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在觀塘區進行跨部門反私煙宣傳活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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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今日(九月二十六日)與觀塘區區議員、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房屋署及社區關愛隊在觀塘安達邨進行聯合反私煙宣傳活動。  海關人員向居民派發宣傳品,介紹私煙相關法例的最新修訂及海關打擊私煙的工作。  政府九月十九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透過修訂現有法例,實施新一階段控煙措施。當中,提高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的罰則及執法措施同日起生效: 在《應課稅品條例》下,就攜帶煙酒等應課稅品入境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的罪行,作有代價地不予檢控的罰則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最高罰則由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及把有關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加強海關對打擊私煙活動的調查及執法權力,包括向法庭申請沒收犯罪得益的權力及判處更高刑罰。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從源頭堵截,並透過針對貯存及分銷販賣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致力打擊私煙活動。海關亦會加強宣傳教育,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有關私煙的違法行為。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分發任何形式的吸煙產品廣告(包括任何傳單),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市民可致電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熱線2961 8823舉報懷疑派發私煙傳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