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租期控床位數目 遊走灰色地帶

Wait 5 sec.

香港監管旅館及同類型館舍主要依據兩大條例:一個是《旅館業條例》,另一個是《床位寓所條例》,惟部分學生宿舍遊走於兩者之間的灰色地帶。 鑽兩大監管條例空子 據《旅館業條例》,「旅館」指任何處所,其佔用人、東主、或租客在他提供的住宿範圍內,向到臨該處所的人士提供收費住宿地方,而租出期少於連續28天。經營旅館需要申請旅館牌,惟坊間學生宿舍租期通常多於28天,故不在此限。而根據《 床位寓所條例》,任何居住單位內如設有12個或以上床位,並依租用協議用作或擬用作住宿用途,須在開始營運前領取床位寓所牌照。部分學生宿舍為此「巧妙」布局,避過申請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