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规,紧盯董监高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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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进一步明确投资者身份界定、买卖时点认定、持股计算口径等核心要素文|财新 全月3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自4月7日起施行。《规定》在系统梳理境内外立法、司法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大股东、董监高短线交易有关监管安排。所谓短线交易,是指特定身份投资者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同一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证券的行为。《规定》对特定身份投资者也做了界定,是指持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法》的第四十四条规定,特定身份投资者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规定》也是在《证券法》之外,进一步明确投资者身份界定、买卖时点认定、持股计算口径等核心要素。……全文共1258字新会员订阅即读全文。已订阅会员直接读。往期精选推荐豪车、夜宴与谎言 宝利德阴阳账本套牢浙商老钱新贵独家|成都小米车主酒驾车辆燃烧事故出鉴定结果压倒魅族的最后一根稻草俄乌之战四周年:天平滑向何处? 阅读原文 文章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