真正的信息源头,就是这样管理的。哪怕任何一个关口卡住,都不会如此疯狂。自从实行了电信和银行实名制,公民个人信息基本上就成了筛子。电信、银行、警员,任何一个口子,都有可能泄漏。有人说,发达地区管得不错,不大可能会为了这点小利犯事。可全国这么大,随便一基层员警都有查询权限,不漏成筛子才叫奇怪。在2025年的河北,警员李某甲,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在9个月时间里导出近5000人数据,包括近600条公民住宿信息,获利5万元。在丰城这起案件中,公安网数字证书的管理就是个笑话。在河北路南,也有类似的情况,两名辅警盗用副所长的数字证书查询,分别获利7.4万元和4.8万元。在福州,警员李某甲借助公安部云搜平台查询操作达88985次,导出4978人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公民住宿信息570条,累计获利5万元。从中可见,酒店登记的开房信息,是非常具有「经济价值」——敲诈勒索的高价值线索。网上有一条咨询:派出所工作人员有权力私自查别人的个人隐私?并以我的开房记录来威胁我跟他上床我该怎么办?这其实有真实案例的,媒体曾报道过,一位模特被查身份证后,晚上就收到了暗示电话,如不愿献身,就公开其开房记录。触目惊心……更可怕的是,虽然立法未能通过,但有些地方还是在大规模采集DNA数据。这要是落在敌对分子手里,直接可以开发针对性的生物武器了……而且,有关方面对此类案件还藏着掖着。江西丰城这个判决书,其实是买家王某甲的。这些警界官员的犯罪细节,是在这份判决书上「不经意」间流露的。那些警员的判决书,至今未公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