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 档案卡标题:比萝莉岛更刺痛国人:警察在派出所强制猥亵15岁女孩,判决引全网愤怒作者:徐鹏发表日期:2026.3.22来源:历史押韵主题归类:儿童性侵CDS收藏:公民馆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这个词条看得人有点懵,猥亵女孩民警曾被吸毒者刺伤耽误婚期。仔细看了新闻才知道,这个民警干了一件禽兽不如的事。李某是福建宁德一派出所教导员,这可不是临时工,他居然在派出所办公室内,猥亵了一名15岁女孩。一审被判了2年9个月。上边的新闻还看不出李某有多恶劣,甚至还在念他的好,说他曾被吸毒者刺伤耽误了婚期,感觉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似乎还想给他博点同情。可看了新黄河的详细报道之后,才觉得这人不值得同情。虽然说的是猥亵,但这是未成年少女,只有15岁,而且,说是猥亵感觉也不贴切。从他先叫受害者的母亲出去,就知道,这套流程他很熟,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他用胁迫的手段让15岁的未成年少女给他口交,还在办公室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他的精液,可以说铁证如山。然而,这么恶劣的情况,只判了2年9个月。可能派出所的人还是懂法的,如果强奸了,就会判得很重,如果只是口交,只会被认为是猥亵就判得会比较轻。此事,让人气愤的有几个点。第一,是派出所的民警,在派出所干的这种事情。执法者在执法机关办公室,干的执法犯法的事。第二,受害者是15岁的少女,胁迫她进行口交,猥亵未成年人,罪加一等。第三,法院说的从重处罚,但却只判了2年9个月,你能想象一个未成年少女,被派出所的人强制猥亵,这让未成年人的三观彻底崩塌,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的吗?怎么这个这么坏?这还严重损害了公信力。你让周围所以怎么看待派出所里的人?发生强制猥亵,量刑一般是五年以下,情节恶劣五年以上,但强制猥亵15岁的未成年人,就应该罪加一等,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再罪加一等,怎么只判了不到三年?而有些媒体却轻描淡写,把口交的细节删了,还搬出陈年往事进行炒作,被吸毒者刺伤耽误婚期,这和本案毫无关系,幼儿园时被评为乖娃娃,是否也可以作为减刑的证据?在报道萝莉岛的新闻的时候,很多人都身疲力竭,可现在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比萝莉岛还恶劣时,有的媒体就喜欢装作看不见。而现在,受害者的父亲已经申请抗诉了,觉得判得太轻了,对女孩的伤害那么大,对他们的生计也影响很大,逃回老家,店铺关门,至今都没正式道歉。是啊,很多网友看到这个判决,也是不能理解。公职人员,主观恶意如此大,执法犯法,针对未成年少女,强制口交,等buff叠满,也才2年9个月。说不定李某都走出监狱来了,女孩一家还没走出阴影。大家觉得这个判决结果是轻了还是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