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財政預算案》建議從外滙基金把1500億元,在未來兩個財政年度(2026/27及2027/28)每年轉撥750億元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支持北都及其他基建項目。此次為1984年至今42年以來,再次動用《外滙基金條例》第8條,把資產由外滙基金轉撥政府一般收入或政府其他基金。 陳茂波:非常態化做法 陳茂波在記者會上解釋,去年外滙基金投資收入達3300億元創新高,今次調撥共1500億元,只是收益的一半,已充分考慮外滙基金維持香港金融穩定的重要作用。 他稱,資金放在外滙基金是作為投資,「投入北都基建亦是投資……只不過是一種投資轉到另一個投資方式,亦切合未來發展需要」...